作者doom109 (DOOM)
看板Army-Sir
标题[问题] 有关宪法...
时间Mon Feb 1 19:06:14 2010
刚突然想到几个问题:
1.当总统发布警急命令时提交立法院追认,如立法院不同意则警急命令失效
是需要以何种方式表示不同意阿,多少比例投票?要记名吗?
2.立法院通过对行政院长不信任案後,总统有规定什麽时候要再任命新的行政院长?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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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156.242
1F:推 tc6289:当然是投票同意 还有打架也是一种方法 02/01 19:11
2F:→ tc6289:院长十天内要辞职 接着再请总统解散国会叫立委重选 02/01 19:14
3F:→ doom109:是1/2通过吗 02/01 19:14
4F:推 tc6289:是的 不过帐着总统解散国会威胁 也没人敢同意就是了 02/01 19:18
5F:→ doom109:立法解散後新的行政院长啥时上任 02/01 19:18
6F:→ tc6289:没规定 反正也没人敢提不信任案 02/01 19:19
7F:→ doom109:我记得应该是有 不过忘了 02/01 19:20
8F:→ doom109:应该不太可能没规定吧... 02/01 19:24
9F:推 tc6289:真的就是没有规定 02/01 19:25
10F:推 mmzznnxxbbcc:这些立委辛苦选上 没人想重选 解散立院真是一大威胁 02/01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