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9405303 (太平公主號)
看板Architecture
標題[請問] 老公寓的屋頂
時間Thu Sep 18 17:58:47 2008
我朋友說那種二十年的老公寓(沒電梯)大約四、五層樓
說屋頂是屬於最高樓層的人所擁有。
但是我以為在權狀上,屋頂應該是公共設施,整棟樓住戶共同擁有才對。
我朋友說屋頂屬於大家共有是新的公寓大廈,他說老舊公寓的屋頂都屬於
最高樓層的住戶所擁有。
這是一個不成文的說法嗎? 是指最高樓層的那戶擁有它是不成文慣例吧?
還是說連權狀裡面,屋頂都屬於最高樓層那位老兄持有呢? 我搞不清楚。
我印象中好像不管幾十年老公寓,屋頂應該是全體住戶共同持有才對。
但我朋友說不是。他說老公寓的各戶權狀只有頂樓那戶才持有屋頂。
我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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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1.72
※ 編輯: s9405303 來自: 61.216.11.72 (09/18 18:00)
1F:推 chewie :屋頂是共用部分 但可以約定(給某戶)專用 不過仍然受 09/18 21:34
2F:→ chewie :住戶規約的限制(不能加蓋等等) 這是新大樓的情形 09/18 21:35
3F:推 smellsun :看權狀和測量成果圖...(屋頂被佔用的機會很大) 09/18 23:32
4F:推 smellsun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民法的特別法,它管不到的用民法 09/18 23:36
5F:推 yisuan :這是有關 區分所有.共同所有和約定專用的問題 09/19 00:33
6F:推 lici0393 :屋頂是避難層不是嗎? 09/19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