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ycool5566 (給酷56)
看板Anti-ramp
標題[抱怨] 台北 大安 凱恩斯岩燒餐廳
時間Sat Jan 9 00:13:41 2016
一、店名: 凱恩斯岩燒餐廳
二、地點:大安區四維路14巷6-1號
三、時間:2016/1/8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服務態度差 結帳有誤
五、事實經過:
剛才小弟與朋友共11位到店裡用餐
第一個黑特點在點菜部分
我們對牛肉的部位不是很熟 點餐時都有指著菜單上的項目跟服務生點餐
先附上菜單
http://i.imgur.com/FXXmY9h.jpg
同行的一個朋友表示要第二項的"美國頂級安格斯丹佛牛排($820)"
另一個朋友要的是"美國肋眼菲力($820)"(第三項)
但服務生卻點成"美國安格斯肋眼($920)"(第九項)
而且服務生在確認時還有覆誦過 確認都是點$820的餐
上餐時因為名字都差不多 而且服務生也沒有講得很清楚
所以我們自然而然到結帳時才發現吃到不一樣的肉
但櫃台對點錯的反應讓我們很傻眼 他親口承認因為各個肉品名稱差不多
所以是我們服務生不小心點錯了
就這樣。
真的讓人無言 這個疏失應該不能算在消費者身上吧
就這樣理所當然要我們再補差額$200
後來我們想想反正也沒虧到就當作自動升級就付掉這200
接下來是第二點
在結帳時 我們是兩個一個分開付
每個人都付完時
櫃台卻說我們少付一份$820+10%
我們很確定也重複點過好幾次 每個人都確定付完個人的餐費了
然而櫃台也把收銀機的錢拿出來點過
表示還是缺一客的錢
我們一再的確認誰付了錢 最後甚至還把錢包打開對一下出發跟結帳後鈔票的張數
也沒什麼問題
因此我們懷疑是櫃台核帳時有漏記或是多收而沒核銷
但他還是堅持要我們補上差的那一份錢
前前後後在櫃檯前盧了四十分鐘左右 有朋友要趕車 只好決定花錢了事
兩邊實在找不到有什麼直接的證據證明我們沒付或他們少記
但我們11個人 11雙眼睛 他一個站櫃台的 這樣問題還出在我們身上
多付了錢 還要接受這種服務態度 也只能無奈了
另外還有個黑點 點餐前有詢問過餐前麵包是否可以續點
之後也加點了兩輪(兩次11個麵包)
卻也換來幾次的鳥態度 既然自己說可以續點 臉可以不要這麼臭嗎
我想 加點的量在比較常吃的王品 西堤來說應該不過分吧
個人有跟一位朋友去吃王品 他當時續點了七、八次的麵包 服務員都照上了
還是說拿這間店來比 是懶覺比雞腿呢...?
以上 這間店應該也不會去第二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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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8.170.1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nti-ramp/M.1452269623.A.B91.html
※ 編輯: gaycool5566 (203.68.170.17), 01/09/2016 00:14:20
1F:→ falltrace: 好誇張01/09 10:18
2F:→ ROCKMANX6: 去要求調監視器出來。櫃檯通常有。01/09 11:17
3F:→ m91416093: 其實每次看到這種糾紛,我都在想為何消費者不據理力爭01/09 15:51
4F:→ m91416093: ,為何要吃悶虧付錢了事,當場叫警察掉監視器,並且堅01/09 15:52
5F:→ m91416093: 持拒付送錯餐的差價。01/09 15:52
6F:推 yukina520: 為什麼不調監視器呢?01/10 02:52
7F:推 BrightKiller: 大家都要趕車?沒有的話應該力爭到底01/10 15:46
8F:推 REALLYLIFE: 應該要求調監視器,息事寧人根本就是放棄自己的權益,01/10 17:05
9F:→ REALLYLIFE: 也像是默認自己有錯一樣01/10 17:05
10F:推 asdeeasd: 確定有付就叫警察啦...01/10 17:25
11F:推 ipipwrong: 第二點滿誇張的!所以那一份的錢是大家均攤?!01/10 23:47
12F:→ ROCKMANX6: 說不定真的是自己理虧,否則人人趕車不合常理。01/11 07:53
13F:→ cyh33: 很不懂耶,既然你們都確定有付,而且都有發票?幹嘛還要多付?01/11 08:53
14F:→ cyh33: 講錯,不是發票.而是店家一定有監視器啊,為何你們要吃虧啊?01/11 08:53
15F:→ IMUU: 同意樓上01/11 14:27
16F:→ lapis1999: 調監視器或叫他們算今天的營業額都可以吧,你們是全部01/11 18:49
17F:→ lapis1999: 都要趕車嗎01/11 18:49
18F:→ r1t1r: 我也覺得有人在趕車不是你們不留下來討錢的理由..01/13 13:39
19F:→ r1t1r: 拿這間跟王品比不太恰當 這間肉>>>>>>>王品01/13 13:40
我們當天是只有三個人有事先走
沒有留下來討錢大概是因為我們還是學生
又是第一次碰到這種情況 沒有想過要報警
而且店家的態度擺明了就是我錢點完了沒錯一定是你們的問題 要我們自己討論解決
所以才會認賠付錢了事
※ 編輯: gaycool5566 (223.141.42.168), 01/13/2016 14:05:01
走出店外後有想過可以請警察來處理
但有朋友提到警察不會介入民事糾紛
後來想想也對 就沒報警了
我們這個想法是對的嗎?
※ 編輯: gaycool5566 (223.141.42.168), 01/13/2016 14:07:05
20F:→ SeanLiao99: 自己google"霸王餐" 這可不是只有民事責任而已 01/13 14:32
21F:→ r1t1r: 這不是單純民事糾紛了 只能說多經歷幾次多長經驗吧 01/13 14:51
22F:推 tonight0329: 你們真善良 多被大人唬幾次就知道以後該怎麼做了 01/14 15:16
23F:噓 ringo750358: 自己選擇吞下去 無言 01/16 14:30
24F:→ ringo750358: 都念到大學了還不會處理這樣的糾紛 01/16 14:30
25F:→ cyh33: 我還以為 是學生的話更會付不下去這個錢耶 01/20 08:36
26F:→ cyh33: 一般餐廳都會有監視器 就學個經驗吧 01/20 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