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rian (Urian)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抱怨] 台北/桃機 Wi-ho 特樂通股份有限公司
時間Fri May 8 02:10:01 2015
※ 引述《pinkballet (小緋)》之銘言:
: 更糟糕是收訊超級差,要一直開關機或長按重新連線才可以獲得短暫的網路。反觀朋友買
: 當地sim卡,可以免費撥打電話和上網,速度是4G很快,收訊也好的多,還不用多背東背
: 西,已覺得自己像智障,被部落客們「出國上網免煩惱,臉書打卡就靠它」、「便宜方便
: ,旅遊必備分享器」,還有自己貪小便宜,想說有免費就能省則省的心態給害了。
泰國有4G的電信公司是true move,缺點是收訊差、網路速度慢
網路速度快的是AIS,但是沒有4G只有3G
也就是泰國的4G速度比較慢,3G速度比較快
但是他們就算最快的速度,也沒辦法跟台灣比
你朋友買的SIM卡並沒有免費撥打電話和上網,速度也不快,你完全搞錯
去泰國玩大多是買當地SIM卡,但網路速度不快,上網、撥電話不是免錢
: 再次重複和桃機櫃台一樣的話,說充電孔的問題要整機報廢,要賠償五千元!我忍無可忍
: ,告訴她我知道這台ZTE中興的分享器新機都不需要五千,更何況已經是破舊不堪的二手
: 貨,我沒有不負責任,但不想被當肥羊,希望她請主管出面處理!客服說會呈報上去,再
: 請主管與我聯絡,雙方掛掉電話。
賠償金訂5000,用意並不是你說的希望客人弄壞然後賺一筆
反而是訂得比較高,讓客人小心不要弄壞
如果他們可以接受你弄壞,那就照價賠償就好了,也不用開那樣的價格嚇客人
但是他們做的這個生意,不希望客人弄壞機器
那會嚴重影響機器的調度,機器損壞了讓後面預約的客人拿不到機器怎麼辦?
怎麼賠? 退費完全不能解決商譽問題
你說就只有壞你的那一台,怎麼會影響調度? 再買一台就好了啊,或是拿去修就好了啊
要是每個客人都這樣想,都不小心照顧機器,那就會影響了啊
是有辦法隨時買或修理一台兩台或十台二十台嗎?
所以才會訂出比較高的賠償金,用意是希望客人小心照顧機器,而不是希望你弄壞
: 風險轉嫁與顯失公平、違反誠信原則、違反平等互惠原則的不合理賠償條文在哪呢?
: 例: 加入安心險 無加入
: 本體 1500 5000
: SIM卡拆解與移失 600 2000
: 其他 皆各300 皆各1000
: (充電器、電池、外包盒、電池蓋、充電線、轉接頭、USB線等)
: 若無加入保險,我的一整組有包括,本機、SIM卡、充電器、電池、外包盒、電池蓋和充
: 電線,這樣整組弄丟的金額是5000+2000+1000x5=12000
: 一萬二是一個怎樣的概念:
: 12000元= 1.52台全新ipad mini 1 = 0.75台全新ipad Air2= 0.86台iphone5C= 0.55個月
: 大學生畢業不吃不喝起薪= 267個台北小學生營養午餐
: 在租借網路分享器時只能簽訂定型化契約,不然無法租借。
你不高興可以不跟他租啊,又不是獨佔,你這作法就像是:
你找不到停車位,看到路邊有個空地,上面掛著牌子:
"私人土地,請勿停車,若發現闖入停車則需繳交每小時1000元停車費"
你看了牌子,然後把車子停進去
到時候地主來跟你收錢,你就抗議他收費不合理
說停車了不起最高一小時80元才對,他停車每小時要1000元是黑店
你既然租了,就代表同意他的契約,你不同意他的契約,就不要跟他租啊
另外隨便找一個也有泰國wifi分享器租用服務的公司給你參考,你可以租這家啊
https://www.horizon-wifi.com/index.php?prog=rules&item=insurance
wifi分享器整組弄丟的賠償金額是17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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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nti-ramp/M.1431022204.A.3EA.html
1F:→ gor412: 覺得你好像有點搞錯原po抱怨的點耶@@ 05/08 02:18
2F:→ kaoru7568: 搞錯重點 05/08 02:30
3F:→ Urian: 我針對他的123467點,難道原po的重點是58嗎? 05/08 03:10
4F:→ nge: 我才剛從泰國回來 7天299銖網路吃到飽沒錯啊 05/08 06:11
5F:→ nge: 而且還有送100銖的通話費 的確是比借分享器划算 05/08 06:12
299是100元通話費和7天網路,說的好像通話費不用錢
而且7天網路,"吃到飽"是可以吃到飽啦
但你這七天總共流量只要超過1G,就只有64K的網路速度,這就是你所說的吃到飽
6F:→ kevin820308: 搞錯重點 05/08 08:52
7F:推 maqiker: 神邏輯,尤其是後面停車場的比喻太驚人 05/08 08:58
8F:推 maqiker: 如果是單純買賣承租費用才能用你停車場比喻,今天狀況是 05/08 09:02
9F:→ maqiker: 不可知風險的過度轉嫁,你今天在停在一個宣稱良好性能的 05/08 09:02
10F:→ maqiker: 停車場,到時發現老舊不堪,更可怕的是掉了塊瓷磚跟你說 05/08 09:03
11F:→ maqiker: 修不得,要你賠整個停車場,你覺得這是單純承租合約?你 05/08 09:03
12F:→ maqiker: 不覺得有問題? 05/08 09:04
13F:→ sindyevil: 樓上 你有無想過 停車場案件事我們都太自以為是,產權是 05/08 10:09
14F:→ sindyevil: 是人家的,本無義務供人使用但屢屢被侵害下,所有人為何 05/08 10:10
15F:→ sindyevil: !不可以自助? 還是要對方玩玩刑事程序才可以凸顯? 05/08 10:10
16F:推 ZAFILA: 賠償金 一開始就寫在那邊了 不同意就不要租 有啥好抱怨的 05/08 11:05
17F:→ ZAFILA: 車禍的時候 還不是 修理費+醫療費+工薪水補償+精神賠償 05/08 11:06
18F:→ ZAFILA: 能凹就凹 怎麼換個角度 該公司就要被公幹+放上來靠杯 05/08 11:07
19F:→ pinkballet: Po文重點是定型化契約的不合理賠款條文,定型化契約並 05/08 11:20
20F:→ pinkballet: 非兩方有對等的議約,該公司之契約在法律上已經為無效 05/08 11:21
21F:→ pinkballet: 完全不認為你說能凹就凹是正確的!難道你是支持這種不 05/08 11:22
22F:→ pinkballet: 合理的賠償?難道你支持那些假車禍凹賠償的人? 05/08 11:23
23F:噓 sharten: 太客氣了吧 05/08 11:37
24F:推 maqiker: 台灣有些人對不合法理上的事常常就放大覺不爽不要做,難 05/08 11:37
25F:→ maqiker: 怪台灣人被奴成這樣 05/08 11:37
26F:推 ZAFILA: 買賣寫在那邊 不同意不要租 跟奴不奴有啥關係 這哪叫大決 05/08 12:07
27F:噓 falltrace: 05/08 12:38
28F:噓 maqiker: 噓 05/08 19:35
29F:→ colaer: 他給的東西是新的或是能正常使用無瑕疵我就同意你的觀點, 05/08 22:32
30F:噓 eliza1025: 搞錯重點了吧!人生首噓! 05/09 00:48
所以重點是機器不好了對吧?
充電接頭很明顯的一定是被使用者要插線充電時,方向搞錯硬插才壓進去的
至於是哪個使用者弄得?
收到機器的時候,不是應該檢查嗎? 你收到機器的時候沒跟公司反映
等到還機的時候說壞掉,這樣要算誰弄壞的?
機器會在前一天的上午寄達,原po一直到晚上才去收
收到了如果發現有損壞,但你可以留言給wi-ho說機器有問題
他隔天會看是要再寄一台機器到你旅館,或是你就買SIM卡不要用他的機器回來辦退費
結果你都沒有,因為收到機器的時候充電孔是正常的吧
那機器電量撐不過四小時,你們第一天上午就到泰國開始使用
而且如你所說的因為電量消耗快所以"插著行動電源"
那代表機器的充電孔是好的啊,是被你們第二天要充電的時候硬壓壞的啊
怎麼整篇文章說的好像收到機器就有問題一樣
你們把機器充電孔弄壞是事實,弄壞後又違反了租賃條款:
③ 將無線網路分享器設備等進行拆卸、改造、"修理"、轉讓、出借、轉售
、名義變更、抵押權的設定及其他提供擔保等的行為;
然後再上來討拍,他們公司不跟你計較,但你確定你真的站得住腳可以這麼大聲嗎?
※ 編輯: Urian (114.34.121.158), 05/09/2015 02:23:21
31F:噓 chasher: 這樣也能護航? 05/09 11:40
32F:噓 maqiker: 你真的有看文章嗎? 05/09 15:49
33F:噓 kbdude: 這篇大概是員工發的 05/09 15:51
34F:→ maqiker: 先就你最後說違反租賃條款的部分來說, 店家"同意"客戶自 05/09 15:51
35F:→ maqiker: 行修理並反交完好機台, 你又拿出這個條款來是要打自己臉? 05/09 15:51
36F:→ maqiker: 再來,壞掉的部分. 你真的有用過電器產品嗎? 電器產品裡面 05/09 15:52
37F:→ maqiker: 的充電系統本來就幾乎是消耗性產品,你直接腦補原po因為裝 05/09 15:53
38F:→ maqiker: 反硬插才把人家充電用壞,是不是過度假設? 對消費者使用 05/09 15:54
39F:→ maqiker: 先入為主的一定是消費者用壞, 對店家則是"假設"它們好棒 05/09 15:54
40F:→ maqiker: 棒, 都是為了維護下一個消費者權利才訂出高價賠償機制 05/09 15:55
41F:→ maqiker: 這種先入為主的假設,很難不讓人聯想你和店家關係 05/09 15:55
42F:→ maqiker: 最後, 契約不是老大,明顯違反公平性 合理性的契約是無效 05/09 15:56
43F:→ maqiker: 的, 改天你去定個性奴契約 看法律上要不要承認 05/09 15:56
44F:噓 kbdude: 再噓你ㄧ次 05/09 15:57
45F:→ c98406023: 之前綜藝玩很大節目中推銷horizon分享器 05/09 19:23
46F:噓 pinkballet: 你和店家的關係應該匪淺,或真的是著迷了!到底是消費 05/09 19:51
47F:→ pinkballet: 者應該是產品專家,還是專出租的跨國公司該是產品專家 05/09 19:52
48F:→ pinkballet: 連不檢測就說不能維修就很離譜了,現在還有人可以護狷 05/09 19:54
49F:→ pinkballet: 誠信原則,就可判無效契約。定型化契約更是容易違法無 05/09 19:55
50F:噓 pinkballet: 效。如果今天因出租車出租時就胎紋過淺,出租者因此發 05/09 19:57
51F:噓 pinkballet: 生車禍,那不是出租公司的責任嗎?有誰該比店家瞭解自 05/09 19:59
52F:噓 maqiker: 這種神護航,說不是工讀生我還真的不信 05/09 20:00
53F:推 pinkballet: 己的產品! 05/09 20:01
54F:噓 jojo87: 搞錯重點 邏輯錯誤 胡亂舉例 護航失敗 05/09 23:38
55F:噓 sharten: 你的鬼扯讓我決定五月底去日本不用那鬼東西了 05/09 23:56
56F:→ gor412: "還沒壞" 不代表是 "好的" 喔... 05/10 16:05
57F:噓 good90150: 說啥訂5000是不希望用壞 如果當事人不爭取還不是就賠 05/11 06:41
58F:→ good90150: 5000了.. 如果當下壞了是說賠維修零件之類的這邏輯才說 05/11 06:42
59F:→ good90150: 的過去吧.. 再者 說啥泰國3G慢的... 結果當事人不是說 05/11 06:43
60F:→ good90150: 也比那台快壞的分享器快很多嗎 XD 05/11 06:44
61F:噓 d445566: 看到原po的發言,就想到最近很紅的張姓房東 05/11 12:25
62F:推 Tzuhaolin: 七天1G也很夠用了,飯店又不是沒WIFI 05/11 13:28
63F:推 grief3: 看不下去了 05/11 14:59
64F:→ sindyevil: 如果沒有證據最好不要亂講這篇和該公司間的關係 05/11 16:30
65F:→ sindyevil: 這家的消費方式確實如此,且網站上程序也是這樣說明,以 05/11 16:31
66F:→ sindyevil: 租車輛為例,如果是承租人車禍導致車輛送修,租賃公司也 05/11 16:32
67F:→ sindyevil: 會收取營業損失,且這種行動通訊公司要證明調機率是很 05/11 16:32
68F:→ sindyevil: 容易的. 設備老舊或者不堪使用在最初領或驗機時就要確 05/11 16:33
69F:→ sindyevil: 實比對後簽名. 05/11 16:33
70F:噓 flamerlin: 無法同意你的賠償金論點 但是同意你說應該先檢查這點 05/11 17:41
71F:噓 tddt: 神護航,看不下去 05/12 11:19
72F:噓 irenebamboo: 泰國SIM卡超好用~~~聽你在那邊說 05/12 19:27
73F:→ cpuii: 說服力不足 05/12 22:43
74F:→ whoisanky: 確實當他簽下合約就是同意其賠償金等等,但是需注意其 05/13 10:34
75F:→ whoisanky: 機器本身折舊嚴重卻無保養就出租給客人,這件事情客人 05/13 10:35
76F:→ whoisanky: 並不知情,尤其租借給出國旅客有時候根本來不及檢查, 05/13 10:36
77F:→ whoisanky: 沒檢查的消費者承辦較高風險是不公平的。再者,機器的 05/13 10:37
78F:→ whoisanky: 損壞狀況至少應該由專業的維修人員做檢測後才提供報價 05/13 10:37
79F:→ whoisanky: 單,而不是一有損壞就讓櫃檯直接要求賠償五千,事後証 05/13 10:38
80F:→ whoisanky: 明這台機器很好維修只要500,代表這家公司的人員毫無專 05/13 10:38
81F:→ whoisanky: 業,不然就是擺明坑錢,令人詬病。 05/13 10:38
82F:推 maqiker: 尤其是某些消耗性的部份,是當下檢查沒事 ,不代表正常 05/13 11:54
83F:→ maqiker: 使用後不會突然壞掉,這種毫無可預知風險的部份要消費者 05/13 11:55
84F:→ maqiker: 賠全機本來合約就有所瑕疵。不是簽了就老大。 05/13 11:55
85F:噓 maqiker: 當事者也說了去維修,維修人員也說了這是「常年」使用情 05/13 11:58
86F:→ maqiker: 況下會發生的脫落事件,還硬要凹消費者問題,甚至說不爽 05/13 11:58
87F:→ maqiker: 不要簽這種大覺。真的是難怪台灣消費者常常被吃死死 05/13 11:59
88F:噓 mevi: 神邏輯 05/15 23:15
89F:→ whoisanky: 董事長的回應才是良好的服務品質,請多學習 05/18 11:38
90F:噓 tdkblur: 自己去看看人家最新的資訊更新吧!公司董事長的態度才可取 05/20 03:35
91F:→ tdkblur: 反觀....XD 05/20 03:35
92F:噓 elliott0314: 幫你補血 05/27 13:45
93F:噓 fourkg: 董事長出面了 06/01 11:19
94F:噓 freshego: 呵呵 06/08 16:57
95F:噓 grief3: 再補個血 06/10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