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upaipai (Amber)
看板Anti-ramp
標題[抱怨] 桃園 路停站前停車場
時間Tue Feb 18 21:36:04 2014
ㄧ、店名:
路停站前停車場
二、地點:
桃園火車站與新光三月之間的那條路左轉,詳細地址因不是當地人所以沒有詳記
三、時間:
2014.02.18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服務態度不佳,說法前後不ㄧ
五、事實經過:
因業務需求,已在此租用約半年的停車場,每月以$400計算,但今天前往續租時,承辦人員告知更改收費方式,125c.c以上的摩托車需調整為每月$500,當下我也沒有多說什麼,後來承辦人主動告知可ㄧ次繳費半年,會多贈送ㄧ個月的停車,我想,反正都是需要付出的費用,所以當下直接繳交三千,也收了對方開出的收據,沒想到當我業務忙完後前往停車,晚班的阿姨卻說『承辦人說錯了,現在已經沒有買六送ㄧ的優惠,要的話就是只能半年』,
我說『可是早上明明就說買六送ㄧ,怎麼可以說是承辦人說錯就要我認?麻煩你請公司跟我連絡』後來阿姨打給老板,老闆直接說『公司規定就是規定,不然我錢退給你,今天的錢也不收,你不要租,而且我們也從來沒有買六送ㄧ的優惠,是你看聽了』,我說,『今天是你們的疏失,怎麼可以要消費者承擔,更何況我已經付費了,若真的有問題,也應該當下就馬上打電話跟我通知,不是等到晚上時才說,這就跟你買了ㄧ樣東西付費後對方發現金額算錯跟你說我不賣了是ㄧ樣的』
後來更有ㄧ位疑似內部人員的出來跟我說『就已經道歉了也要退你錢,不然你還想怎樣』
我不懂,今天這疏失不在於消費者,為何要消費者來承擔,更何況當下我要到那去另外找停車的地方?
雖然後來早班承辦人自掏腰包認賠那多的ㄧ個月,但我想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態度。而且外面掛的布條也確實有秀出買六送ㄧ(我有拍照留證)。希望打出來後若有人要去租用,記得要多注意ㄧ下。
六: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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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okus:這種民營停車場 不期望他有什麼制度可言 02/19 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