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kei (ikei)
看板Anti-ramp
標題[抱怨]奧雷特整合行銷有限公司網拍不給退貨
時間Wed May 8 20:44:22 2013
一、店名:
奧雷特整合行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雷特公司)
PCHOME商店街 《Outlet特賣會》
二、地點:
網拍
http://www.pcstore.com.tw/eoutlet/
三、時間:
2013/3/25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請簡明扼要填寫〕
商品收到七天內辦理退貨無回應
再次詢問要求自行寄回且須買家付運費
後對退貨要求置之不理 直接在網頁上寫店家不同意
五、事實經過:
出貨日期為2013年3/25 辦理退貨日期為同年3/28日
經兩禮拜均無任何動作 再次詢問退貨狀況回答要求自行寄回
再次詢問運費問題回答需買家自附 我再回以依消保法買家不需負擔任何費用
就開始回信態度不良起來 我再告知請依消保法由賣家付運費
賣家就開始數落我想要把事鬧大 並且在購物系統上直接改成店家不同意退貨
我於是向新北市消保官提起申訴
第一次申訴消保官回文於2013/5/3前妥適處理
期間奧雷特公司均無任何處理無任何電話文書
期間到了再次申訴
第二次公文訂下了調解會時間
我於今日5/8接到自稱奧雷特公司董事長的電話
一開口就要我把貨品帶到調解會上去面交給他
不然不跟我"和解" (有被申訴者說我不和解的?)
六、備註:
附上對話截圖及奧雷特公司不同意退貨之截圖
http://ppt.cc/gnjN
http://ppt.cc/IuoU
http://ppt.cc/qlOx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54.91
1F:→ kuanglun:那泥? 截圖沒有說不讓你退啊. 你不要寄也可以,就調解時 05/08 23:56
2F:→ kuanglun:恢復原狀帶過去就好了. 這有必要搞成這樣嗎? 05/08 23:57
3F:→ kuanglun:另外截圖看不出你說了什麼,你要求了什麼. 也許澳的是你. 05/08 23:59
4F:→ magicgreet:原PO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可參考pttlifelaw 05/09 00:32
5F:→ najoy:推上面2樓 05/09 00:59
6F:→ ilsyz123:為什麼不願意貼出你寫的MAIL? 感覺對方客氣是你惹毛人家 05/09 02:17
7F:→ fireflyyen:一般建議原PO把兩邊Mail都貼出來以示完整,只有單方面 05/09 02:44
8F:→ fireflyyen:的是店家來信,比較難判斷是否為非好店喔 05/09 02:44
9F:→ cyh33:商店街的規定是什麼?我想原PO的點是在於退貨要他付運費 05/09 09:09
沒有我寫的MAIL是因為我是在商店街網頁上問問題
奧雷特的回答由由商店街轉寄回答道我信箱
不要只會說人奧客好嗎?
你知道他在回答中說沒不讓我退 但是我收到信後進入商店街
系統馬上就由審核中變成商家不同意
※ 編輯: ikei 來自: 114.25.74.158 (05/09 11:06)
10F:推 kevinjainu:我比較想問的是 為何對方一直強調要回復原狀? 05/09 13:08
11F:→ kevinjainu:是你已經無法將商品回復原狀卻又要求退貨嗎 05/09 13:09
12F:→ magicgreet:因為他已經用了 05/09 14:01
用了但可復原 散熱球而已不是什麼貼身內衣褲之類的
http://www.pcstore.com.tw/eoutlet/M09601766.htm
13F:→ ZAFILA:他沒不讓你退阿!! 05/09 14:19
http://ppt.cc/IuoU
請注意這張 系統上是寫明 退貨申請欄下 "店家不同意"
※ 編輯: ikei 來自: 122.116.154.91 (05/09 18:09)
14F:→ likemon:網拍 然後退貨的原因叫做"風扇有夠吵"= =? 05/09 21:03
15F:→ likemon:然後還要賣家付你退貨的運費?.... 05/09 21:04
16F:→ likemon:賣家請你自己付運費退 這樣叫做黑店...哈哈哈 05/09 21:04
請教不遵守台灣消保法規定的店家該叫甚麼?
17F:噓 DreamOfPilot:唉...這樣看下來只能給噓了 05/09 21:08
不遵守消保法的是店家 我只是事實陳述
18F:推 audition3067:網拍無實體店面,好像都不用付退換貨的運費 05/10 08:30
19F:→ audition3067:至少我退換貨兩三次 沒付過-.-(我沒問店家也沒收) 05/10 08:31
※ 編輯: ikei 來自: 114.25.74.158 (05/10 10:51)
20F:推 reiok:樓上遇到的是好店家 自己吸收運費... 05/10 12:30
21F:→ magicgreet:你又不是法官,不要自己陳述對方違法.. 05/10 13:10
22F:→ magicgreet:叫你寄回你又不寄,叫你開會拿去你也不拿,你乾脆 05/10 13:16
23F:→ magicgreet:放個10年不要退,再去跟他申請利息好了 05/10 13:16
24F:→ magicgreet:被你用過的東西還讓你退只要出運費,還抱怨. 05/10 13:16
25F:推 swissis:網拍退貨本來就是賣家負擔運費了,只是大部分都不是 05/11 09:10
你被不肖網拍業者洗腦了
補充說明:
第 19 條
消費者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者,其商品之交運或書面通知之發出,
應於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所定之七日內為之。
本法第十九條之一規定之服務交易,準用前項之規定。
第 20 條
消費者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者,除當事人另有特約
外,企業經營者應於通知到達後一個月內,至消費者之住所或營業所取回商品。
依以上兩條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可明顯知道奧雷特公司明顯違法
有違法行為之店家PO在此板我想並無爭議
※ 編輯: ikei 來自: 122.116.154.91 (05/11 09:41)
26F:噓 mirrorenvoy:嗯...... 05/12 23:54
27F:推 SupremeBeing:電腦相關散熱風扇 關鍵字: db rpm 05/14 04:18
28F:→ SupremeBeing:消費者購買這一項商品多半是因為NB的噪音所致 05/14 04:20
29F:→ SupremeBeing:如果廠商於出售的商品上未標明足夠的相關資訊 05/14 04:21
30F:→ SupremeBeing:我認為這種情形下消費者"試用"後反悔並無不妥 05/14 04:22
31F:→ SupremeBeing:只是台灣不少乖乖牌消費者聽到法律就縮回去 05/14 04:24
32F:→ SupremeBeing:再者 金額太小導致多數人傾向不去計較 05/14 04:24
33F:→ SupremeBeing:如果消費者抱著自認倒楣花錢買經驗的心態 05/14 04:28
34F:→ SupremeBeing:那麼台灣的消費環境永遠不會改善 05/14 04:29
35F:噓 Raist:口口聲聲只會提消保法 你一個成年人連消費行為都無法負責嗎? 05/17 20:30
36F:噓 gunwo5566:然後呢? 05/22 13:38
補上最新處理情況
5月27日至新北市消保官處雙方協調
賣家在席間消保官面前我就是不想消費者隨便買隨便退不用付出任何代價
我就是要消費者付出時間來這裡協調我才要收回且付運費
協調結果如下圖
http://ppt.cc/zWIu
依消保法第19條
及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19及20條
七天內無條件退貨不須負擔任何費用及企業須至消費者住處或工作處取回貨品
皆有明文規定
此店家經新北市消保官協調以認定違反消保法
違反消保法的店家是否要消費則由各位鄉民們自己決定
※ 編輯: ikei 來自: 122.116.154.91 (05/30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