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311859 (小歐)
看板Anti-ramp
標題Fw: [討論] 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訴書」備註疑問
時間Mon Apr 8 06:32:42 2013
※ [本文轉錄自 consumer 看板 #1HOVAUuA ]
作者: o311859 (小歐) 看板: consumer
標題: [討論] 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訴書」備註疑問
時間: Mon Apr 8 06:26:35 2013
網站版(含圖):
http://3tgovnew.blogspot.tw/2013/04/blog-post_8.html
(以下正文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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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有部分朋友,在遇到消費爭議時,會有想求助消保會的想法,但你有沒有想過,你的
申訴隱藏著某種程度的風險?
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http://www.cpc.ey.gov.tw/)的網站上,有項「線上申訴調
解」的選項,點選進去可看到一個「線上申請」。如果再點選進去,可以看到一個申訴、
調解的同意說明,在勾選同意後,可以選擇「申訴」或者「調解」,然後選擇受理機關,
並進入「消費爭議申訴書」或「消費爭議調解申請書」的網頁。
這時的您,可能就很放心的填寫資料,期盼政府能夠為你釐清事實,甚至解決問題,但是
你有沒有發現,你填寫的「消費爭議申訴書」或「消費爭議調解申請書」在「備註」寫著
:
(圖片無法顯示)
請注意其中的第二項:
「依照消費爭議申訴之處理程序,本資料將提供企業經營者,俾其知悉消費者之申訴事由
與請求事項,以利受理機關程序之進行或企業經營者得妥處消費爭議,台端如有不便提供
之資料內容,請於後列選項勾選:市內電話 行動電話 電子郵件,如未勾選,視同授權
承辦機關逕行處理, 申請人無異議。」也就是告知消費者,你可以勾選不想讓對方知道
的個人資料。
但是你有沒有發現,你能選擇的只有「市內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如果你正打算
填寫,或者已經填寫過了,請看一下你究竟填了些什麼資料?那些你未勾選或者是無法勾
選的資料,你真的願意讓對方知道嗎?
以「消費爭議調解申請書」為例,你必須填上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
政府才能讓你申請調解,而除此外,該「消費爭議調解申請書」還會希望你寫上「電話」
、「身分證字號」、「手機」、「電子郵件」、「性別」、「年齡」、「職業」。
假設,你因為這是政府單位,所以很放心就把資料都寫上了,有沒有想過在調解的過程中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可能會把你的個資告知對方?但是你申訴調解時,你並沒有選擇
的權力,你看看你會被對方知道多少事情?
假如對方是個善良的業者,那或許還好,但假如對方是個惡劣的廠商?那......如果你因
為調解時提供的個資,導致被恐嚇、騷擾、影響時,「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能幫你處理
嗎?
以下是照上述漏洞所演示的模擬情境,絕非真實有發生:
也許你會說:在發生消費糾紛並且找消保會處理前,對方不會對我怎樣,但在找消保會處
理後,我被莫名的騷擾或者有不知名者恐嚇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會幫我查明嗎?
也許消保會會說:如果真有發生騷擾、恐嚇之情事,那就有涉及刑事的嫌疑,建議消費者
報警作處理。
或許你還會說:如果資料是從消保會流出的,那你們就這樣不管了,會不會很不公道?
也許消保會會說:當初你所填寫的申訴書,在備註處有註明,無異議授權我們處理部分個
資是否告知對方,我們也是照你的意願做處理。
或許你還會說:我當初要申訴時,我能選擇不要嗎?我連選的權力都沒有?如今你說我無
異議授權?對啦,在法律上你是站得住腳,但是你們連選的權力都不給我,我真的也覺得
很冤枉、很莫名其妙。
也許消保會會說:如果有涉及法律的部分,我們還是請消費者報警處理為宜。(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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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9.32.16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o311859 (36.229.32.163), 時間: 04/08/2013 06:32:42
1F:→ sindyevil:警方不處理民事紛爭 04/08 08:52
民事→提告
刑事→警方偵辦
但這不是現在要說的重點
而是 消保會的申訴書本身就有個問題
從該項備註來看
等於間接要民眾放棄掉對部分個資的法律保護
你要申訴就只能放棄
而你既然放棄了
如因此導致任何不良後果
超出消保會權限 只能自行善後
另外再申明一次
我說的重點是
"一開始即變相要求民眾必須放棄掉部分個資的法律權益"
這樣真的好嗎?
※ 編輯: o311859 來自: 36.229.32.163 (04/08 10:02)
2F:推 ChrisBear:您可以寫信給消保處 04/08 13:43
其實很早已前我就用某種形式反應過了
但還是沒變
所以我不想再說了
發在這給有需要的人看看 如果誰有需要
再自行詢問
※ 編輯: o311859 來自: 36.229.33.210 (04/08 14:11)
3F:→ kevinjainu:基本上這種申訴案件會以隱私方式呈現,意即承辦人只有 04/09 09:50
4F:→ kevinjainu:個資(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等)為****的申訴表 04/09 09:51
5F:→ kevinjainu:至於姓名跟地址方面 消保之處理本以協商為主 所以申訴 04/09 09:51
6F:推 kevinjainu:人的正確姓名跟住址是必要的 04/09 09:53
7F:→ kevinjainu:企業經營者若無法跟申訴人聯繫 怎麼妥適處理? 04/09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