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uevi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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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抱怨] 南投市南陽路中華免洗餐具
時間Thu Aug 23 10:14:40 2012
※ 引述《alan5029 (亂碼1/2)》之銘言:
: 標題: [抱怨] 南投市南陽路中華免洗餐具
: 時間: Sun Aug 19 12:04:37 2012
:
:
: 一、店名:
:
: 【中華免洗餐具】
:
: 二、地點:
:
: 南投縣南投市南陽路112號
:
: 三、時間:
:
: 2012 年 08 月 19 日 早上 9 點 30 分
:
:
: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
: 任意栽贓,且無道歉
:
: 五、事實經過:
:
: 一早的雅興,被此家店一掃而空!!!!!!!
: 未經採證隨意栽贓,由貌似流氓的店員,翻找我們的購物袋,
: 一句
:
: ~客人說,你們疑似偷東西,且我們東西最近常不見~
:
: 就惡意栽贓,任誰皆無法信服!!!
: 誰知道是不是真有人說,還是,看人好欺負!!!!!!
: 為證明清白,還特別帶他到購買商家那找證據!!!!!!!!!!!
:
: 結果證明無中生有,但卻連一句「真誠的對不起」也沒有!!!!!!
: 還說有問題的話,要我們自己去他們店裡,弄清楚事情!!!!!!!
: 服務業應有的態度也沒有,誤會客人一點表示都沒有!!!!!!!!!!
: 我把在中華免洗餐具購買的所有東西全數退貨!!!!!!!
: 這種高貴的店家~我們買不起!!!!!!!!
:
: 開放式的空間,自行該承擔該有的風險,
: 而不是看到善良老百姓即任意栽贓!!
: 無法承擔這樣的風險,
: 那就不要跟人家開店!!!!!!!!!
:
: 六、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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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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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58.114.25.100
: 推 asdfghjklasd:什麼叫疑似?打電話叫警察來 08/19 12:10
: 推 tentaikanso:他們無權「搜索」你們的隨身物品,這樣可以告他們了。 08/19 12:19
: 推 therewego:強制罪+公然侮辱或毀謗 08/19 15:21
: 推 chosen4040:樓上,再補條侵犯個人隱私,告死他啊! 08/19 16:27
: → depravity:樓上 請問那在刑法哪條?? 08/19 18:08
:
: 剛才,我爸一聽,非常震怒!!!
: 帶我們重回現場,要討回公道!!!!!
: 那位貌似流氓的人也在,老闆娘也在,
: 我們要求要一個道歉,對方不肯,堅稱他已經說了"抱歉"
: 老闆娘看起來也無心處理,只說誤會誤會,我們會開會要求人員的態度!!!!!
: 這樣的店家,真的很傻眼!!!!!!!!!!
:
: 我們家人,決定要討論相關法律行動了!!!!!
: 樓上各位大大,上述
:
: 公然侮辱or毀謗
: 強制罪
: 侵犯隱私
:
: 皆能成立嗎?!(法律門外漢)
: ※ 編輯: alan5029 來自: 58.114.25.100 (08/19 20:20)
: 推 katelin:你就直接報警吧 08/20 01:51
: 推 oclis6:就算是警察也得要有搜索票,光這點就贏定了~ 08/20 10:16
: 推 btjerwei:先告啦~ 08/20 10:46
: → chosen4040:開包包除非個人同意或持有搜索票外 好像不能擅自開 08/20 10:52
: → chosen4040:不然就侵犯個人隱私 忘了哪條的... 08/20 10:53
: 推 KuoJ:支持告下去就對了 08/20 15:02
: → KuoJ:再來等人求和解 08/20 15:03
: → SAGIL0125:請問您是否將在其他店購買的商品帶進? 08/21 01:27
: → SAGIL0125:如果是如此,也請別全怪店家,妳完全沒問題? 08/21 01:29
: → SAGIL0125:店家有權利懷疑但無隨意搜索的權利 08/21 01:30
: → SAGIL0125:隨意搜索+沒道歉是不對,但不想被人懷疑 08/21 01:31
: → SAGIL0125:和不想被搜索,如果行得正,倒可進入店家前說明或寄放 08/21 01:32
: 推 ankhesbelga:sa大的理論我不贊同,不管原po有沒有攜帶別家的東西 08/21 12:48
: → ankhesbelga:店家在法律上完全不能搜索顧客的包,這樣的店家以懷疑 08/21 12:49
: → ankhesbelga:為理由行侵權之行為,原PO完全可以告他們三樣罪! 08/21 12:50
: → SAGIL0125:或許你並沒有看清楚我的想法 08/22 02:37
: → SAGIL0125:我並無贊同時店家可搜顧客的包,只是在相 08/22 02:38
: → SAGIL0125:如果怕自己被人冤枉偷東西,為何要做出令人懷疑的動作 08/22 02:39
: → SAGIL0125:在進入其他店時想必有讓店員不懷疑的方法 08/22 02:40
: → SAGIL0125:自行說明內物or寄放在櫃台,或許都是不會讓人懷疑的方法 08/22 02:41
: → SAGIL0125:回an請你看清楚後再說,我有無贊同店家的作法 08/22 02:43
: 推 scw55:樓上,因為你最後兩句推文看起來很詭異 08/22 03:13
: 推 cyh33:就算客人有帶店內有賣,但是客人在其它家購買產品,也不覺得客 08/22 08:55
: → cyh33:人這樣有問題,今天我們出去裡面有太多東西都可能是店內有賣 08/22 08:55
: → cyh33:難道我上個月在小屈開架式買的口紅,我今天要再去逛,那支口紅 08/22 08:55
: → cyh33:我就不能放包包裡了嗎?店家今天要防盜是他自己要去添購的設 08/22 08:56
: → cyh33:備,店家有權利懷疑,但沒權利跟客人講吧?要嘛就有證據直接報 08/22 08:56
: → cyh33:警來搜索客人包包.不然我覺得就算光店家"懷疑似的問我", 08/22 08:57
: → cyh33:我肯定不會回答店家問題,要就報警抓我. 08/22 08:57
: → cyh33:就算不搜我包包,光這樣說我疑似偷東西,我也覺得它是非好店 08/22 08:58
: 推 ankhesbelga:cy大說的就是我想表達的,今天不管客人有沒有帶別家店 08/22 11:52
: → ankhesbelga:的東西,不管客人有沒有寄放,店家就是無權力搜顧客的包 08/22 11:53
: → ankhesbelga:這和行不行得正和顧客有沒有被懷疑動作都沒什麼關係 08/22 11:54
: → ankhesbelga:那是種感覺的問題..若店家懷疑顧客偷東西,報警啊!在 08/22 11:55
: → ankhesbelga:警察面前攤開來說清楚,而不是自己當警察亂搜包,台灣法 08/22 11:56
: → ankhesbelga:律是可以讓店家自衛救濟,但不是自己當警察碰顧客的包 08/22 11:57
: → ankhesbelga:。況且,光是懷疑似的問客人,我就覺得這家店很糟糕! 08/22 12:00
: → SAGIL0125:所以你還是了解我說的 顆顆 08/22 12:29
: → SAGIL0125:或許只看某些段落? 08/22 12:32
: → SAGIL0125:總歸一句話,從頭到尾無贊同店家有權力搜包 08/22 12:35
: → SAGIL0125:至於客人如要帶入其他物品,難道身為商家 08/22 12:36
: → SAGIL0125:都不會有懷疑下一秒會不會被偷? 08/22 12:37
: → SAGIL0125:顧客本身不會有避嫌的想法 08/22 12:38
: → SAGIL0125:空手進出都可能會有所疑慮,那其他東西更有疑慮 08/22 12:50
: → SAGIL0125:顆棵 08/22 12:50
S大你的說法讓我想到一個笑話
大意是說某天一個女子從超市開車回家
碰到警察臨檢 有一位年輕警察用手電筒照了照女子的車內
發現有一瓶酒 於是懷疑女子可能酒駕 所以要求要酒測
但是女子跟警察說:警察先生,這瓶酒是我從超市買回家要喝的,我還沒喝
,我真的沒有酒駕,不信我吐一口氣聞聞看...
年輕警察聞了一下,心裡還是很懷疑:小姐,還是請您配合我們進行酒測好嗎?
您車上載了酒,很難不讓人懷疑...
女子很不服氣,突然大喊:警察非禮人啦!!!
年輕警察嚇了一大跳,急忙說:小姐,你別亂講!!
女子就很生氣的說:我車上只不過載了瓶酒,你就懷疑我酒駕!
現在你身上也帶著可能非禮我的"凶器"
,所以我也可以說你非禮人啦!
故事可能有點出入
照S大的邏輯,想來是如此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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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135
1F:推 tt2:簡雍梗 08/23 10:39
2F:推 kexi0711:警察都還要拿到搜索票才能搜 坪什麼店家無緣無故就動手 08/23 11:13
3F:推 cyh33:店家自己內心懷疑就算了,跟客人講"我懷疑你有偷"是算什麼? 08/23 11:19
4F:→ cyh33:客人還要自己避嫌,那以後進任何一家店都空手好了,連衣服也 08/23 11:19
5F:→ cyh33:別穿了,我這件是三天前在NET買的,今天要再去逛就不能穿了! 08/23 11:20
6F:→ cyh33:就算不搜我包,光是跟我說"你疑似偷東西",我也當它非好店! 08/23 11:22
7F:推 shrines:懷疑?好笑...懷疑是店家自己的事,干消費者何事? 08/23 21:28
8F:→ shrines:為什麼消費者還要考慮到店家的"懷疑"感受? 08/23 21:30
9F:→ shrines:我賣酸梅湯難道可要求消費者不應讓我誤會?這邏輯奇杷 08/23 21:32
10F:→ hokot:警察有公權力啊, 這個例子不太恰當 08/24 01:06
11F:→ kokus:樓上說到重點了 08/24 01:09
12F:推 sophia0437:警察臨檢是有公權力的好嗎 這個例子一點也不對 08/24 01:11
13F:推 tentaikanso:嗯,應該說警察臨檢是有法律規範的,不是隨隨便便就能 08/24 13:17
14F:→ tentaikanso:攔人下來。 警察職權行使法跟勤務條例都有詳細規定, 08/24 13:18
15F:→ tentaikanso:連什麼情況下才能「帶人回去說明」也有限制。 08/24 13:19
16F:→ SAGIL0125:顆顆,臨檢的用意是做啥用的,要不要想一下? 08/25 02:13
17F:→ SAGIL0125:舉例子也舉好一點,笑人邏輯怪異其實自己也一樣,顆顆 08/25 02:15
18F:→ SAGIL0125:還有一位c大舉的例子,有人說穿在身上會被懷疑嗎 08/25 02:16
19F:→ SAGIL0125:難道你穿入後店員會說偷東西?顆顆 08/25 02:18
20F:→ SAGIL0125:是對於所帶物品需稍稍避嫌連身上衣服都牽下去 08/25 02:19
21F:→ SAGIL0125:真是太有避嫌的想法! 08/25 02:21
22F:→ Deltaguita:--大家在這裡都是要打擊非好店 請各位板友互相尊重-- 08/25 03:31
23F:→ Deltaguita:--尖酸用詞請盡量避免,以免觸犯板龜 -- 08/25 03:32
24F:→ Deltaguita:--謝謝各位 -- 08/25 03:32
25F:→ lisoukou:臨檢的用意=專找無辜老百姓的麻煩 浪費別人的時間 08/26 21:32
26F:→ SAGIL0125:如果不如此臨檢如何抓酒駕或罪犯,說是擾民,顆顆 08/27 02:03
27F:推 cyh33:照妳的邏輯不是嗎?店內有賣的,就可以懷疑客人? 08/27 12:16
28F:→ scw55:老實說很多服飾店被偷衣服,的確是顧客試穿時偷穿在身上 08/27 18:57
29F:→ scw55:所以cyh大的例子沒有問題 08/27 18:58
30F:推 depravity:這樣說好了 妳有懷疑的自由可是沒有逕行採取行動的自由 08/27 19:44
31F:→ depravity:也沒有僅因懷疑就報警的自由(願意承擔法律上不利益例外) 08/27 19:45
32F:→ depravity:就是願賭服輸人家沒有你報警了就換你犯罪了 XD 08/27 19:46
33F:→ SAGIL0125:回d 我從頭到尾就是你想的,只不過大家都不懂?xd 08/28 00:31
34F:推 cyh33:我想這也是原PO在此PO文的原因,店家當然有權懷疑,但是店家卻 08/28 08:09
35F:→ cyh33:如此明白對原PO說出來"我懷疑你",所以原PO覺得此店是非好店. 08/28 08:09
36F:→ cyh33:甚至還強行搜原PO袋子了.我想大家沒有誤會你對於"搜袋子" 08/28 08:10
37F:→ cyh33:這點的看法,像我就認為光對我說"懷疑我",我就覺得它是非好店 08/28 08:12
38F:→ cyh33:還有"避嫌"這事,真的是有點太過.又不是說我進店內故意把相同 08/28 08:12
39F:→ cyh33:物品拿出來和店內的比較,那這樣的確容易讓人誤會,但如果只是 08/28 08:13
40F:→ cyh33:在自己包包內,那進任何店都很容易剛好帶著店內有賣的物品, 08/28 08:13
41F:→ cyh33:要避都很難避. 08/28 08:16
42F:→ depravity:對阿 胡思亂想(懷疑)只能放內心 XDDD 08/28 10:53
43F:→ depravity:不處罰思想犯(不然意淫正妹女藝人的不就都.... XD) 08/28 10:54
44F:→ SAGIL0125:我想並不難避,寄放在櫃台附近,這應該不難? 08/28 12:54
45F:推 depravity:大多櫃台都不負責保管 幹嘛避 08/28 20:22
46F:→ depravity:哪有店家不自己裝監視器防 又不保管 又要人...的道理 08/28 20:22
47F:→ SAGIL0125:或許大多數店家也無說可以帶東西進店? 08/29 02:07
48F:推 depravity:可以請您先去修點基礎的法律課程再來嗎?? 08/29 02:54
49F:→ depravity:這世界早已不是"瓜田李下"時代 所謂"道德"早已不是標準 08/29 02:57
50F:→ depravity:不然照你說法乾脆裸體進去算了(然後觸犯別的法規XD) 08/29 02:58
51F:推 yethours:還蠻好笑的 哈哈哈y 08/29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