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uevi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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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抱怨] 南投市南阳路中华免洗餐具
时间Thu Aug 23 10:14:40 2012
※ 引述《alan5029 (乱码1/2)》之铭言:
: 标题: [抱怨] 南投市南阳路中华免洗餐具
: 时间: Sun Aug 19 12:04:37 2012
:
:
: 一、店名:
:
: 【中华免洗餐具】
:
: 二、地点:
:
: 南投县南投市南阳路112号
:
: 三、时间:
:
: 2012 年 08 月 19 日 早上 9 点 30 分
:
:
: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
: 任意栽赃,且无道歉
:
: 五、事实经过:
:
: 一早的雅兴,被此家店一扫而空!!!!!!!
: 未经采证随意栽赃,由貌似流氓的店员,翻找我们的购物袋,
: 一句
:
: ~客人说,你们疑似偷东西,且我们东西最近常不见~
:
: 就恶意栽赃,任谁皆无法信服!!!
: 谁知道是不是真有人说,还是,看人好欺负!!!!!!
: 为证明清白,还特别带他到购买商家那找证据!!!!!!!!!!!
:
: 结果证明无中生有,但却连一句「真诚的对不起」也没有!!!!!!
: 还说有问题的话,要我们自己去他们店里,弄清楚事情!!!!!!!
: 服务业应有的态度也没有,误会客人一点表示都没有!!!!!!!!!!
: 我把在中华免洗餐具购买的所有东西全数退货!!!!!!!
: 这种高贵的店家~我们买不起!!!!!!!!
:
: 开放式的空间,自行该承担该有的风险,
: 而不是看到善良老百姓即任意栽赃!!
: 无法承担这样的风险,
: 那就不要跟人家开店!!!!!!!!!
:
: 六、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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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版权宣告:本文同意转录,但必须保留出处、作者,勿更动内容。
: 为讲求完整性,内容以原始出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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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From: 58.114.25.100
: 推 asdfghjklasd:什麽叫疑似?打电话叫警察来 08/19 12:10
: 推 tentaikanso:他们无权「搜索」你们的随身物品,这样可以告他们了。 08/19 12:19
: 推 therewego:强制罪+公然侮辱或毁谤 08/19 15:21
: 推 chosen4040:楼上,再补条侵犯个人隐私,告死他啊! 08/19 16:27
: → depravity:楼上 请问那在刑法哪条?? 08/19 18:08
:
: 刚才,我爸一听,非常震怒!!!
: 带我们重回现场,要讨回公道!!!!!
: 那位貌似流氓的人也在,老板娘也在,
: 我们要求要一个道歉,对方不肯,坚称他已经说了"抱歉"
: 老板娘看起来也无心处理,只说误会误会,我们会开会要求人员的态度!!!!!
: 这样的店家,真的很傻眼!!!!!!!!!!
:
: 我们家人,决定要讨论相关法律行动了!!!!!
: 楼上各位大大,上述
:
: 公然侮辱or毁谤
: 强制罪
: 侵犯隐私
:
: 皆能成立吗?!(法律门外汉)
: ※ 编辑: alan5029 来自: 58.114.25.100 (08/19 20:20)
: 推 katelin:你就直接报警吧 08/20 01:51
: 推 oclis6:就算是警察也得要有搜索票,光这点就赢定了~ 08/20 10:16
: 推 btjerwei:先告啦~ 08/20 10:46
: → chosen4040:开包包除非个人同意或持有搜索票外 好像不能擅自开 08/20 10:52
: → chosen4040:不然就侵犯个人隐私 忘了哪条的... 08/20 10:53
: 推 KuoJ:支持告下去就对了 08/20 15:02
: → KuoJ:再来等人求和解 08/20 15:03
: → SAGIL0125:请问您是否将在其他店购买的商品带进? 08/21 01:27
: → SAGIL0125:如果是如此,也请别全怪店家,你完全没问题? 08/21 01:29
: → SAGIL0125:店家有权利怀疑但无随意搜索的权利 08/21 01:30
: → SAGIL0125:随意搜索+没道歉是不对,但不想被人怀疑 08/21 01:31
: → SAGIL0125:和不想被搜索,如果行得正,倒可进入店家前说明或寄放 08/21 01:32
: 推 ankhesbelga:sa大的理论我不赞同,不管原po有没有携带别家的东西 08/21 12:48
: → ankhesbelga:店家在法律上完全不能搜索顾客的包,这样的店家以怀疑 08/21 12:49
: → ankhesbelga:为理由行侵权之行为,原PO完全可以告他们三样罪! 08/21 12:50
: → SAGIL0125:或许你并没有看清楚我的想法 08/22 02:37
: → SAGIL0125:我并无赞同时店家可搜顾客的包,只是在相 08/22 02:38
: → SAGIL0125:如果怕自己被人冤枉偷东西,为何要做出令人怀疑的动作 08/22 02:39
: → SAGIL0125:在进入其他店时想必有让店员不怀疑的方法 08/22 02:40
: → SAGIL0125:自行说明内物or寄放在柜台,或许都是不会让人怀疑的方法 08/22 02:41
: → SAGIL0125:回an请你看清楚後再说,我有无赞同店家的作法 08/22 02:43
: 推 scw55:楼上,因为你最後两句推文看起来很诡异 08/22 03:13
: 推 cyh33:就算客人有带店内有卖,但是客人在其它家购买产品,也不觉得客 08/22 08:55
: → cyh33:人这样有问题,今天我们出去里面有太多东西都可能是店内有卖 08/22 08:55
: → cyh33:难道我上个月在小屈开架式买的口红,我今天要再去逛,那支口红 08/22 08:55
: → cyh33:我就不能放包包里了吗?店家今天要防盗是他自己要去添购的设 08/22 08:56
: → cyh33:备,店家有权利怀疑,但没权利跟客人讲吧?要嘛就有证据直接报 08/22 08:56
: → cyh33:警来搜索客人包包.不然我觉得就算光店家"怀疑似的问我", 08/22 08:57
: → cyh33:我肯定不会回答店家问题,要就报警抓我. 08/22 08:57
: → cyh33:就算不搜我包包,光这样说我疑似偷东西,我也觉得它是非好店 08/22 08:58
: 推 ankhesbelga:cy大说的就是我想表达的,今天不管客人有没有带别家店 08/22 11:52
: → ankhesbelga:的东西,不管客人有没有寄放,店家就是无权力搜顾客的包 08/22 11:53
: → ankhesbelga:这和行不行得正和顾客有没有被怀疑动作都没什麽关系 08/22 11:54
: → ankhesbelga:那是种感觉的问题..若店家怀疑顾客偷东西,报警啊!在 08/22 11:55
: → ankhesbelga:警察面前摊开来说清楚,而不是自己当警察乱搜包,台湾法 08/22 11:56
: → ankhesbelga:律是可以让店家自卫救济,但不是自己当警察碰顾客的包 08/22 11:57
: → ankhesbelga:。况且,光是怀疑似的问客人,我就觉得这家店很糟糕! 08/22 12:00
: → SAGIL0125:所以你还是了解我说的 颗颗 08/22 12:29
: → SAGIL0125:或许只看某些段落? 08/22 12:32
: → SAGIL0125:总归一句话,从头到尾无赞同店家有权力搜包 08/22 12:35
: → SAGIL0125:至於客人如要带入其他物品,难道身为商家 08/22 12:36
: → SAGIL0125:都不会有怀疑下一秒会不会被偷? 08/22 12:37
: → SAGIL0125:顾客本身不会有避嫌的想法 08/22 12:38
: → SAGIL0125:空手进出都可能会有所疑虑,那其他东西更有疑虑 08/22 12:50
: → SAGIL0125:颗棵 08/22 12:50
S大你的说法让我想到一个笑话
大意是说某天一个女子从超市开车回家
碰到警察临检 有一位年轻警察用手电筒照了照女子的车内
发现有一瓶酒 於是怀疑女子可能酒驾 所以要求要酒测
但是女子跟警察说:警察先生,这瓶酒是我从超市买回家要喝的,我还没喝
,我真的没有酒驾,不信我吐一口气闻闻看...
年轻警察闻了一下,心里还是很怀疑:小姐,还是请您配合我们进行酒测好吗?
您车上载了酒,很难不让人怀疑...
女子很不服气,突然大喊:警察非礼人啦!!!
年轻警察吓了一大跳,急忙说:小姐,你别乱讲!!
女子就很生气的说:我车上只不过载了瓶酒,你就怀疑我酒驾!
现在你身上也带着可能非礼我的"凶器"
,所以我也可以说你非礼人啦!
故事可能有点出入
照S大的逻辑,想来是如此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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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135
1F:推 tt2:简雍梗 08/23 10:39
2F:推 kexi0711:警察都还要拿到搜索票才能搜 坪什麽店家无缘无故就动手 08/23 11:13
3F:推 cyh33:店家自己内心怀疑就算了,跟客人讲"我怀疑你有偷"是算什麽? 08/23 11:19
4F:→ cyh33:客人还要自己避嫌,那以後进任何一家店都空手好了,连衣服也 08/23 11:19
5F:→ cyh33:别穿了,我这件是三天前在NET买的,今天要再去逛就不能穿了! 08/23 11:20
6F:→ cyh33:就算不搜我包,光是跟我说"你疑似偷东西",我也当它非好店! 08/23 11:22
7F:推 shrines:怀疑?好笑...怀疑是店家自己的事,干消费者何事? 08/23 21:28
8F:→ shrines:为什麽消费者还要考虑到店家的"怀疑"感受? 08/23 21:30
9F:→ shrines:我卖酸梅汤难道可要求消费者不应让我误会?这逻辑奇杷 08/23 21:32
10F:→ hokot:警察有公权力啊, 这个例子不太恰当 08/24 01:06
11F:→ kokus:楼上说到重点了 08/24 01:09
12F:推 sophia0437:警察临检是有公权力的好吗 这个例子一点也不对 08/24 01:11
13F:推 tentaikanso:嗯,应该说警察临检是有法律规范的,不是随随便便就能 08/24 13:17
14F:→ tentaikanso:拦人下来。 警察职权行使法跟勤务条例都有详细规定, 08/24 13:18
15F:→ tentaikanso:连什麽情况下才能「带人回去说明」也有限制。 08/24 13:19
16F:→ SAGIL0125:颗颗,临检的用意是做啥用的,要不要想一下? 08/25 02:13
17F:→ SAGIL0125:举例子也举好一点,笑人逻辑怪异其实自己也一样,颗颗 08/25 02:15
18F:→ SAGIL0125:还有一位c大举的例子,有人说穿在身上会被怀疑吗 08/25 02:16
19F:→ SAGIL0125:难道你穿入後店员会说偷东西?颗颗 08/25 02:18
20F:→ SAGIL0125:是对於所带物品需稍稍避嫌连身上衣服都牵下去 08/25 02:19
21F:→ SAGIL0125:真是太有避嫌的想法! 08/25 02:21
22F:→ Deltaguita:--大家在这里都是要打击非好店 请各位板友互相尊重-- 08/25 03:31
23F:→ Deltaguita:--尖酸用词请尽量避免,以免触犯板龟 -- 08/25 03:32
24F:→ Deltaguita:--谢谢各位 -- 08/25 03:32
25F:→ lisoukou:临检的用意=专找无辜老百姓的麻烦 浪费别人的时间 08/26 21:32
26F:→ SAGIL0125:如果不如此临检如何抓酒驾或罪犯,说是扰民,颗颗 08/27 02:03
27F:推 cyh33:照你的逻辑不是吗?店内有卖的,就可以怀疑客人? 08/27 12:16
28F:→ scw55:老实说很多服饰店被偷衣服,的确是顾客试穿时偷穿在身上 08/27 18:57
29F:→ scw55:所以cyh大的例子没有问题 08/27 18:58
30F:推 depravity:这样说好了 你有怀疑的自由可是没有迳行采取行动的自由 08/27 19:44
31F:→ depravity:也没有仅因怀疑就报警的自由(愿意承担法律上不利益例外) 08/27 19:45
32F:→ depravity:就是愿赌服输人家没有你报警了就换你犯罪了 XD 08/27 19:46
33F:→ SAGIL0125:回d 我从头到尾就是你想的,只不过大家都不懂?xd 08/28 00:31
34F:推 cyh33:我想这也是原PO在此PO文的原因,店家当然有权怀疑,但是店家却 08/28 08:09
35F:→ cyh33:如此明白对原PO说出来"我怀疑你",所以原PO觉得此店是非好店. 08/28 08:09
36F:→ cyh33:甚至还强行搜原PO袋子了.我想大家没有误会你对於"搜袋子" 08/28 08:10
37F:→ cyh33:这点的看法,像我就认为光对我说"怀疑我",我就觉得它是非好店 08/28 08:12
38F:→ cyh33:还有"避嫌"这事,真的是有点太过.又不是说我进店内故意把相同 08/28 08:12
39F:→ cyh33:物品拿出来和店内的比较,那这样的确容易让人误会,但如果只是 08/28 08:13
40F:→ cyh33:在自己包包内,那进任何店都很容易刚好带着店内有卖的物品, 08/28 08:13
41F:→ cyh33:要避都很难避. 08/28 08:16
42F:→ depravity:对阿 胡思乱想(怀疑)只能放内心 XDDD 08/28 10:53
43F:→ depravity:不处罚思想犯(不然意淫正妹女艺人的不就都.... XD) 08/28 10:54
44F:→ SAGIL0125:我想并不难避,寄放在柜台附近,这应该不难? 08/28 12:54
45F:推 depravity:大多柜台都不负责保管 干嘛避 08/28 20:22
46F:→ depravity:哪有店家不自己装监视器防 又不保管 又要人...的道理 08/28 20:22
47F:→ SAGIL0125:或许大多数店家也无说可以带东西进店? 08/29 02:07
48F:推 depravity:可以请您先去修点基础的法律课程再来吗?? 08/29 02:54
49F:→ depravity:这世界早已不是"瓜田李下"时代 所谓"道德"早已不是标准 08/29 02:57
50F:→ depravity:不然照你说法乾脆裸体进去算了(然後触犯别的法规XD) 08/29 02:58
51F:推 yethours:还蛮好笑的 哈哈哈y 08/29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