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rines (專斬426)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抱怨] 桃園 中壢 中原粉紅蛙仙草奶凍之家心得
時間Fri Jul 27 00:32:23 2012
※ 引述《typewang (正宗打字王)》之銘言:
: 舉個之前的例子:
: 之前有個倒掉的--客滿樓,新聞還蠻大的,不知道的板友可以google一下
: 我分別向兩個網站購買客滿樓的優惠餐卷,還沒有使用完
: 客滿樓倒了,要跟我負責的不是客滿樓,我不是向客滿樓求償
: 我分別向兩個網站要求退費
: 因為跟我締結買賣合約的是網站,不是客滿樓
: 一個思考的方向,大家可以參考
另一個思考的方向,給你參考
會出現這個版的文章,"態度"是主因之一,
而不是"收不到補償或賠償"而來PO文
就像版上出現多少
"店家惡劣","語氣不佳","惡言相向","推卸責任"...等等的文章
因此被列入非好店的名單,這件事情很清楚也很簡單,
同樣也只是"態度"問題,從原PO根本不要賠償就可看出,
如果有人認為"反正退錢可以解決",店家態度怎樣不重要,
消費者應該自己吞下去,
反正最後退錢還不是找團購網,
我想這是本末倒置。
這比認為"店家態度沒問題,片面之詞都相信"的論點還糟糕,
雖然在我經驗看來店家是鬼扯,邏輯難通,
但我確實也沒"完美證據"證明店家是瞎掰,畢竟我連協調會都沒去過
而且團購卷退錢本來就是消費者的基本權利,這不是店家給的,
本來就不能混為一談,講更極端一點,
我曾走在路上看到某店偷把吃剩小菜集盤再賣,
這種情況我只是個路人,甚至跟店家一點關係都沒有,
但相信這種"經營態度",應該無論誰看到都有資格說這家店是"非好店"
還是說你純粹以為原PO不知道團購卷可以退錢,
所以只是"善意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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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13.233
1F:→ falltrace:推 07/27 00:46
2F:推 d445566:推 07/27 02:19
3F:推 s5347:的確,感覺滿多人模糊非好店的焦點了... 07/27 10:36
4F:推 a847019:推一個,退錢本來就是消費者的權利,不是被恩賜的!!!!!! 07/27 20:41
5F:推 boris36:終於有一篇除了原po之外的文章看的懂得了...大推 07/28 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