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riters (牧場裡的迷你馬)
看板Anti-ramp
標題[抱怨] 信義房屋師大店
時間Fri Jan 13 01:22:04 2012
一、店名:
信義房屋師大店
二、地點:
和平東路一段220號
三、時間:
20120112,晚上八點半左右。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請簡明扼要填寫〕
五、事實經過:
裡面的人把車亂停停在停車格外面把我車擋住
居然是違規停車的人出來嗆聲
重點節錄
1違規停車沒關係,停一下下而已,到處都有違規停車哦
2你真沒常識。
3我在跟你講道理(違規停車還嗆聲的道理是?)
4還一群人出來嗆,真是團結(團結是美德,但是強調違
規停車把人停在停車格的車擋住還強詞奪理就很爛。)
感想是:
對我真沒常識。
原來把停在停車格的車擋住,人多就可以主張違規停車是可以的
這就是我所知道的信義房屋師大店。
六、備註:
七、版權宣告:本文不同意轉錄。這裡講就好了。我相信信義也有好人
轉錄難免有訊息減損或更改。就唯一出處這裡就好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75.136
※ 編輯: writers 來自: 124.8.75.136 (01/13 01:35)
1F:→ acerfp563:哪裡的師大?? 哪裡的和平東路?? 01/13 03:00
2F:噓 fonsen:感覺是一般個人的停車糾紛..稱不上是黑店... 01/13 03:59
服務態度也包含在店的觀感。沒有品性的工作人員也是很恐怖的事
擋住人行道也不是商家該有的行為。賣房子的當然也不可以擋住停車格而且視為理所當然。
3F:推 cheguevara:常識是:應該當下就打電話請警察把它吊走... 01/13 08:44
4F:→ TAIKOANA:所以亂停車跟出來嗆你的人是該店店員?還是該店消費者? 01/13 09:22
不管是誰,的確是店員亂嗆而且是穿著制服的多人
※ 編輯: writers 來自: 124.8.85.223 (01/13 09:33)
5F:推 minna:來來來,這種事不客訴噹一下他們不會改的 01/13 11:09
6F:→ minna:客訴專線:0800-211-922 客服專線:0800-280-280 01/13 11:09
7F:推 PRAM:你沒有當場打110報警嗎? 01/13 12:53
8F:→ Deltaguita:打給警察叫來拖吊就好 ... 01/13 13:09
9F:推 TAIKOANA:如果是該店店員 客訴下去吧! 01/13 13:57
10F:→ fonsen:所以這是停車糾紛.警察來也是依交通法規開單或拖吊 01/13 16:12
11F:→ fonsen:你跟該店並沒有相關消費的情事.這只是店家路霸.不是黑店 01/13 16:15
12F:→ kevinl:很多房仲都將機車違停騎樓 非常討厭 01/13 20:25
13F:→ mf7841:fonsen 版規哪裡寫到一定要「有消費」才能PO文? 01/13 20:53
14F:→ mf7841:照你這樣說,很多看衣服時因店員態度不佳而離去的人也不能 01/13 20:54
15F:→ mf7841:PO文囉?因為他們也沒有「消費」啊! 01/13 20:54
16F:→ mf7841:難道店家路霸、佔用公共空間仍然算是好店嗎? 01/13 20:55
17F:→ SAGIL0125:可悲的是很多有車子的"民眾們"自認有車了不起我愛停怎 01/14 02:21
18F:→ SAGIL0125:樣都行,可不只有店家會亂停車,而有些消費者卻因很方便 01/14 02:23
19F:→ SAGIL0125:進而隨便 01/14 02:25
20F:推 insurreal:快去客訴XD那家店的人大概不想做生意了,居然口出惡言 01/14 09:21
21F:推 karate2007:可以先自行拍照上交大網站檢舉 01/14 11:57
22F:→ fonsen:回mf7841.板規1.對黑店無精準定義.但板友認為店家不夠好 01/14 12:53
23F:→ fonsen:未達消費者期待之應有的合理標準.此條之消費者為?? 01/14 12:56
24F:→ fonsen:回看本文.W朋友並未在該店消費.其糾紛原因是路霸違停 01/14 13:00
25F:→ fonsen:我是犛清這非一般消費糾紛.而是類似鄰居對店家吵.煙等評價 01/14 13:02
26F:→ fonsen:鄰居拿店家之噪音空污或如本文之路霸違停抱怨.比較像黑特文 01/14 13:11
27F:→ fonsen:你所舉看衣服和態度都算是消費前的諮詢跟接待.算消費行為 01/14 13:17
28F:→ fonsen:以現時來看.這類路霸多不勝數.都來PO那本板文章一定很充實 01/14 13:26
29F:→ vicwk:曾經有餐廳人員向流浪狗潑熱水 本版可以po嗎? 01/14 13:30
30F:→ fonsen:樓上切中要點了.欺負流浪狗顯然非好店.而流浪狗又未消費... 01/14 13:36
31F:推 vicwk:請版主釋疑吧 01/14 13:43
32F:推 a3435357:我覺得這個po文是ok的,雖然原PO沒有消費,但有指出店家人 01/14 17:48
33F:→ a3435357:員的一些應對問題,這是可以讓消費者參考要不要去這家店 01/14 17:49
34F:→ a3435357:不見得要消費,但店家的惡形惡狀也可以列入參考 01/14 17:51
35F:推 rehtra:我也覺得ok耶 01/14 21:21
36F:→ Deltaguita:板友覺得是非好店就可以到這裡PO文 是非對錯板友自己判 01/14 23:12
37F:→ Deltaguita:斷 板主群不會介入 01/14 23:12
38F:→ Deltaguita:如果有不符板旨的文章 會另行處理 謝謝大家 01/14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