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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清楚消保法第19條的規定 第 19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 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我不會上色,只好用引號 消保法已經明文消費者可以七日內無需說明理由解除契約,且無需負擔任何費用 所謂無需負擔任何費用當然包括運費 而且同條二項也規定了違反前條規定之約定無效 所以網拍業者註明買家要負擔運費也沒用 另外就網友提到的新聞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839854/IssueID/20100926 鑑賞期退貨規定 1.適用範圍:郵購及訪問買賣 2.退貨理由:不用 3.時間:收受商品後7日內 4.方式:書面通知或退回商品,除非雙方特定,否則由業者到府取回 5.費用:無須負擔任何費用 資料來源:消保官洪誌宏、《消保法》 其中第四款的規定,是指原則上由業者到府取回,例外有雙方特別約定時,在依其約定 看看店家的說明 消費者辦理退貨時請先至【我的帳戶】點選退貨申請並於退貨申請網頁填妥 相關資料,並將原商品備妥並自行負擔運費將退貨商品寄至 禮多不怪╭♥ 樂活館 (地址: 台中縣烏日鄉榮泰街16號(星期一~星期五9:00~18:00) )(消 費者退回之商品將由專櫃廠商進行驗收)。 我實在看不出來要怎麼解釋成雙方有特別約定要自行送回 所以應該是要由業者到府取回,而不是買方自行送回 店家明明就只有說要賣家自行負擔運費,且該約定還依消保法第19條二項為無效 而且他回覆你的內容, : : 因之後未再接到您的任何訊息,因此視同您同意付運費$250由本公司派車取回, : : 所以當商品由本公司收回時運費$250直接於退款時扣除。 : : 很抱歉,因商品並非瑕疵品辦理退貨,所以須向您收取$250退貨運費, 我不知道他是怎樣"視同你同意"的,完全都是店家自己在說 而且網拍是不是瑕疵退貨根本就不重要,消保法19條有明文七日內得不附理由解除契約 店家完全在裝死,他的處理方式明顯就違反了消保法的規定 虧他的規模看起來還挺大的... 不可能不知道消保法的規定,明顯是想試看看消費者有沒有反應 如果消費者沒反應他就賺到這運費 消費者反應在考慮要不要退給他, 根本是柿子挑軟的吃 我想他這樣搞應該不是第一次了,受害者可能不只原po一人 建議原po可以向蘋果爆料 避免這次他退你錢後,以後又有其他受害者出現 他規模還蠻大的,是專業網拍賣家,蘋果應該會有興趣 ※ 引述《moknaa (呆呆)》之銘言: : 我之前曾在PCHOME開過店 : 基本上運費要不要商家出是商家決定 : 甚至你要自己送回去店家不來收都可以 : 你可能要看一下店家的規範 : 你看他的購物說明就有: : "並將原商品備妥並自行負擔運費將退貨商品寄至 禮多不怪╭♥ 樂活館 " : 他收你運費是對的,你自己當初購買也同意 : 我不認為店家有甚麼錯 : ※ 引述《verasun (大三是"上台"年 囧)》之銘言: : : 依規定不是免收費用?結果店家並沒有回覆, : : 今天收到帳單才發現,「禮多不怪╭? 樂活館」直接從我信用卡退費中 : : 扣除250元運費,這點著實令人不悅,店家一點解釋也沒有, : : 抑或者法令規定我有記錯亦無告知,直接從信用卡中扣除, : : 讓人覺得此店家缺少誠信之間的買賣! : : 六、備註:我準備投訴到消基會高屏分會 : :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 :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 : → bunnys:找消基會作啥? 05/03 13:41 : : → bunnys:消保官線上申訴寫一寫,快又有效 05/03 13:43 : : 推 emily03180:好誇張,怎麼可以直接從信用卡扣費用! 05/03 14:30 : : 推 depravity:報警說被偷刷 XDDD 05/03 15:12 : : → johnny0399:很誇張,這已經有偽造文書之嫌 05/03 15:34 : : 店家剛剛回覆我 : : 關於您提問:七天內退貨,依規定不是免收費用?(請參考上次4/6回信內容→如上) : : 因之後未再接到您的任何訊息,因此視同您同意付運費$250由本公司派車取回, : : 所以當商品由本公司收回時運費$250直接於退款時扣除。 : : 很抱歉,因商品並非瑕疵品辦理退貨,所以須向您收取$250退貨運費, : : 在辦理退貨程序中,若因聯繫過程中造成您有誤會請諒解,謝謝! : : 他們根本就沒有回覆我,還說「因之後未再接到您的任何訊息, : : 因此視同您同意付運費$250由本公司派車取回,」 : : 我初次申請退貨退款時間 2011/03/29 22:43:31 : : → verasun:謝謝bunnys,我已線上申訴 05/03 15:44 : : 推 depravity:結果不滿意 可以二次申訴要求對方到你那開協調會 05/03 15:48 : : Pchome商店街也有回覆我 : : 不過非常制式 : : 他說那是我跟店家的事 : : 要我們自行處理 : : 那他們架平台收商家的費用 : : 是只收錢,不處理任何事? : : → depravity:最少可以讓他花更多錢 XDDD 05/03 15:48 : : 推 depravity:他說歸他說 要申訴當然一起申訴了 XD 05/03 1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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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8.160.75
1F:→ moknaa:不是有將原商品備妥送回XX地..原PO沒送回XX地啊 05/04 00:23
2F:→ moknaa:當初買時原PO就有勾選同意購買約定了 05/04 00:24
3F:→ johnny0399:店家明明就是寫『原商品備妥並自行負擔運費』 05/04 00:25
4F:→ johnny0399:請問你在哪看到『原商品備妥送回XX地』的? 05/04 00:25
5F:→ johnny0399:而且同意購買的約定已經違反消保法19條二項的規定 05/04 00:25
6F:→ moknaa:不收取費用再退回商品部分沒有明定誰負責,是沒寫的話 05/04 00:26
7F:→ johnny0399:屬無效的約定,買家同意也無效 05/04 00:26
8F:→ moknaa:由賣家負責取回,賣家都寫了,原PO也勾選過同意 05/04 00:27
9F:→ moknaa:我並沒有幫賣家護航,而是退回一直都是自己付擔 05/04 00:29
10F:推 falltrace:推這篇 05/04 00:29
11F:→ falltrace:"視同您同意"那行我也很有意見 05/04 00:30
12F:→ moknaa:賣家沒有收取貨品的任何費用啊 05/04 00:31
13F:→ moknaa:唯一能爭執的只有金額大小 05/04 00:32
14F:→ moknaa:今天你要人家來搬東西不問價錢人家也搬了,收你錢為過嗎? 05/04 00:33
15F:→ johnny0399:所謂無需負擔任何費用包括因此所生之運費 05/04 00:34
16F:→ johnny0399:而且貨運公司是賣方的履行輔助人,契約關係存在於貨運 05/04 00:34
17F:→ johnny0399:公司和賣方之間,費用本來就應該由賣方負擔而非買方 05/04 00:35
18F:→ moknaa:但你也不能否認雙方都同意退回的運費由買家自行負擔這個 05/04 00:38
19F:推 jojo87:推這篇 就算同意付 也不該是從信用卡直接扣吧 另外付不行? 05/04 00:39
20F:→ moknaa:立約時的特定吧! 05/04 00:39
21F:→ johnny0399:這牽扯到無因管理...要解釋有點複雜... 05/04 00:42
22F:→ moknaa:鎖以賣家要你付錢合理,但收款方式不合理嗎? 05/04 00:45
23F:→ johnny0399:都 不 合 理 05/04 00:56
24F:推 dnsb:新聞是買家「已經自費寄回」了還被扣款 05/04 03:27
25F:→ dnsb:扣的是「當初購買時的運費」,而非「退貨運費」 05/04 03:28
26F:推 dnsb:新聞中寫到「台中市消保官洪誌宏表示,《消保法》規定,網購 05/04 03:29
27F:→ dnsb:買賣,消費者可在7天鑑賞期內退貨,無須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05/04 03:30
28F:→ dnsb:,除非買賣雙方已約定特定退貨方式,否則退貨應由業者派員到 05/04 03:30
29F:→ dnsb:府取回」 05/04 03:30
30F:→ dnsb:那這個案例適不適用"已約定特定退貨方式"這點啊? 05/04 03:31
31F:→ dnsb:(網頁寫「將原商品備妥並自行負擔運費將退貨商品寄回」) 05/04 03:32
32F:→ johnny0399:適用,因為店家的約定違反消保法19條第二項而屬無效 05/04 11:15
33F:→ winddolphin:我想法條中指的約定退還法指的是事先約好買家不用去取 05/05 02:26
34F:→ winddolphin:但是運送費用還是要買家負擔的 05/05 02:26
35F:推 verasun:已收到店家的250元支票退款。 05/23 13:06
36F:→ verasun:thanks... 05/23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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