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o ( ..)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糾紛] 洗車時 被撞掉後照鏡
時間Mon Apr 23 07:37:12 2007
謝謝各位~
我真的也沒想到PTT這裡是最多人會關心別人的地方
因為 甚至還有大家給我的建議的信
況且是彼此都不認識了 更讓我覺得今天一個店家或經營者對客戶的態度不該如此
所以 我想再次在這裡PO文 詳述的再說出我的感受
我的心態並不是說 今天東西壞了在店家壞了就一定要怪店家
這是很不對的 這我們也要站在店家的立場 這像版名所說的 好的店家也怕壞的客人
我們也不容許好的店家被抹黑
舉個例 今天如果不知道有人自己有心臟病 去玩了雲霄飛車 結果出了意外
責任歸屬是誰? 新聞類似的爭議常讓我覺得 雙方碰到了 都應該有責任
比如說 遊客應該知道自己的問題 要看好警告標題
而由遊樂場也該對於客戶發生意外時 有快速緊急的應變措施
但我常看到了是 大家彼此都在推託責任 如果今天大家一起負責 不是可以更好解決問題
今天發生的事情 有諸多地方讓我很失望 到覺得很受委屈
從一開始 我車子出來 光等他們那位領班就過了20分鐘
(其實之中很多工讀生很好 會很有耐心的跟我說 等一下 其實這會對客戶有較好的感覺)
等到那領班出來 看一看 就鐵口說了 阿 你這本來就是壞的
"完完全全認為跟他一點關係也沒有" <-- 就是這種態度 讓來消費的人 感受很不舒服
我今天絕對不會吃飽沒事幹 來陷害店家
我從頭到尾 也不會說出 這車一定沒事 我也當場跟他說 這是二手車 會有曾維修的可能
因為我不會逃避責任
但是店家給我的感覺 就是一副 "全部就是你的責任 甚至是我是來害他們的"
這是我最不能接受的
就以上面例子 遊樂場的遊客如果有意外 也不能逃避責任說自己沒心臟病
但我也相信 遊客也不會知道自己有心臟病還去玩
這就好比 我也不會知道我東西原本是壞的 還去洗(當然這點我得負責)
但重點是:今天遊樂場總不可以 遊客發生意外 連管都不管 還怪對方吧!?
一個店家賺客戶的錢 是不是也應該要關心對方
微笑曲線的一端 或是紅海策略的經營態度 不應該也是以"服務" 為本
然而我今天看到的卻是這種可以說致對方感受不顧的態度
我整整在那邊快3小時 因為我自己去找警察做紀錄 找車行
領班的態度 是完全不予協助與理會
一直跟我說的是 你東西本來就壞了!
甚至到最後 我得走了 我還請他幫我稍微固定一下
對方的表情是 "你真麻煩ㄟ"! 然後簡單用膠帶捆一圈
我從一開始的氣憤不滿 到現在希望說出自己的感想
人不該有仇恨 但應該也要知道何謂公理
這社會如果能有多點人肯關心別人 就會很多事情好處理
我想說出店家的名字 對很多在那邊辛苦的工讀生很不公平 所以選擇保留
我想這是我在這次深刻學到的 以後有機會經營一個店家 永遠要以服務的態度去對待人
在此分享給大家!
再次謝謝大家的意見!
※ 引述《aleo (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car 看板]
: 作者: aleo ( ..) 站內: car
: 標題: [糾紛] 洗車時 被撞掉後照鏡
: 時間: Sun Apr 22 16:58:55 2007
: 想請各位
: 我今天在一家國內知名的加油站 (暫不說名字 因為不懂法律 )
: 洗車時 是那種機械式的洗車 出來的時候後照鏡整個斷掉
: 我當時在車內就覺得 今天的機械力道好強 然後就看到我旁邊的後照鏡斷下來
: 我的車是7年的車 結果他們的領班就出來
: 然後我們雙方就一直再爭論
: 他們的觀點 認為說 是我的原本就壞掉 (從裡面有過去修理過的痕跡)
: 而我這台車是二手車 也許之前有壞掉修過 但也許也沒有
: 但重點是 我的觀點是 我認為我每天都使用正常 也可以收起來
: 而車是進對方的洗車機械後 出來是壞的 而且我在裡面的確親眼看到斷掉的過程
: 這是我們雙方的爭執點
: 所以 我也請警察來 警察請我要去找證據
: 但對方有權力不提供錄影帶
: 這家加油站領班 要我自己去車行評估
: 我跑了幾家車行 都不能評估
: 所以我最後 有致電去問原廠 原廠認為不可能撞掉後還可以用
: (補充 對方始終認為我是壞掉 然後去陷害他們)
: 所以想說請原廠開證明單 然後打電話去問這家加油站
: 結果他們領班 還是說 憑他的經驗 那是原本就是壞的
: 整個一副 要去告 就去告 要我不要恐嚇
: (我整個是很有誠意的 一直希望私底下和解)
: 整個是 十分沒有誠意 十分沒有誠意 十分沒有誠意 十分沒有誠意!!!
: 想請問版上朋友
: 我該為了這兩三千塊的 後照鏡 去提出告訴嗎? 只為了爭回公理 但會失去很多
: 因為 我不懂法律 告訴這懂東西 也許會更傷我
: 還是我的認點 本來有什麼沒想到的
: 原廠有辦法鑑定剛斷掉的痕跡嗎?
: 還請各位給我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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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leo 來自: 61.228.244.173 (04/23 07:37)
1F:推 legist:不過老實說 其實您PO這篇文章可能對於抵制這家店的效果不大 04/23 11:11
2F:→ legist:畢竟板友們如果不是內行的應該還是不知道那家店到底是哪家 04/23 11:12
3F:→ legist:當然您說因不懂法律擔心更有糾紛而未表明店家名稱也沒有錯~ 04/23 11:13
4F:→ legist:只是或許未來還有可能仍然會有其他的消費者碰到一樣的情況 04/23 11:14
5F:→ legist:而無法事先因為這篇文章而避免XD 店家可能還是繼續賺他的錢 04/23 11:15
6F:推 Matsuzaki:純推原po佛心來的 XD 04/23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