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oneway (孤獨和寂寞的差異?)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問題] 關於葛羅里退書的問題
時間Sun Aug 6 22:26:14 2006
請問存證信函這樣寫可以嗎??
書寫內容:
一、寄件人 姓名:○○○
詳細地址:
聯絡電話:
二、收件人 姓名:美商葛羅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詳細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14號五樓
三、副本收件人 姓名: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詳細地址:台北市大安區106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2
聲明內容:
按本人○○○於民國○○年○月○日向貴公司業務○○○訂購○○百科全書乙套,訂單編
號xxxxxxxxxx,訂金新臺幣(下同)○仟○佰○拾○圓整,總價○萬○仟○佰○拾○圓整
,至今本人除訂金外另已支付○萬○仟○佰○拾○圓整之部分價金。由於訂約時本人年齡未
滿二十歲,尚無完全行為能力,其簽訂契約應屬效力未定,嗣後本人已於民國○○年○月
○日年滿二十歲,決定依民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反面解釋,聲明拒絕承認本次交易之效力
,則買賣契約無效。此外另有三點聲明敬告貴公司
一、 請貴公司返還訂金○仟○佰○拾○圓及已支付之部分價金○萬○仟○佰○拾○圓
,請於文到之三日內(幾天隨你寫)將該筆款項匯入○○銀行○○分行帳號○○○○○○
○○○○○○○,並以電話親自通知本人使本人知曉。
二、 該套書籍於文到之日起算,由本人暫為保管三十日,請貴公司返還訂金與已支付
之部分價金後,來信通知本人將書籍寄回屆時未取回則本人不負保管之責。
三、 對此次取消交易造成貴公司困擾,本人深感抱歉。如貴公司對此存證信函不予理
會,本人將採取法律途徑解決,敬請貴公司配合,以免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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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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