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oneway (孤独和寂寞的差异?)
看板Anti-ramp
标题Re: [问题] 关於葛罗里退书的问题
时间Sun Aug 6 22:26:14 2006
请问存证信函这样写可以吗??
书写内容:
一、寄件人 姓名:○○○
详细地址:
联络电话:
二、收件人 姓名:美商葛罗里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详细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14号五楼
三、副本收件人 姓名: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
详细地址:台北市大安区106复兴南路一段390号10楼之2
声明内容:
按本人○○○於民国○○年○月○日向贵公司业务○○○订购○○百科全书乙套,订单编
号xxxxxxxxxx,订金新台币(下同)○仟○佰○拾○圆整,总价○万○仟○佰○拾○圆整
,至今本人除订金外另已支付○万○仟○佰○拾○圆整之部分价金。由於订约时本人年龄未
满二十岁,尚无完全行为能力,其签订契约应属效力未定,嗣後本人已於民国○○年○月
○日年满二十岁,决定依民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反面解释,声明拒绝承认本次交易之效力
,则买卖契约无效。此外另有三点声明敬告贵公司
一、 请贵公司返还订金○仟○佰○拾○圆及已支付之部分价金○万○仟○佰○拾○圆
,请於文到之三日内(几天随你写)将该笔款项汇入○○银行○○分行帐号○○○○○○
○○○○○○○,并以电话亲自通知本人使本人知晓。
二、 该套书籍於文到之日起算,由本人暂为保管三十日,请贵公司返还订金与已支付
之部分价金後,来信通知本人将书籍寄回届时未取回则本人不负保管之责。
三、 对此次取消交易造成贵公司困扰,本人深感抱歉。如贵公司对此存证信函不予理
会,本人将采取法律途径解决,敬请贵公司配合,以免讼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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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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