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hotdicku (mchotdicku )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Yahoo奇摩拍賣嚴重欺騙消費者!請大家抵制!
時間Sun Apr 2 21:24:30 2006
※ 引述《hatejokesex (三位一體)》之銘言:
: 以下就是Yahoo的契約....
: 裡面的條文全部都是對他自己有利的
: 反正就是....他只負責收錢
: 什麼事都不關他的事的樣子
: 這樣的契約公平嗎?
: 可是你如果要使用它的平台
: 就只能按同意......
: =========================不公平的契約分格線================================
: Yahoo!奇摩拍賣使用規範
: 本使用規範是Yahoo!奇摩服務條款的補充條款,當您使用Yahoo! 奇摩拍賣時,即表示您
: 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使用規範所訂之所有內容。本規範得隨時修訂並公告於
: Yahoo! 奇摩拍賣上,修訂後之內容自公告時起生效。
本規範得隨時修訂? 且自公告時起生效?
那我在刊登前所閱讀的規範條款,萬一在刊登後有所修改,
還是以新版為準就對了?
拍賣刊登可長達2週,
這2週內yahoo怎麼改規範,都是他說了算,使用者都是乖乖就範就對了.
即使我當初按下 "同意" 的那個規範版本,和後來的版本不同,
我還是被迫要接受yahoo單方面自行修改的版本.
而且yahoo還可以溯及既往,以新版規範去約束之前的拍賣刊登.
他*的,去死一死好了.yahoo拍賣.
: 一、關於Yahoo!奇摩拍賣
: Yahoo! 奇摩拍賣服務係提供使用者之間交易的平台,刊登之商品是由使用者所自行上傳
: 銷售者,並非Yahoo!奇摩所販賣。Yahoo!奇摩不參與使用者間之交易,對於出現在拍賣上
: 的商品品質、安全性或合法性,Yahoo!奇摩均不予保證。
所以y拍如果出現大麻,毒品,仿冒品..等等.
y拍都沒有責任,通通可以置身事外,
政府,主管機關或是消保單位,甚至社會各界都沒有辦法要求y拍善盡管理之責.
因為....這只是一個網拍平台業者?
: 當您使用Yahoo! 奇摩拍賣時,必須瞭解且遵守以下事項:
: 買方和賣方必須對交易之履行負完全的責任。
: 買方和賣方必須自行解決由交易引起的糾紛。
: 買方和賣方必須自行負擔因交易而產生的費用。
: 買方和賣方必須了解並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律規定。
: 為確保交易之順利履行,使用者須先行判斷是否有出售該商品之權利、交易標的是否合法
: ,並詳細記載商品資訊及交易條件,買方於出價競標前,亦應詳細審閱及評估商品說明、
: 賣方評價、交貨方式、條件等訊息,一經得標,買賣合約即存在買賣雙方間,雙方各自負
: 擔給付價款及交付商品之責任,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任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但「
: 特殊分類(http://tw.bid.yahoo.com/phtml/auc/tw/tos_add/classified_rule.html)」
: 所刊登之資訊性質上屬於廣告,不在此限。
我看到連結裡面的第一條,馬上就傻眼了.
一.您在拍賣平台上所刊登之內容屬廣告,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
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您必須對您所刊登的廣告內容負責。
既然我在拍賣平台所刊登的內容屬 "廣告",
那為什麼y拍可以用 "廣告嫌疑,違反拍賣精神" 這一條規定來把拍賣品下架?
這真是詭異到了極點.
天哥刊登撲克牌,被認定有廣告嫌疑,所以被下架.
可是,按照上面所引述的條款,所有刊登品都是廣告,都要受消保法規範,
那為什麼yahoo還可以用 "廣告嫌疑,違反拍賣精神" 這一條規定來逕行下架商品?
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在這裡呼籲所有曾被yahoo以這條規定為理由下架商品的賣家,
立刻提出證據, 向yahoo索賠,要他具體解釋這兩條明顯衝突的規定.
反正話都是yahoo在講,屁都是牠在放.
使用者要受消保法約束,又要受拍賣規則的規範.
可是到底誰來規範y拍?
按照這一個契約看來,
真是天大地大yahoo最大,
誰也管不了yahoo,
沒責任,沒義務,沒法管.
只顧收刊登費,這個業者真的可以去吃屎.
: 二、會員註冊確認程序
: 成為拍賣會員,您必須先完成以下註冊確認程序,步驟依序為:(1)註冊Yahoo!奇摩帳號
: 並且登入;(2)確認拍賣會員資料;(3)確認電子信箱;(4)確認手機號碼;(5)同意使用規
: 範,完成以上步驟您即成為拍賣服務會員並能夠使用出價功能。為了提昇交易的安全,我
: 們要求民國92年7月4日(含)以後註冊的新會員,必須通過信用卡認證才能刊登商品。(
: 關於《會員註冊確認程序
: (http://tw.bid.yahoo.com/phtml/auc/tw/auction_signup.html)》)
: Yahoo! 奇摩拍賣服務僅提供予20 歲以上的個人與有合法登記之法人或團體。若您為未成
: 年人,您應在您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本規範後,始得使用服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拍賣服
: 務時,即表示您的法定代理人已同意接受本規範及其後之修正。
我沒看過這麼有趣的契約.
未成年人逕行使用y拍,
被視為其法定代理人已經同意本條款.
7歲學童自行上y拍,得標色情扭蛋.
表示該學童父母已經同意y拍條款,
該學童有義務要完成交易.
這樣的規定對於成年和未成年有什麼差別嗎?
說穿了,yahoo只是想把責任推給使用者.
反正出了事,
主管單位不要找上我, 我沒責任.
管你成年,未成年, 在這個拍賣平台幹了什麼事, 都是你家的事.
實體店面的商家賣違法商品, 要受法律制裁.
這是無庸置疑的.
但是一個違法商品出現在一個網拍平台.
我只想問一個最簡單的問題.
不論這個網拍平台是收費與否,牠到底有沒有責任?
還是因為違法物品不是牠販賣的, 牠就沒有責任?
我認為.
這個違法物品的交易機會,是這個網拍平台提供的.
如果賣毒品要坐牢,
你提供這個平台讓他人賣毒品,
你也要坐牢.
你有本事提供交易平台,就要有責任去過濾,管理這個平台的商品.
法律要跟的上時代.
呼籲政府和立法單位立即修法, 莫讓網路交易成為犯罪溫床!!
: 三、費用
: 當您刊登拍賣商品及購買廣告時,須依規定(關於《拍賣收費標準
: (http://tw.help.yahoo.com/auct/faq/afee/afee-01.html)》)支付刊登功能使用費及
: 廣告費用。上述費用Yahoo!奇摩得隨時變更或調其收費項目或金額,經公告後生效。
: 請注意,除本使用規範另有規定者外,您於刊登商品或廣告後,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付
: 款或要求退費,Yahoo!奇摩依本規範刪除您所刊登的拍賣資訊時,亦同。
"拍賣規定"攸關消費者的使用拍賣權益.
此"規定"不應當由y拍自行解讀.自行處置.
強烈要求y拍修改規定:
1.下架前提供違反規定的具體說明和解釋.
2.下架後退還刊登費,或是允許賣家修改拍賣頁面後再刊登.
此外,賣東西有時間性和季節性.
賣家有權力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時間點刊登商品,
我選擇夏天賣短袖衣物,冬天賣長袖衣物.
或是,電子商品在不同時間點有大小不一的價差.
y拍自行下架商品,
若事後證實該商品沒有違反規定.
等於是破壞賣家的 "上市時間點選擇權".
y拍應予以賠償.
: 四、服務使用規則
: Yahoo!奇摩對於您所刊登之拍賣商品及資訊( 以下稱「拍賣資訊」)不會進行檢查、過濾
: 或其他調查,但仍保留刪除該拍賣資訊之權利。如您違反本使用規範或任何服務使用說明
: 或拍賣資訊有違法之虞,Yahoo! 奇摩有權不經通知立即刪除您所刊登的拍賣資訊且終止
: 您使用拍賣服務的權利,
刊登前不過濾,不檢查,
但是事後可以逕行刪除拍賣,不退還費用.
這是哪門子的道理?
擺明了就是,
你要賣毒品,賣仿冒,賣什麼隨便你.我都不會阻止你.
只要付費,我就讓你登.
但是被別人抓到,
我就下架,錢我照收.
一個收費的網拍平台居然可以這麼輕鬆愉快,
光收錢,
不過濾,不管理,不檢查.
只靠 "使用者互相檢舉" 和 "刪除拍賣" 這兩招來"管理"這個平台,
這算哪門子的管理?
一個工讀生就可以管理整個網拍平台了.
真是有夠省事.
政府主管機關應該真的好好整治一下yahoo.
站在社會安全的觀點.
一個在刊登前絲毫不做過濾的網拍平台,充斥著多少可能的犯罪和立即性危險?
y拍上新聞鏡頭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高二女學生 網拍原味貼身內褲"
"改造槍枝 拍賣買的到"
"8成是假貨?!立委:拍賣網站成了仿冒品買賣天堂"
我認為,以上這些問題的關鍵, 就在yahoo身上!
一個網拍平台業者,站在社會安全和賣場秩序的立場來看,
本來就應該付出人力去做刊登前的過濾和檢查,
而不是放任商品無條件上架, 再逕行刪除拍賣.
你要讓一件女學生內褲在拍賣頁面出現幾天才要把它刪掉?
你要讓一支黑槍被下標幾次才要把使用者停權?
等到記者發現,上了新聞,你才發現.
那你這個網拍平台真的可以去吃屎了.
再者,
做好刊登前的管理和過濾.
一旦商品刊登, 無論如何都履行刊登義務.
這才是一個有良心的網拍平台應該做的事, 不是嗎?
: 情節嚴重時並得終止您使用Yahoo! 奇摩其他服務。如因您所刊
~~~~~~~~~
: 登之拍賣資訊商品侵害第三人權利或違反法令,致Yahoo!奇摩受第三人追償或受主管機關
~~~~~~~~~~~~~~~~~~~~~~~~~~~~~~~~~~~~~~~~~~~~~~~~~~~~~~~~~~~~~~~~~~~~~~~~~~~~~~
: 處分時,您應賠償Yahoo!奇摩因此所生之一切損失及費用。
~~~~~~~~~~~~~~~~~~~~~~~~~~~~~~~~~~~~~~~~~~~~~~~~~~~~~
真是無言..
正宗 "保護yahoo利益條款".
如果yahoo真的因故被第三者索賠,或是被主管機關處分或罰鍰,
那也是因為主管機關或是政府單位認定 "yahoo方面負有賠償之責任"
牠憑什麼把這個責任和損失轉嫁到使用者身上?
假設拍賣使用者違法,造成第三者損失,
主管機關裁定yahoo也有責任,
yahoo就可以把責任和利益損失轉嫁到使用者身上嗎?
: 使用Yahoo!奇摩拍賣服務應遵守下列規定:
: ‧您不得刊登禁止及限制的商品《禁止刊登商品
: (http://tw.bid.yahoo.com/phtml/auc/tw/tos_add/items.html)》。
: ‧您不得違反刊登行為之規範《違規刊登行為
: (http://tw.bid.yahoo.com/phtml/auc/tw/tos_add/listing.html)》。
: ‧您不得違反會員評價之規範《會員評價制度
: (http://tw.bid.yahoo.com/phtml/auc/tw/feedback.html)》。
: ‧對於您出售之商品如已有買方得標時,您即有責任按照得標金額與其他約定之交易條件
: 出售該商品。
: ‧對於您已經得標的商品,您即有責任按照得標金額與其他約定之交易條件付款。
: ‧您不得操縱拍賣,或干擾正常之拍賣與競標程序。
: 例如:
: 1. 利用多重帳號對自己的拍賣物品進行出價,故意抬高最高出價。
: 2. 在其他賣方進行拍賣時與對其出價的買方接洽,向買方兜售類似或相同物品。
: 五、授權
: 任何拍賣商品資料(含廣告內容)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Yahoo!奇摩拍賣時,
: 視為您已允許Yahoo!奇摩可以為宣傳Yahoo!奇摩拍賣服務或拍賣商品(包括您的或他人的
: )之目的,無條件重製、散布、修改、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該等資料,您對此絕無
: 異議。
: 六、交易安全注意事項
: 網路上的身份認證是很困難的,因此我們提供會員評價制度、會員註冊與確認程序、黑名
: 單制度、檢舉商品、檢舉詐欺及棄標處理等機制,藉由確實的交易紀錄與網友守望相助的
: 力量共同來維護線上交易環境。雖有這些機制,使用者於交易時仍應謹慎為之(關於《交
: 易安全(http://tw.bid.yahoo.com/phtml/auc/tw/classroom/safety/safety_home.html)
: 》)。
: 七、服務中止
: 拍賣服務宗旨在於提供24小時不間斷的網路拍賣活動,保持系統不間斷以及各項服務功能
: 的隨時正常運作是Yahoo!奇摩全體工作人員努力的目標。除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因其他不可
: 歸責於Yahoo!奇摩之事由所致者外,若由於Yahoo!奇摩拍賣服務之系統維護、更新、故障
: 或中斷,使您暫時無法使用全部或部分的拍賣服務功能時,Yahoo!奇摩拍賣服務將依下列
: 情況分別提供您適當的補償(關於《Yahoo!奇摩拍賣補償辦法
: (http://tw.bid.yahoo.com/phtml/auc/tw/refund_policy.html)》)。
: 八、責任範圍
: 除本使用規範另有規定外,Yahoo!奇摩對於您因使用拍賣服務所生之損害不負任何補償或
: 賠償責任,惟如依法令規定Yahoo!奇摩因此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您瞭解並同意Yahoo!奇
: 摩所負之責任應不逾您當次就使用Yahoo!奇摩拍賣服務所支付之費用。
: 九、免責約款
: Yahoo!奇摩僅以「現狀」提供服務,對下述事項不為保證:
: .Yahoo!奇摩拍賣系統符合使用者的需求;
: .Yahoo!奇摩拍賣內容及系統程式不發生錯誤或障礙等情事。
收錢, 但是不保證拍賣系統的品質,
不保證你搶標時,系統程式不會當掉.
不保證得標信一定會順利寄發.
不保證整個拍賣系統程式的穩定性.
使用者出了事,就是你自己倒楣.
: 十、稅務申報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營業稅法之規定,您使用Yahoo!奇摩拍賣銷售商品之所得應申報並
: 繳納所得稅及營業稅:
我比較好奇,
y拍賺的刊封費,
在課稅類別上,是不是和其經營網站入口的廣告收入有所不同.
yahoo從免費到收費,
收的錢到底算是營利事業所得稅的哪一個類別?
到底有沒有繳?
還是根本於法不用繳?
: .個人
: 您如果是以個人名義銷售商品時,應於每年申報所得稅時,一併申報及繳納銷售商品的所
: 得。 但您如果是常態性的銷售商品,而不僅僅是偶一為之者,應依商業登記法、所得稅
: 法、營業稅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營利事業登記,除依法申報並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外,並
: 應依法領用發票並於銷售時開立發票,或依法開立收據,繳納營業稅。
: .營利事業
: 您如果是以營利事業(例如公司或商號)名義銷售商品,您銷售商品的所得,應計入該公
: 司或商號營利事業所得,並於每年申報所得稅時,依法申報並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銷售
: 商品時,並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或收據,繳納營業稅。
: 十一、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 本使用規範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
: 。您並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十二、本使用規範之適用與修正
: Yahoo! 奇摩拍賣上之所有服務說明均為本使用規範之一部分,Yahoo!奇摩有權於任何時
: 間修改或變更本使用規範之內容,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本使用規範如有任何
: 重大變更或修正時,Yahoo!奇摩會以公告或電子郵件通知您,敬請隨時注意Yahoo!奇摩拍
: 賣公告事項及您所註冊信箱內之郵件。
這些條款的訂定有一個很偉大的中心思想,
那就是:
"本網拍平台之利益為優先保障,法令次之,使用者權益再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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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joke的西斯和沒有西斯的joke如同沒有在野黨的民主和沒有民主的在野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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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8.143.151
※ 編輯: mchotdicku 來自: 61.58.143.151 (04/02 21:31)
1F:推 chungmin:我已經很久沒收到拍賣系統通知信了...被信箱系統擋掉? 04/03 00:24
2F:推 myallmind:看完文章心情很差...難道沒有方法抵制他們嗎...氣啊!! 04/03 12:41
3F:推 jia8:推一樓,我也很久沒收到了=.= 04/03 23:32
4F:推 echox7321:有人開始去檢舉了嗎....? 04/18 16:36
5F:推 leeym:只有特殊分類屬於廣告, 其他分類是拍賣. 05/01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