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huan (拔辣party口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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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Tue Mar 19 02:52:46 2002
誠品書店,得理不饒!!~10/28日,自由時報原文
愛書的小孩被誤當做小偷--(轉載自10/28自由時報):林玉燕
十月二十四日姑嫂三人帶著孩子到中友百貨購物,由於孩子愛看書,又因中
友正值購物節,人潮洶湧,所以在購物前,我們讓孩子到位於十、十一樓的
誠品書店看書,並交代她們如找到想買的書,等我們到誠品會合時,再刷卡
結帳。想不到的是,在我們購物的途中,我女兒及嫂子的女兒:卻成了『竊盜
現行犯』。
她們想看的書,大都被膠模封了起來,兒童閱覽室又人滿為患,過了一段時
間,她們即因百般無聊,拿著表姐委託購買的雜誌,信步到處走,希望看到
我們來,也因此邁出了那道所謂的『門』。在她們眼裡,十樓及十一樓都是
誠品書店,由十一樓走下靜止的電扶梯,想再度由十樓走進誠品,在接近櫃
台前,即被一位陳小姐攔阻下來,並問她們:
『妳們這本書付錢了嗎?』女兒回答:『還沒。』在孩子還沒搞清楚狀況前
,就被帶往櫃台,又問:『妳們幾年級?』孩子們回答:『五年級。』又問
:『妳們知不知道還沒付錢就走出這個門,妳們就算是小偷?』她們回答:
『我們不知道那是門阿!要不:然我們再把書放回去,可以嗎?』她們聽到的
回答是:『不可以!』又問:『妳們的家長呢?』女兒回答:『我媽媽她們
去換東西,也去買東西!』小姐接著又問:『還有其他人嗎?』女兒說:『
還有哥哥,但他現在不在這裡。』接著就被帶到了辦公室,另一位李小姐又
重複之前的問題,並強調她們的行為代表的就是小偷。我的女兒這時候已被
嚇得哭了,任憑她們如何說明並非故意,李小姐仍一口咬定她們就是小偷,
要求:兩個飽受驚嚇的小孩子,寫下姓名、年齡、學校名稱,並立下蓄意偷竊
的悔過書,再讓我姪女與一位工作人員出來找我們,並廣播我與嫂子的名字
,要我們到誠品。我們在位於人聲鼎沸的樓層,嫂子說好像聽到廣播我們的
名字,但內容聽不清楚,且三人中,只有嫂子聽到,以為是聽錯了,這時與
孩子約定的時間未到,購物完後,才上樓與孩子會合。
一抵誠品,正好碰上由誠品辦公室走出來找我們的兒子,他兜頭一句:『妹
妹她們出事了,她們被當做小偷,現在正在誠品辦公室裡。』我們十分震驚
,跟著兒子走入辦公室,看到兩個眼睛哭得紅腫的孩子,及擺在桌上蓋上鮮
紅指印的悔過書。一看到悔過書中的『竊取』兩字,登時我們氣的血直往腦
門衝,並問他們憑什麼這麼做,李小姐冷冷的說:『妳們的孩子把我們的書
帶出了誠品的大門,這就是小偷的行為,如果每個人都像她們一樣,我們誠
品不就是要倒閉了嗎?』我問已哭的唏哩嘩啦的孩子:『媽媽不是交代妳在
這兒等我們回來結帳嗎?妳們為什麼走出去?』女兒委屈的說:『我不知道
那是門口阿!我只是到處走走,看妳們來了沒。』我們問李小姐:『小孩子
並非蓄意偷書,只是不小心將書帶離了妳們門口,而她們也沒意識到已跨出
妳們的大門,妳們憑什麼讓孩子寫這樣的東西,硬認定她們是小偷?』另一
位小姐答:『有很多人眼睜睜看著她們把書帶出去的。』這樣的回答讓我覺
得好可悲,如果當時在場的是我,別人的孩子不小心步出誠品的門,我的第
一個反應是要趕快走過去跟那個孩子講:『你的書還沒付款,不能走出這個
門喔!』而不是眼睜睜的看著他被當做小偷。
嫂子問:『我們是不是把九十九元的書款付了就可以帶孩子離開?』李小姐
說:『妳們有兩條路可以走。』我們問:『那兩條路?』她答:『門口有寫
,請妳們一位媽媽去看。』我們哪有那個心情去看,只要求她直接說給我們
聽,她答:『還是請妳們之中一位出去看。』大姐問她:『請問妳是什麼職
銜,什麼大名,我們不能跟一個不知名號的人討論這樣的事情。』她說::『
我的姓名就在我的名牌上。』名牌上三個字是『李美慧』。她這樣的態度讓
我們十分惱怒,只好讓兒子到外面去看那告示,兒子說寫著要罰書款的二十
倍,一是叫人來處理。』大姐問:『妳的意思是給錢或報警嗎?』她回答沒
錯。我們問:『妳知不知道這樣做對孩子的心靈會造成多大的傷害?她們明
明不是有意,兩手空空毫無遮掩的拿著那本表姐要她們代購的『Here』雜誌
,不小心走出了妳們的大門而已,妳們為什麼要這樣冤枉孩子?如果是妳的
孩子遇到這樣的事,妳作何感想?』她答:『這給她們一個很好的機會教育
,讓她們明白什麼事不該做,本來把孩子放在這裡就是妳們的不對。』
我們再問李:『我們是不是可以把悔過書跟孩子帶走?』她說:『不可以。
』並重覆『我說過妳們有兩條路可以走。』嫂子:盛怒之餘,掏出兩千元,就
往桌上丟,我也一腔怒火,拿出兩千元丟到桌上,並把原先那兩千元拿還給
嫂子,我顫抖著聲音說:『書一定是我女兒拿的,因為是她表姐委託她購買
的,錢當然應該由我支付。』嫂子要付,我堅持她拿回,嫂子拿了那兩張『
悔過書』就撕了,並問:『現在我們可以走了嗎?』她說:『可以。』並將
那本『贓書』推給我們,我憤而將書往椅子上摔,『誰要妳們這本爛書!』
在下樓的途中,我們摟著兩個受驚的孩子,安慰她們,告訴她們人難免會有
疏忽的時候,只是妳們運氣不好,遇到這樣的人,以這樣冷酷的方式對待妳
們,以後,無論在什麼地方都要小心注意,別讓自己再遇到這樣的羞辱。她
們回答:『我們再也不敢到誠品去了。』何止是小孩子不敢去,就連我們幾
位要買書就往誠品跑的母親,都對誠品寒了心。
我覺得荒謬的是,李小姐竟能如法官般,在小孩子的父母都不在身邊時,逼
她們承認自己是小偷,寫下悔過書,尤其是與我女兒同年的姪女,並沒拿任
何物品,也無辜的被當共犯寫悔過書
。
走出中友的大門,我忍不住痛哭失聲,為什麼我們要蒙受這樣的恥辱?為什
麼我們的孩子要因為一時的疏忽,而烙印難以抹滅的傷痕?到過誠品中友店
的人知道他們位於十、十一樓,販賣空間的規劃與出入口的設計,是很有可
能讓孩子走了出去而不自知,更何況我們的孩子走出去時也沒有絲毫要逃離
的意思,只是引首等待母親的到來。她手無長物,根本無處遮掩手上那本書
,誠品的服務人員真的連這樣的情形都無法分辨清楚嗎?
我們向中友百貨客服部表述強烈不滿之後誠品的陳店長已來電致歉,並願親
自來訪,退還我們付的錢,表示將盡量連絡那位李小姐,說明李小姐已承認
自己的處理態度不好,但李小姐也表示她只是依照公司規定行事。我們接受
陳店長的道歉,但也必須將這件事情披露,讓店方正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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