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huan (拔辣party口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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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Tue Mar 19 02:52:46 2002
诚品书店,得理不饶!!~10/28日,自由时报原文
爱书的小孩被误当做小偷--(转载自10/28自由时报):林玉燕
十月二十四日姑嫂三人带着孩子到中友百货购物,由於孩子爱看书,又因中
友正值购物节,人潮汹涌,所以在购物前,我们让孩子到位於十、十一楼的
诚品书店看书,并交代她们如找到想买的书,等我们到诚品会合时,再刷卡
结帐。想不到的是,在我们购物的途中,我女儿及嫂子的女儿:却成了『窃盗
现行犯』。
她们想看的书,大都被胶模封了起来,儿童阅览室又人满为患,过了一段时
间,她们即因百般无聊,拿着表姐委托购买的杂志,信步到处走,希望看到
我们来,也因此迈出了那道所谓的『门』。在她们眼里,十楼及十一楼都是
诚品书店,由十一楼走下静止的电扶梯,想再度由十楼走进诚品,在接近柜
台前,即被一位陈小姐拦阻下来,并问她们:
『你们这本书付钱了吗?』女儿回答:『还没。』在孩子还没搞清楚状况前
,就被带往柜台,又问:『你们几年级?』孩子们回答:『五年级。』又问
:『你们知不知道还没付钱就走出这个门,你们就算是小偷?』她们回答:
『我们不知道那是门阿!要不:然我们再把书放回去,可以吗?』她们听到的
回答是:『不可以!』又问:『你们的家长呢?』女儿回答:『我妈妈她们
去换东西,也去买东西!』小姐接着又问:『还有其他人吗?』女儿说:『
还有哥哥,但他现在不在这里。』接着就被带到了办公室,另一位李小姐又
重复之前的问题,并强调她们的行为代表的就是小偷。我的女儿这时候已被
吓得哭了,任凭她们如何说明并非故意,李小姐仍一口咬定她们就是小偷,
要求:两个饱受惊吓的小孩子,写下姓名、年龄、学校名称,并立下蓄意偷窃
的悔过书,再让我侄女与一位工作人员出来找我们,并广播我与嫂子的名字
,要我们到诚品。我们在位於人声鼎沸的楼层,嫂子说好像听到广播我们的
名字,但内容听不清楚,且三人中,只有嫂子听到,以为是听错了,这时与
孩子约定的时间未到,购物完後,才上楼与孩子会合。
一抵诚品,正好碰上由诚品办公室走出来找我们的儿子,他兜头一句:『妹
妹她们出事了,她们被当做小偷,现在正在诚品办公室里。』我们十分震惊
,跟着儿子走入办公室,看到两个眼睛哭得红肿的孩子,及摆在桌上盖上鲜
红指印的悔过书。一看到悔过书中的『窃取』两字,登时我们气的血直往脑
门冲,并问他们凭什麽这麽做,李小姐冷冷的说:『你们的孩子把我们的书
带出了诚品的大门,这就是小偷的行为,如果每个人都像她们一样,我们诚
品不就是要倒闭了吗?』我问已哭的唏哩哗啦的孩子:『妈妈不是交代你在
这儿等我们回来结帐吗?你们为什麽走出去?』女儿委屈的说:『我不知道
那是门口阿!我只是到处走走,看你们来了没。』我们问李小姐:『小孩子
并非蓄意偷书,只是不小心将书带离了你们门口,而她们也没意识到已跨出
你们的大门,你们凭什麽让孩子写这样的东西,硬认定她们是小偷?』另一
位小姐答:『有很多人眼睁睁看着她们把书带出去的。』这样的回答让我觉
得好可悲,如果当时在场的是我,别人的孩子不小心步出诚品的门,我的第
一个反应是要赶快走过去跟那个孩子讲:『你的书还没付款,不能走出这个
门喔!』而不是眼睁睁的看着他被当做小偷。
嫂子问:『我们是不是把九十九元的书款付了就可以带孩子离开?』李小姐
说:『你们有两条路可以走。』我们问:『那两条路?』她答:『门口有写
,请你们一位妈妈去看。』我们哪有那个心情去看,只要求她直接说给我们
听,她答:『还是请你们之中一位出去看。』大姐问她:『请问你是什麽职
衔,什麽大名,我们不能跟一个不知名号的人讨论这样的事情。』她说::『
我的姓名就在我的名牌上。』名牌上三个字是『李美慧』。她这样的态度让
我们十分恼怒,只好让儿子到外面去看那告示,儿子说写着要罚书款的二十
倍,一是叫人来处理。』大姐问:『你的意思是给钱或报警吗?』她回答没
错。我们问:『你知不知道这样做对孩子的心灵会造成多大的伤害?她们明
明不是有意,两手空空毫无遮掩的拿着那本表姐要她们代购的『Here』杂志
,不小心走出了你们的大门而已,你们为什麽要这样冤枉孩子?如果是你的
孩子遇到这样的事,你作何感想?』她答:『这给她们一个很好的机会教育
,让她们明白什麽事不该做,本来把孩子放在这里就是你们的不对。』
我们再问李:『我们是不是可以把悔过书跟孩子带走?』她说:『不可以。
』并重覆『我说过你们有两条路可以走。』嫂子:盛怒之余,掏出两千元,就
往桌上丢,我也一腔怒火,拿出两千元丢到桌上,并把原先那两千元拿还给
嫂子,我颤抖着声音说:『书一定是我女儿拿的,因为是她表姐委托她购买
的,钱当然应该由我支付。』嫂子要付,我坚持她拿回,嫂子拿了那两张『
悔过书』就撕了,并问:『现在我们可以走了吗?』她说:『可以。』并将
那本『赃书』推给我们,我愤而将书往椅子上摔,『谁要你们这本烂书!』
在下楼的途中,我们搂着两个受惊的孩子,安慰她们,告诉她们人难免会有
疏忽的时候,只是你们运气不好,遇到这样的人,以这样冷酷的方式对待你
们,以後,无论在什麽地方都要小心注意,别让自己再遇到这样的羞辱。她
们回答:『我们再也不敢到诚品去了。』何止是小孩子不敢去,就连我们几
位要买书就往诚品跑的母亲,都对诚品寒了心。
我觉得荒谬的是,李小姐竟能如法官般,在小孩子的父母都不在身边时,逼
她们承认自己是小偷,写下悔过书,尤其是与我女儿同年的侄女,并没拿任
何物品,也无辜的被当共犯写悔过书
。
走出中友的大门,我忍不住痛哭失声,为什麽我们要蒙受这样的耻辱?为什
麽我们的孩子要因为一时的疏忽,而烙印难以抹灭的伤痕?到过诚品中友店
的人知道他们位於十、十一楼,贩卖空间的规划与出入口的设计,是很有可
能让孩子走了出去而不自知,更何况我们的孩子走出去时也没有丝毫要逃离
的意思,只是引首等待母亲的到来。她手无长物,根本无处遮掩手上那本书
,诚品的服务人员真的连这样的情形都无法分辨清楚吗?
我们向中友百货客服部表述强烈不满之後诚品的陈店长已来电致歉,并愿亲
自来访,退还我们付的钱,表示将尽量连络那位李小姐,说明李小姐已承认
自己的处理态度不好,但李小姐也表示她只是依照公司规定行事。我们接受
陈店长的道歉,但也必须将这件事情披露,让店方正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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