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us20242 (aus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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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100學年度台大人類學系系學生會會長選舉辦法
時間Thu Apr 21 14:54:13 2011
一百學年度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學生會會長選舉公告
壹、選舉名稱:
台大人類學系學生會改選會長乙名
任期自中華民國一百年7月1日起至一百零一年7月1日止
貳、投票暨開票時間:
中華民國一百年5月10日12時30分至5月13號12時30分
開票于5月13號12時30分假水源校區。
參、投票地點:
水源校區 人類學系系館 系學生會會辦外
肆、候選人登記:
一、時間:即日起到100年五月二日12時
二、方式:請將完成的登記,親交至選務人員召集人廖明中。
或寄到本人之台大電子信箱寄電子檔至
[email protected],
並由選務人員召集人向登記候選人親自認可後完成報名手續。
(聯絡電話:廖明中 0937990127 )
三、登記:甲、候選人登記表:候選人之姓名、學號、系級、
通訊地址、聯絡電話。
乙、候選人簡歷。
丙、五百字以內政見。
◎ 以上文件,需附電子檔(以word排版)。並發表在P1 人類系各級
班板。(anthro10 09 08 07)
五、資格:甲、候選人應為人類系在學學生並有繳交會費。
乙、候選人不得登記為助選員或選務及監票員。
◎ 未符上述各項資格要求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已登記為候選人者,選委會應即
刻取消其候選人資格,並發布選委會臨時聲明,以昭公信。
六、其他:甲、表件不齊者皆不受理其報名。
乙、經選委會受理登記並核可為候選人者,不得撤回其申請。
丙、登記時間截止後,選委會得拒絕任何表件之修改。
伍、會長之產生:投票總數達選舉人總數之百分之十八以上始為有效。
陸、選舉人資格:本校日間部人類學系大學部在學學生,且有繳交系學會費者
皆有選舉權。
玖、其他:
甲、本次選舉系學會幹部皆為選舉委員,並為當然監察委員,負責監督本次選舉進行。
選務人員負責選務行政之事宜。
乙、擔任選舉執行委員/監察委員或選務人員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或助選員。
並且均須依法遵守選務中立原則。
丁、競選活動之項目:
候選人得依下列各款之規定,從事競選活動:
1.舉辦政見發表會。
2.印製、張貼、分發傳單、海報等宣傳品,惟應加上候選人之簽名,以示負責。
3.訪問選民。
4.事先經選委會許可,不違反選罷法之選舉活動。
戊、候選人號次抽籤登記時間地點:
一百年5月3日12時10分,於水源人類系館一樓105舉行。
候選人不得委託代理抽籤,候選人逾時由選委會代抽。
己、若有違規情事經告發後,查證屬實者,公告其違規事項、姓名等資料於各
投開票所、選舉公告、公報等,並選委會應開會討論懲處及善後辦法,必
要時得取消候選、當選或選舉資格,或宣告選舉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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