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matomo0409 (★最好這麼不值★)
看板AmuroNamie
標題[轉錄] 請有跟廖熳岑交易的人進來
時間Tue Mar 4 15:34:49 2008
※ [本文轉錄自 N-E-W-S 看板]
作者: reancybaby (蜻蛉) 看板: N-E-W-S
標題: Re: 請有跟廖熳岑交易的人進來
時間: Tue Mar 4 13:05:43 2008
最新消息,昨天我回來太累所以沒更新XD
同學們請拍手歡呼,永和分局已經抓到聶蘋蘋囉!
不過廖小姐還沒(笑)
還沒報案的同學請趕快去報案,這樣才來得及一起提報審理。
請不要怕被父母罵,這種時候家人已經不會苛責於你了。
這不是你的錯,何況人抓到了,最要緊的就是先將犯嫌繩之以法。
孩子們,告訴父母,請他帶你們去報案吧。
昨天為了那位小姐到處跑,民事賠償我要他支付我的手機費和交通費!!(囧
(↑這個人很小氣XD)
一開始報案的員警有點微妙,這我不用多提OTZ
(因為知道的就會知道XD)
後來刑事大隊(是這樣??就西門町那邊那間@W@)的網路犯罪(我記不清楚..老了*囧*))
調查組的警察先生人很好唷。
報案的時候請告訴警察這位小姐是詐欺慣犯,之前也被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過。
將交易時間(下單、匯款、約定面交..etc)盡量整理出來。
筆錄仔細看完再簽名蓋手印,還要記得索取報案三聯單。
還有請告訴警察你要對他提起詐欺告訴,詐欺是公訴罪,接下來交給檢察官吧@W@
(頂多會以證人身分傳喚)
大家別姑息養奸,請讓受害者就此不再增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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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0936那隻他也辦停話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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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死了,我要精神賠償(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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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28.48
1F:推 maiya2206:太好了! 小蜻辛苦你了~(抱) 我還以為這兩人是同一個人呢 03/04 13:07
2F:→ vernace:原來是兩個人喔...>"< 真是可怕....汗 03/04 13:09
※ 編輯: reancybaby 來自: 218.211.30.205 (03/04 13:13)
3F:推 inosaruyu:這兩個不是同一個人喔XD 03/04 14:21
4F:推 moon1429:辛苦了~~ 其實我也以為他們是同一個人耶@@ 03/04 14:33
5F:推 yamatomo0409:借轉代買版~謝謝 03/04 15:29
6F:推 yamatomo0409:借轉安室版~謝謝 03/04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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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amatomo0409 來自: 123.0.235.48 (03/04 15:36)
7F:推 miyaviva:那孫婷婷呢??跟聶蘋蘋是同一個人嗎?? 03/04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