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matomo0409 (★最好这麽不值★)
看板AmuroNamie
标题[转录] 请有跟廖熳岑交易的人进来
时间Tue Mar 4 15:34:49 2008
※ [本文转录自 N-E-W-S 看板]
作者: reancybaby (蜻蛉) 看板: N-E-W-S
标题: Re: 请有跟廖熳岑交易的人进来
时间: Tue Mar 4 13:05:43 2008
最新消息,昨天我回来太累所以没更新XD
同学们请拍手欢呼,永和分局已经抓到聂苹苹罗!
不过廖小姐还没(笑)
还没报案的同学请赶快去报案,这样才来得及一起提报审理。
请不要怕被父母骂,这种时候家人已经不会苛责於你了。
这不是你的错,何况人抓到了,最要紧的就是先将犯嫌绳之以法。
孩子们,告诉父母,请他带你们去报案吧。
昨天为了那位小姐到处跑,民事赔偿我要他支付我的手机费和交通费!!(囧
(↑这个人很小气XD)
一开始报案的员警有点微妙,这我不用多提OTZ
(因为知道的就会知道XD)
後来刑事大队(是这样??就西门町那边那间@W@)的网路犯罪(我记不清楚..老了*囧*))
调查组的警察先生人很好唷。
报案的时候请告诉警察这位小姐是诈欺惯犯,之前也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决过。
将交易时间(下单、汇款、约定面交..etc)尽量整理出来。
笔录仔细看完再签名盖手印,还要记得索取报案三联单。
还有请告诉警察你要对他提起诈欺告诉,诈欺是公诉罪,接下来交给检察官吧@W@
(顶多会以证人身分传唤)
大家别姑息养奸,请让受害者就此不再增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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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0936那只他也办停话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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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死了,我要精神赔偿(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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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211.28.48
1F:推 maiya2206:太好了! 小蜻辛苦你了~(抱) 我还以为这两人是同一个人呢 03/04 13:07
2F:→ vernace:原来是两个人喔...>"< 真是可怕....汗 03/04 13:09
※ 编辑: reancybaby 来自: 218.211.30.205 (03/04 13:13)
3F:推 inosaruyu:这两个不是同一个人喔XD 03/04 14:21
4F:推 moon1429:辛苦了~~ 其实我也以为他们是同一个人耶@@ 03/04 14:33
5F:推 yamatomo0409:借转代买版~谢谢 03/04 15:29
6F:推 yamatomo0409:借转安室版~谢谢 03/04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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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yamatomo0409 来自: 123.0.235.48 (03/04 15:36)
7F:推 miyaviva:那孙婷婷呢??跟聂苹苹是同一个人吗?? 03/04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