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media (newmedia)
看板AfterPhD
標題[問題] 教授們經營校外事業之合法性?
時間Sun Feb 6 00:26:39 2011
很好奇學校的專任教師在校外經營第二事業,
會是以怎樣的名義規避法規上的問題?
除了那種偷偷兼差的之外,
其實我發現有些教師的校外事業,都變成公開掛名,
或者大家都知道某位教授自己有開哪家公司等,甚至變成一種美名。
以校外事業來增加自己的名望與可用資源(當然還有利益)。
例如北藝大校長朱宗慶的「朱宗慶打擊樂團」和「朱宗慶打擊樂系統」,
像這種名字可光明正大直接掛在補習班上頭的,
是透過怎樣的方式才能有適法性呢?
還有的教授是開設計公司、建築公司、法律事務所等,
另一方面還可以藉此來與學校產生「產學合作」。
除了把負責人登記成別人之外,還有甚麼方式是可以公開經營呢?
那種直接掛名字在補習班上頭的,又是怎麼樣能合法呢?
好奇想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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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235.209
1F:→ roron:教授開公司應該要多多鼓勵. 美國不少科技公司初期都是教授 02/06 00:51
2F:→ roron:出來開的. 比如說Atheros就是孟懷瑩院士的公司. 02/06 00:55
3F:→ roron:另外補習班的名稱上有他的名字不等於負責人就是他吧. 02/06 01:03
4F:→ roron:以法律規定來說. 目前教授有所謂的"借調"制度. 02/06 01:07
5F:→ dos792:請找"教師法",很多老師都完了。 02/06 01:08
6F:→ baqbigio:對大學教授的,跟對國高中小的,完全不一樣,很多洞可鑽 02/06 01:36
7F:→ baqbigio:超大洞.根本只是閃,不用鑽. 02/06 01:36
8F:→ baqbigio:為什麼呢?想想法律就是這些大學教授們搞出來的阿 :) 02/06 01:37
9F:推 thomson:樓上 法律是立法委員制訂的吧 02/06 09:51
10F:→ dos792:簡單說,很多混補習的教授已犯法了。至於為啥沒事,是因為 02/06 11:10
11F:→ dos792:原po不去舉發 02/06 11:11
12F:→ dos792:借調,用在補教業恐怕有困難 02/06 11:17
13F:→ dos792:至於b大說有洞我是不清楚啦,我只知道個教師法,對很多行為 02/06 11:19
14F:→ dos792:是明訂禁止的 02/06 11:19
15F:→ kh:朱宗慶樂團不一定朱宗慶開的啊 長頸鹿美語不一定有長頸鹿 (誤) 02/06 16:47
16F:→ puec2:芝麻街也沒有芝麻 02/06 16:52
17F:→ meaning0728:太陽餅也沒有太陽 02/06 20:15
18F:→ newmedia:朱宗慶為名的機構跟他有關是肯定的,應該是合法吧 02/06 21:49
19F:→ newmedia:只是想瞭解合法化的途徑為何?版上沒人知道類似情況? 02/06 21:52
22F:→ dos792:朱的那團是org.tw ,也是這這樣才ok. 但一般到補教界去的 02/06 22:48
23F:→ dos792:不行就是不行. 02/06 22:49
24F:→ dos792:否則朱也不會這麼大張旗鼓,而其他人也不會用假/藝名 02/06 22:57
26F:推 ggg12345:dos792參考:重實務,知產業參與業界研發是否企圖兼差圖利? 02/07 00:43
27F:→ ggg12345:所以學界不切實際是其來有自,教師如何能有業界經驗不挨批 02/07 00:48
29F:→ MasonT:還有繼續兼課嗎? 02/07 01:05
30F:推 antibonding:還滿想知道到現在還不合法的原因。 02/07 07:34
31F:→ dos792:g大,補習班我反。不過實務是不一樣的。 02/07 10:09
32F:→ dos792:b大的連結就許可在某些條件進"營利"事業 02/07 10:14
33F:→ dos792:當然我是主張教授"務實",需能對其本業負責。如果只是搞公 02/07 10:24
34F:→ dos792:司卻不好好教書,那就先quit,然後到學校兼課就好了。美國 02/07 10:25
35F:→ dos792:這種情況也很普遍 02/07 10:25
36F:→ dos792:不然就多找些業界人士到學校教書,ntu的資工、財金等系所 02/07 10:29
37F:→ dos792:目前多多少少都有在作。 02/07 10:29
38F:推 Silience:只是美國那些quit的 很多都跑來台灣兼職了..... 02/07 10:33
39F:→ dos792:如果他們只兼不專,那也沒差啦。美國這種業界教授多的是。 02/07 10:43
40F:→ dos792:怕的是書也教不好、研究也做不好,務實也不會。賣老而已 02/07 10:44
41F:→ threestars:不是已經立法許可教授可在外擔任技術顧問等等方式入股 02/07 11:21
42F:→ Silience:To d大:偏偏這些人很多都是專職教授的。讓你拿他沒辦法。 02/07 11:54
43F:→ Silience:不得不承認,學界現在倚老賣老已經算是一個普遍現象了。 02/07 11:55
44F:→ newmedia:為什麼 org 就合法呢?網頁內容明明就是補習教育。好奇 02/07 16:34
46F:→ newmedia:這樣的組織已有營利,但似乎不受限兼差的限制? 02/07 17:01
47F:→ dos792:細節不清楚,不過他們是"財團法人", 你查查wiki 02/07 22:09
48F:→ newmedia:財團法人依規定須是「公益團體」,但公益團體為何是補教 02/08 01:19
49F:→ newmedia:網路上寫朱宗慶是該組織的藝術總監。若無營利,是合法的 02/08 01:20
50F:→ newmedia:但實際上該組織是結合表演與補教。大概是學費假借團費 02/08 01:24
51F:→ dos792:沒啥好嘆的,恭喜! 02/08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