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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教授们经营校外事业之合法性?
时间Sun Feb 6 00:26:39 2011
很好奇学校的专任教师在校外经营第二事业,
会是以怎样的名义规避法规上的问题?
除了那种偷偷兼差的之外,
其实我发现有些教师的校外事业,都变成公开挂名,
或者大家都知道某位教授自己有开哪家公司等,甚至变成一种美名。
以校外事业来增加自己的名望与可用资源(当然还有利益)。
例如北艺大校长朱宗庆的「朱宗庆打击乐团」和「朱宗庆打击乐系统」,
像这种名字可光明正大直接挂在补习班上头的,
是透过怎样的方式才能有适法性呢?
还有的教授是开设计公司、建筑公司、法律事务所等,
另一方面还可以藉此来与学校产生「产学合作」。
除了把负责人登记成别人之外,还有甚麽方式是可以公开经营呢?
那种直接挂名字在补习班上头的,又是怎麽样能合法呢?
好奇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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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7.235.209
1F:→ roron:教授开公司应该要多多鼓励. 美国不少科技公司初期都是教授 02/06 00:51
2F:→ roron:出来开的. 比如说Atheros就是孟怀莹院士的公司. 02/06 00:55
3F:→ roron:另外补习班的名称上有他的名字不等於负责人就是他吧. 02/06 01:03
4F:→ roron:以法律规定来说. 目前教授有所谓的"借调"制度. 02/06 01:07
5F:→ dos792:请找"教师法",很多老师都完了。 02/06 01:08
6F:→ baqbigio:对大学教授的,跟对国高中小的,完全不一样,很多洞可钻 02/06 01:36
7F:→ baqbigio:超大洞.根本只是闪,不用钻. 02/06 01:36
8F:→ baqbigio:为什麽呢?想想法律就是这些大学教授们搞出来的阿 :) 02/06 01:37
9F:推 thomson:楼上 法律是立法委员制订的吧 02/06 09:51
10F:→ dos792:简单说,很多混补习的教授已犯法了。至於为啥没事,是因为 02/06 11:10
11F:→ dos792:原po不去举发 02/06 11:11
12F:→ dos792:借调,用在补教业恐怕有困难 02/06 11:17
13F:→ dos792:至於b大说有洞我是不清楚啦,我只知道个教师法,对很多行为 02/06 11:19
14F:→ dos792:是明订禁止的 02/06 11:19
15F:→ kh:朱宗庆乐团不一定朱宗庆开的啊 长颈鹿美语不一定有长颈鹿 (误) 02/06 16:47
16F:→ puec2:芝麻街也没有芝麻 02/06 16:52
17F:→ meaning0728:太阳饼也没有太阳 02/06 20:15
18F:→ newmedia:朱宗庆为名的机构跟他有关是肯定的,应该是合法吧 02/06 21:49
19F:→ newmedia:只是想了解合法化的途径为何?版上没人知道类似情况? 02/06 21:52
22F:→ dos792:朱的那团是org.tw ,也是这这样才ok. 但一般到补教界去的 02/06 22:48
23F:→ dos792:不行就是不行. 02/06 22:49
24F:→ dos792:否则朱也不会这麽大张旗鼓,而其他人也不会用假/艺名 02/06 22:57
26F:推 ggg12345:dos792参考:重实务,知产业参与业界研发是否企图兼差图利? 02/07 00:43
27F:→ ggg12345:所以学界不切实际是其来有自,教师如何能有业界经验不挨批 02/07 00:48
29F:→ MasonT:还有继续兼课吗? 02/07 01:05
30F:推 antibonding:还满想知道到现在还不合法的原因。 02/07 07:34
31F:→ dos792:g大,补习班我反。不过实务是不一样的。 02/07 10:09
32F:→ dos792:b大的连结就许可在某些条件进"营利"事业 02/07 10:14
33F:→ dos792:当然我是主张教授"务实",需能对其本业负责。如果只是搞公 02/07 10:24
34F:→ dos792:司却不好好教书,那就先quit,然後到学校兼课就好了。美国 02/07 10:25
35F:→ dos792:这种情况也很普遍 02/07 10:25
36F:→ dos792:不然就多找些业界人士到学校教书,ntu的资工、财金等系所 02/07 10:29
37F:→ dos792:目前多多少少都有在作。 02/07 10:29
38F:推 Silience:只是美国那些quit的 很多都跑来台湾兼职了..... 02/07 10:33
39F:→ dos792:如果他们只兼不专,那也没差啦。美国这种业界教授多的是。 02/07 10:43
40F:→ dos792:怕的是书也教不好、研究也做不好,务实也不会。卖老而已 02/07 10:44
41F:→ threestars:不是已经立法许可教授可在外担任技术顾问等等方式入股 02/07 11:21
42F:→ Silience:To d大:偏偏这些人很多都是专职教授的。让你拿他没办法。 02/07 11:54
43F:→ Silience:不得不承认,学界现在倚老卖老已经算是一个普遍现象了。 02/07 11:55
44F:→ newmedia:为什麽 org 就合法呢?网页内容明明就是补习教育。好奇 02/07 16:34
46F:→ newmedia:这样的组织已有营利,但似乎不受限兼差的限制? 02/07 17:01
47F:→ dos792:细节不清楚,不过他们是"财团法人", 你查查wiki 02/07 22:09
48F:→ newmedia:财团法人依规定须是「公益团体」,但公益团体为何是补教 02/08 01:19
49F:→ newmedia:网路上写朱宗庆是该组织的艺术总监。若无营利,是合法的 02/08 01:20
50F:→ newmedia:但实际上该组织是结合表演与补教。大概是学费假借团费 02/08 01:24
51F:→ dos792:没啥好叹的,恭喜! 02/08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