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nanhsu (Santa Cruz)
看板Accounting
標題Re: [問題] 94盈餘分配漏報了...怎補救??
時間Thu May 10 19:22:00 2007
※ 引述《CatchChen (CatchChen)》之銘言:
: ※ 引述《comato (站在世界頂端看螞蟻)》之銘言:
: : 嗚...今天在key結算申報書時..一一核對時...才發現我漏報了94盈餘分配耶...
: : 怎麼辦呀???請問怎麼補救可以將傷害降到最低呀= =||
: : 一開始詢問公司時..公司就告訴我要分配了..
: : 申報扣繳時...我卻忘了...
: : 請問我到底該怎麼補救???
: 提供實際遇到的一個客戶例子
: 前提是:
: 1.跟客戶溝通公司損益必須有所更動
: 2.客戶先與股東解釋為何股利沒扣繳的原因
: 然後你必須:
: 1.更動損益表,把盈餘分配的部分改列薪資費用
: 2.更改盈餘分配表,並去國稅局做薪資更正申報(補通報)
: 但是你麻煩的部分是,這所有的動作必須在五月前完成,不然國稅局那邊的管區肯
: 收件的機率恐怕很低。
上述的做法似乎不妥。
依照上面的做法,大概是想透過增加94年度薪資費用的方式
讓94年變成沒有盈餘可分配,來避免被加徵10%的未分配盈餘稅款。
此方法並不可行,
依據所得稅法的規定,94年度的薪資費用,必須在95年1月辦理扣繳申報
95年5月,辦理94年度所得稅申報,
95年6月,依公司法規定召開股東會決議94年度盈餘分配議案。
96年1月,就94年盈餘分配申報股利憑單
原本的問題只是單純的漏報股利憑單申報,
依照所得稅法第114條之3規定,
按股利憑單所載可扣抵稅額之總額處百分之二十罰鍰
但最高不得超過三萬元
自動補報還可以減半處罰。
但如果採用上述的方式去更正95年1月辦理的薪資扣繳申報數,
已經事隔一年以上才更正,恐怕更會引起國稅局的注意。
而且這筆薪資如果並非94年實際支付的費用
可能還有虛列費用的問題
一但被查獲,只會更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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