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zama (Daniel )
看板Absoundtrack
標題非常上訴
時間Tue Nov 2 08:45:59 2004
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新聞稿
阿里山鄒族「頭目蜂蜜事件」今提非常上訴 展開部落連署
阿里山鄒族頭目父子行使原住民傳統領域管轄權,卻被嘉義地方法院以搶奪罪判刑6個
月,遭緩刑兩年定讞一案,鄒族頭目父子汪傳發、汪建光今日(11月1日)連袂向最高法
院檢察署遞交非常上訴狀,要求檢察總長吳英昭為此案提起非常上訴,以維護憲法第10
條保障原住民意願與尊嚴的權利,落實陳水扁總統兩度與原住民族簽署的「新夥伴關
係」協定。同時,阿里山鄒族7個部落,為捍衛鄒族傳統部落規範並維護頭目尊嚴,也
將於近日展開跨部落連署,希望漢人政府重視鄒族部落的自主性,尊重頭目對於傳統領
域的管理機制。
為鄒族頭目父子提起非常上訴案之辯護人、同時是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董事長的律
師陳為祥在非常上訴狀中表示,對於台灣原住民族的保障,除了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
12項定有明文之外,陳水扁總統於民國89年總統大選時在蘭嶼和原住民代表簽署了「台
灣政府與台灣原住民族新的伙伴關係條約」,並於總統當選後,開始著手落實其內容,
而於91年10月19日透過原住民各族傳統的締約儀式,總統代表政府與原住民族完成「新
伙伴關係協定」的簽署,對於承認原住民族之自然主權、原住民自治並恢復部落及民族
傳統領域土地,有特別之保障,應認有憲法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權之效力。
非常上訴狀中並指出,長期以來,台灣原住民族面臨原、漢兩個法律價值與系統的衝突
及緊張關係時,總是扮演屈服者的角色,即使陳水扁總統兩度與原住民族簽署的「新夥
伴關係」,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也明文保障原住民意願與尊嚴,仍無法改變原住民族所
受之不公平待遇,本件鄒族頭目為維護傳統領域,卻被以搶奪罪定罪,受影響者不只是
被告個人,因被告是以頭目身分行使傳統權力而被定罪,故而使頭目之傳統定位有受崩
解之虞,長期而言,對於以頭目在中心的鄒族傳統文化,亦有深遠之影響。
除了法律的救援之外,阿里山7個鄒族原住民部落,也將於近日展開連署行動。連署書
中除要求檢察總長吳英昭提出非常上訴外,若檢察總長吳英昭或最高法院無視憲法增修
條文第10條中保障原住民族意願與尊嚴的條文,故意不作為或駁回上訴,不排除申請大
法官釋憲或前往監察院要求調查相關失職人員。鄒族族人將以行動捍衛鄒族傳統部落規
範並維護頭目尊嚴,希望漢人政府重視鄒族部落的自主性,尊重頭目對於傳統領域的管
理機制。
共同發起這項連署除了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還有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
基金會、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這項連署工作也將對外展
開,邀請共同關心原住民人權與部落傳統規範的各界人士一起參與。
新聞聯絡人: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 林玲君(02)23615580 0919-502480
【連署書】
尊重原住民傳統領域主權
還給鄒族達邦社頭目父子清白!
2003年2月期間,阿里山鄒族頭目父子因行使原住民傳統領域管轄權,卻被嘉義地方法
院以搶奪罪判刑六個月,緩刑兩年定讞。對於警察與司法單位未盡查明事實之責,讓
「做賊喊抓賊」之人得以逍遙法外,卻污蔑鄒族頭目父子為搶奪罪犯,阿里山鄒族族人
要討回公道與尊嚴!
許多進入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漢人觀光客,本就常以為原住民族慣習中由部落共有的路
邊野生果樹為無主物,隨意加以採摘,不僅缺乏對於不同族群文化與規範的尊重,更嚴
重侵犯原住民族生活領域。何況在本案例中,案發的林班地乃為汪傳發頭目家族所承租
之林班地,其森林副產品應受中華民國民法上財產權之保障。族人愛好和平,對此諸多
忍讓,忍無可忍也只得向警察機關反應,但後者卻無法有效嚇阻或制止漢人的不當行
為。
達邦社頭目傳統上本為糾紛仲裁者。對長期忍受外來客漠視原住民文化與規範的部落而
言,頭目在「蜂蜜事件」中,盡責維護傳統資源,國家司法應該尊重原住民對於傳統領
域的管理機制,此亦為目前所熱烈討論中的原住民族自治的精神所在。奈何在目前的中
華民國法律架構下,鄒族律法之上尚有中華民國法律,現在頭目不但被迫接受審判,更
被判搶奪罪定讞,族群尊嚴更因傳統律法不受認可與尊重倍感屈辱。
對此,我們提出以下兩點訴求:
一、檢察總長吳英昭應為阿里山鄒族頭目父子提出非常上訴,落實陳水扁總統兩度與原
住民族簽署的「新夥伴關係」政治承諾,尊重原住民傳統領域主權,還給阿里山鄒族頭
目父子清白與尊嚴。
二、若檢察總長吳英昭或最高法院無視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中保障原住民族意願與尊嚴
的條文,故意不作為或駁回上訴,我們不排除申請大法官釋憲或前往監察院要求調查相
關失職人員。
這個行動非常需要您的支持與鼓勵,若您認同我們的訴求,請您參與連署行動並在最後
的連署名單中留下您的大名!
發起單位: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律扶
助基金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
連署回條
連署團體(或連署人):
聯絡方式(地址或電話任一): email:
團體聯絡人:(職稱/大名)
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 聯絡人:林玲君 0919-502480 fax02-23312687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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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愿
德之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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