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sonlolita (蘿莉塔大魔王←男的勿約)
看板About_Life
標題[申訴] 全數板主不服實習生nicetree判決
時間Mon Nov 29 10:39:22 2021
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arsonlolit 代表
申訴之小組長:nicetree
申訴事由:
1.
11/19 nicetree □ [宣判] zxcvbbb 申訴 arsonlolita 案
#1Xbt7Lu8 (L_TalkandCha)
我是原判板主,不服裁定。
● 2 s 411/17 zxcvbbb □ [申訴] 八卦版版主arsonlolita不當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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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XbIGGBC (L_TalkandCha) [ptt.cc] [申訴] 八卦版版主arsonl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637164048.A.2C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
1F:推 ffooxx: 認為此判決並無不妥140.118.118.8 11/26 14:25
2F:推 ubcs: 認同此判決,若是本人判亦會判罰違規114.43.191.207 11/26 17:15
3F:推 q347: 認同原判決無不妥 應該給予水桶121.254.66.76 11/28 08:45
→ q347: 我是原判之一 也沒知會我 121.254.66.76 11/28 08:46
全數板主亦不服判決。
2.
本人溝通信已清楚說明,並以棒球板為例溝通,
任一使用者到該板不應發XX(板)崩潰,有誰在生77這類言論,實為挑釁行為。
該實習生似乎閱讀能力有問題,冒一個從頭到尾都沒提過的象版大書特書,
不知所云。
--
本座紀律嚴明、賞善罰惡,
順吾者昌,逆吾者亡,切勿心存僥倖。
在八卦對本座須以 魔尊(挪抬)稱呼,
於本座之推文必須用噓,本座所到之處必血流成河。
八卦板板主 arsonlol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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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_Life/M.1638153564.A.4DD.html
5F:→ AskWhat: 拒絕小組長判決,拒不執行,可是違反站長公告的。 11/29 11:53
6F:→ AskWhat: 版主群不認同小組長認定,可以申訴,但不能不執行,也不 11/29 11:54
7F:→ AskWhat: 能暫停執行待申訴完再執行。 11/29 11:55
8F:→ arsonlolita: 該作法影響板務運作,請恕我使用覺青大絕 11/29 11:57
9F:→ arsonlolita: 公民不服從 11/29 11:58
10F:推 AskWhat: 否則的話,將來就算申訴成功,三位版主也是要被記警告。 11/29 11:58
11F:→ arsonlolita: 這案有先改,不過要求板主不執行板務就過份了 11/29 11:58
12F:→ AskWhat: 如果連站規都不服從的話,你要做的不是在群組申訴,而是 11/29 11:59
13F:→ arsonlolita: 其實呢 我是想來看站長的文青體會怎麼寫 11/29 11:59
14F:→ AskWhat: 從頭到尾都不執行小組長認定,也不申訴,看站方能怎麼辦? 11/29 12:00
15F:→ AskWhat: 這才叫做公民不服從。 11/29 12:01
16F:推 AskWhat: 否則,你可以公民不服從,小組長可以公民不服從嗎? 11/29 12:13
17F:→ AskWhat: 將來就算你們申訴成功,小組長可不可不服從群組長判定, 11/29 12:14
19F:→ AskWhat: 等向版務站長申訴完再執行嗎?那群組長又可不可以不服從? 11/29 12:15
21F:推 AskWhat: 所以版主群已經執行了小組長的裁定? 11/29 12:19
22F:推 hateOnas: 是的 就本案 板主群已執行然後打申訴 那前案不執行... 11/29 12:20
23F:→ hateOnas: 剛看到心情小組29號凌晨判定水桶nicetree 11/29 12:21
24F:推 royman127: mousepad站長大概有1個月沒上線了吧? 11/29 14:03
25F:推 JustSad: 政府機關你可以用公民不服從,PTT不是政府機關~ 11/29 14:07
26F:→ JustSad: 沒按站規你說你是在罷工抗議,你覺得有用?除非有人認同 11/29 14:09
27F:→ arsonlolita: 其實哦,我有沒有當板主都還好啦,個人是很想看 11/29 14:16
28F:→ arsonlolita: 站長的文青體,不過他還欠我一個檢舉案拖了半年.... 11/29 14:17
29F:→ arsonlolita: 另外看到為了搞人靠關係往上爬的故事也挺勵志的 11/29 14:18
30F:推 JustSad: 另有個疑問~你都已經檢舉一篇拉仇恨值了 11/29 14:31
31F:→ JustSad: 全數板主還是推你出來坦?你確定他們是支持你不是想… 11/29 14:32
32F:推 ubcs: 判決板主是他才可以向上申訴,我也很不滿認定且小組長裝死 11/29 15:25
33F:→ JustSad: 樓上說的很奇妙啊~你們不是當事人,為何要聯名上書? 11/29 15:33
34F:→ JustSad: 如果小組長有問題,一個版主就能搞死他,何必聯名登記? 11/29 15:34
35F:→ JustSad: 你們是不是都有吃到高義的口水,覺得揪團才有power? 11/29 15:35
36F:推 ubcs: 聯名是實習小組長一人認定打槍全體板主判定給代理群組長判斷 11/29 15:39
37F:→ JustSad: 我們有點雞同鴨講~小組長本就可以駁回版主判決(對錯另議 11/29 15:41
38F:→ ubcs: 板規七是合議制,4位板主都認定違規不認同判決 群組較好判斷 11/29 15:42
39F:→ ubcs: 駁回判決現在依法上訴,我們其他板主表示意見有啥問題嗎? 11/29 15:43
40F:→ JustSad: 版主不服抗告上訴,是一個版主或版主群,效果跟意義一樣 11/29 15:43
41F:→ JustSad: 原告是一個人或一群人,你們覺得對判決結果會有影響? 11/29 15:44
42F:推 ubcs: 合議制當然會有影響,1.2個板主可以說判錯 4個板主都判錯? 11/29 15:48
43F:推 JustSad: 你果然吃到高義口水才會陷入這種邏輯盲點,清醒一點好嗎 11/29 15:50
44F:推 ubcs: 你看不懂的話我也沒辦法了 11/29 15:52
45F:→ JustSad: 合議制~沒意見一致怎麼判決?有意見一致幾票過重要嗎? 11/29 15:52
46F:→ JustSad: 該不會你也是高義?卡的盲點還一模一樣。 11/29 15:53
47F:推 hateOnas: 八卦板幾乎不是合議制啊 所以可能有誤解 11/29 18:30
48F:推 icolee: 良弓藏 亦無傷 11/29 18:52
49F:→ icolee: 歎天道何時不幽茫 11/29 18:52
50F:→ icolee: 驚層雲 平雪浪 11/29 18:52
51F:→ icolee: 息夜鬥 射星芒 11/29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