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看板About_Life
標題[問題] 板主被檢舉到底可不可以判自己有罪?
時間Wed Dec 7 09:00:33 2016
群組長好
根據判例
版主被檢舉 不可以自己判自己無罪
但是 版主被檢舉違反刪除文章板規 可不可以自己判自己有罪 刪除文章 ?
當初我申訴 XXXXGAY 當時退1 未達看板發文權限 利用板主身分發表非版務文章
遭檢舉違反板規後 XXXXGAY 自己處理 判決刪除文章
濫用職權 違反站規
群組以刪文是使用者權利 所以判定 XXXXGAY 沒有濫用職權
現在slcgboy 也是一樣 判決自己有罪刪除文章
是不是可以請群組說明 到底 板主可不可以判決自己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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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之後回家帶小孩,
我沒想到這個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
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能夠做些事情讓媽媽放心帶小孩,
或者是讓媽媽放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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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VOT1077: 我一直認為 版主A 與 版友A 是同一個人的時候 12/07 11:16
2F:→ VOT1077: 那只要版主A判決版友A違規 並予以處分 12/07 11:16
3F:→ VOT1077: 只要符合版規的規範額度 沒有過當或是過低 都是可以接受 12/07 11:17
4F:→ VOT1077: 重點應該要放在有沒有符合額度 而不是該不該迴避 12/07 11:18
5F:→ hateOnas: 這邊規範太模糊 有的小組長用 有的小組長不用 12/07 11:31
6F:推 GeminiMan: #1OIGLwJY 已有詳盡說明。 12/08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