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申訴] 不服l_Talkandcha小組長判決(nckualanptt
時間Tue Nov 17 17:38:06 2015
依
#1GU--XgA (About_Life)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件應於小組長定案兩週內提出,逾期則不受理。」
本案小組長 gun5566 於 7/11 即作出判決,使用者 hateOnas 於 7/26 提出
申訴案,已超過處理時限,依組規不予受理。
※ 引述《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 申訴人:hateonas
: 申訴之小組長:l_talkandcha / gun5566
: 申訴事由:
: 1 本人看到板主執行匿名帳號檢舉錯誤 少水桶了一篇文章
: 所以第二次檢舉
: 2 板主執行三篇 所以第二次檢舉文已說明 該使用者超貼四篇
: 3 多日後無回應 寄信溝通後 申訴
: 4 申訴後 小組長判定板主沒錯
: 5 寄信溝通後 小組長說本人沒有明確告知板主少一篇
: 加上網路上找不到備份 所以仍判定板主勝訴
: 6.網路上備份為文章許久沒刪除才有可能 本人用allpost檢舉 板主用看板剩下文章處理
: 自刪文章或是遭板主刪除文章本人沒有備份 所以判定依據板主證據為主
: 7.本人認為當初以 allpost 檢舉兩天 板主一天僅使用看板文章處理 一天用allpost
: 不服所以申訴 非常奇怪 所以不服 申訴
: 附件
: 1 申訴文
: 2 板主公告文
: 3 匿名檢舉文
: 4 實名檢舉文
: 5 溝通信
: 6 小組長判決文
: 7 溝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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