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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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不服l_Talkandcha小组长判决(nckualanptt
时间Tue Nov 17 17:38:06 2015
依
#1GU--XgA (About_Life)
「特殊事由之板务申诉案件应於小组长定案两周内提出,逾期则不受理。」
本案小组长 gun5566 於 7/11 即作出判决,使用者 hateOnas 於 7/26 提出
申诉案,已超过处理时限,依组规不予受理。
※ 引述《hateOnas (你好吗 找到你的幸福了吗)》之铭言:
: 没选择不受理
: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 7. 特殊事由之板务申诉案
: 申诉人:hateonas
: 申诉之小组长:l_talkandcha / gun5566
: 申诉事由:
: 1 本人看到板主执行匿名帐号检举错误 少水桶了一篇文章
: 所以第二次检举
: 2 板主执行三篇 所以第二次检举文已说明 该使用者超贴四篇
: 3 多日後无回应 寄信沟通後 申诉
: 4 申诉後 小组长判定板主没错
: 5 寄信沟通後 小组长说本人没有明确告知板主少一篇
: 加上网路上找不到备份 所以仍判定板主胜诉
: 6.网路上备份为文章许久没删除才有可能 本人用allpost检举 板主用看板剩下文章处理
: 自删文章或是遭板主删除文章本人没有备份 所以判定依据板主证据为主
: 7.本人认为当初以 allpost 检举两天 板主一天仅使用看板文章处理 一天用allpost
: 不服所以申诉 非常奇怪 所以不服 申诉
: 附件
: 1 申诉文
: 2 板主公告文
: 3 匿名检举文
: 4 实名检举文
: 5 沟通信
: 6 小组长判决文
: 7 沟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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