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n5566 (惦惦)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申訴] 不服檢舉板主違反站規還要先寄信溝通規定
時間Sun Jun 28 22:47:28 2015
就hateOnas申訴事件請群組報告:
1. 申訴人認定本人違反站規,站規規定的是必需要受理,申訴人所提「檢舉流程」,
即是站規的「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當行為,於群組事務看版向小組長提出」,
本組有受理提出,只是要求請先與違規人溝通,原因如下述第2點。
2. 站在組務的高度,必需去思考的不是一直在受理檢舉案,
組務可以適時做觀念上的宣導,由下而上減少組上的案件,是我想做的。
面對檢舉狀況,板主如能第一時間給予足夠說明,使用者也能信服、接受,
並不需至組務檢舉,我看很多情形都是原先不認同板主行為,
但透過板主的說明、溝通,其大部份的使用者都能給予一定程度上的認同,
可見溝通還是有用的,溝通還是可以執行的,故要求檢舉者先跟板主溝通,
並非每個使用者都不能接受板主的說法。
回歸到現實面,檢舉前溝通並不會奇怪,
「社區內有紅線違停,會有人打電話請110拖走,但也會有人連絡車主請其移開。」
板主本來就在第一線面對使用者,如使用者能先與板主溝通,
板主可以知道雙方的問題、認知在哪?我也相信大部份板主會願意調整。
所以要求溝通是希望能由下而上減少組上的案件,並無違反站規,
如有認定上的錯誤,願接受指正,也願接受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51.7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_Life/M.1435502852.A.9F0.html
1F:→ nnkj: 警察並不會規定檢舉者必須跟紅線違停者溝通後 才受理檢舉 06/28 23:10
2F:→ nnkj: 如果小組長可以用同樣的方式降低其個人需處理的組務案件 06/28 23:11
3F:→ nnkj: 那各板板主可否要求板友之間的檢舉也必須先溝通才受理檢舉? 06/28 23:15
4F:→ nnkj: 而理由是:降低板務上的案件 06/28 23:17
5F:→ Asanoizumi: 想請問男板板主收到站內信檢舉時是否會問檢舉者有無跟 06/28 23:20
6F:→ Asanoizumi: 想要檢舉的人溝通? 06/28 23:20
7F:→ Asanoizumi: 想請問L_TalkandCha板板主看到板面上檢舉時是否會請檢 06/28 23:21
8F:→ Asanoizumi: 舉者先站內信跟想檢舉的人溝通? 06/28 23:22
9F:→ Asanoizumi: 想請問為何組規要求檢舉申訴「需」檢附種種文件,而小 06/28 23:25
10F:→ Asanoizumi: 組內無論板主或小組長均有權「得」不受理? 06/28 23:26
11F:→ gun5566: 回2位,對象不同,一個是板主「具有管理身份」 06/28 23:42
12F:→ gun5566: 一個是一般使用者,無「管理身份」, 06/28 23:43
13F:→ gun5566: 另,這是群組板僅就申訴內容說明,二位如有疑問 06/28 23:44
14F:→ gun5566: 可至組務發問,我會做回覆,謝謝 06/28 23:45
15F:→ nnkj: 板主違規案的數量跟板友違規案的數量相比如 九牛一毛 06/29 01:06
16F:→ nnkj: 組務的案子十之八九都是不服板主判決或認定的申訴案 06/29 01:07
17F:→ nnkj: 板主違規的檢舉案少之又少 難說有造成組務上的負荷有多大 06/29 01:12
18F:→ nnkj: 實習小組長將 降低組務案子 作為理由, 說服力亦欠缺 06/29 01:14
20F:→ nnkj: 第十二條(違規行為處分之申訴權人) "申訴權人" 有看到嗎? 06/29 01:30
21F:→ nnkj: 煩您於組務板回答有無看到 第十二條的"申訴權人" 這四個字 06/29 01:33
22F:→ nnkj: 以上三句是在回應 板主說 "可至組務發問,我會做回覆,謝謝" 06/29 01:40
23F:→ nnkj: 因等了板主很久都沒回應 故趁此機會向板主提出上二句的請求 06/29 01:44
24F:→ nnkj: 已在今日得到回答,謝謝. 06/29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