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man (好人)
看板About_Life
標題Fw: (talk520) Re: 申訴溝通信
時間Fri Feb 27 18:58:09 2015
※ [本文轉錄自 goodman 信箱]
作者: goodman (好人)
標題: Re: 申訴溝通信
時間: Fri Feb 27 17:55:01 2015
※ 引述《talk520 (透可520)》之銘言:
: 群組裁示公告內容可修改原內容,或發布新公告。
上面這個我就不再討論 因為是事實 你說了算 我講再多也不會有用
: 另使用者所提出之
: 〔被亂刪除的文章「不只我一人」 權利受損的可不只我一人〕
: 本組不受理代位申訴,同現任法務站長longbow2意見,
我知道你會這樣回 反正就是官腔
這種說法,聽起來的確是條條有理
但卻也只是無視道理的辯言罷了
今天我權利受損、別人的權利也一同受損
今天我吃了黑心油、別人也吃了黑心油
我告了魏應充之後 法官判定我可以去找對方退錢 卻隻字不提別人也可以去退錢
然後說:別人又沒告他
還真他祖宗anyone的合理
1.我完全沒要求andy5438要得到什麼應有的處份(就算有也罰不到了)
也沒要求其他板主要受到什麼連帶的處份
但現在卻連個「板主貼回原文」的要求都辦不到?那我當天被亂刪文就活該倒楣?
ptt保障使用者發文的權利呢?
這就是你的專業
2.不讓板主整串回貼 這我可以理解 我要求板主回貼整串被你打槍也是可以預期的
但你完全沒仔細去想想 藏在這個要求裡面的議題是:板主至少要回貼我那一篇
我受損的權利換不到一篇板主回貼的文?
這就是你的專業
反正權利受損的只是個使用者 讓他吠個幾下他就會自討沒趣的走了
搞好自己與板主之間的優良關係才是優先事項 是吧?
你錯了 這世上是講道理不是講條理的 就算是人治的ptt也是如此
這根本不符比例原則 與 本申訴文的訴求
這就是你的專業
: 全文L_LifeJob亦收錄至(z>7>2),
: 以下節錄文章內容:
: 對板主處分不當的申訴,
: 有一定的受理程序,
: 受處分者必須與板主完成溝通,
: 組務才會受理。
: 非受處分者與板主如何溝通?
: 或許受處分者已經接受了處分原因,
: 但有若干非受處分者卻仍不接受,
: 則難道板主必須一個一個都溝通?
: 如此板主的負擔過重,
: 組務板的負擔也會相對過重、案件量暴增,
: 故組務不接受非受處分者的申訴。
: ※ 引述《goodman (好人)》之銘言:
: : 要改判請重新發表宣判文 以彰顯效力
: : 而不是躲在原文改一改就當沒事
: : 且 本人申訴文的訴求 是要求在位板主重新張貼該討論串
: : 被亂刪除的文章「不只我一人」 權利受損的可不只我一人
: : 你不該認為我自己去貼一貼就好 而無視了其他人的發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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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太推薦:
被ptt法院認證不勘被稱讚棒棒一百分的
http://i.imgur.com/GKO5hTq.jpg
心靈極度纖細不可褻玩之大大來推文
以免纖細的你又會覺得被嘲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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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goodman (1.165.29.44), 02/27/2015 18: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