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frank (roc_frank™)
看板About_Life
標題[申訴] 不服L_PTTAvenue小組長cleanwind判決
時間Wed Nov 13 15:17:33 2013
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CCRomance / rocfrank
申訴之小組長:L_PTTAvenue / cleanwind
申訴事由:不服
#1IWR4rkB (L_PTTAvenue) 之判決
說明:
一. 流程
1.
#1IJKUVmJ (L_PTTAvenue) 使用者 hateOnas [申訴] 不服CCRomance / rocfrank 判決
2.
#1IJLRmA7 (L_PTTAvenue) 小組長 cleanwind 請 hateOnas 回應
#1IJLarG4 (L_PTTAvenue) 使用者 hateOnas 回應
3.
#1INHUs3i (L_PTTAvenue) 小組長 cleanwind 第一次要求 CCRomance/ rocfrank 答辯
#1INVwrya (L_PTTAvenue) CCRomance/ rocfrank 回應
4.
#1INXWLrW (L_PTTAvenue) 小組長 cleanwind 第二次要求 CCRomance/ rocfrank 答辯
#1INcTxgs (L_PTTAvenue) CCRomance/ rocfrank 回應
#1ISZ4uKD (L_PTTAvenue) 使用者 hateOnas 回應
5.
#1IWR4rkB (L_PTTAvenue) 小組長 cleanwind 判決
二、
#1IWR4rkB (L_PTTAvenue) 小組長 cleanwind 判決文部份
(1)
#1IWR4rkB (L_PTTAvenue) 小組長 cleanwind 判決文對四次改判之程序上無異議
故不再累述
(2)
#1IWR4rkB (L_PTTAvenue) 小組長 cleanwind 判決文理由
1.小組長 cleanwind 其判決說明:第一個理由部份
第一個理由就
#1IINSO75 (L_PTTAve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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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 看板 L_PTTAvenue
標題 [申訴] 不服 CCRomance/ rocfrank 處理及雙重標準
時間 Mon Sep 30 21:05:2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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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訴事由:不服rocfrank 處理 及雙重標準
所以我不服水桶及警告
6.9/18 rocfrank 請我逕行上訴
9/23 Kay731 改判 取消警告
#1IESMwL_ (CCRomance) [ptt.cc] [公告] hateOnas警告一案
但rocfrank在該篇文章下的推文依然讓人覺得他認為他沒錯
根本就是雙重標準
我不服 要求rocfrank 道歉
已經經過七日 沒有進一步回應 所以申訴
:
:
要求 rocfank 道歉 或是同標準 審理overseaking 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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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hateOnas 此申訴案其申訴事由及要求為對
本人水桶判罰一案不服要求道歉之 『不服rocfrank 處理』
及或是 同標準 審理overseaking 案子之 『雙重標準』
然而小組長 cleanwind 只有對或是 同標準 審理overseaking 部份做出判決
並未對主要訴求 水桶判罰不服下要求道歉部分 有小組裁定
使用者 hateOnas 既於小組板提出申訴不服 本人針對此點進行重審 並未違背小組判決文
使用者可以信件或於看板提出對板主管板上不服 板主應回應視其新理由或事證予以重審之
2.小組長 cleanwind 其判決說明:第二個理由部份
小組長 cleanwind 所引述
#1INVyLEI (L_PTTAvenue) 之公告時間晚於 使用者 hateOnas
#1IINUB4w (L_PTTAvenue) 違規文 其法理上不適用於此案 故仍以
舊板規
#1ICpVUse(CCRomance)
置底公告文 前板主 missface
#1INVxV49 (L_PTTAvenue)
此兩公告為本人判決之依據 在裁量後以舊板規
#1ICpVUse(CCRomance) 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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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 cleanwind 其判決說明:第二個理由
#1IWR4rkB (L_PTTAvenue)
該公告業已明文舊板規已不適用,因此板主 rocfrank 重審後,
援引舊時公告改判板規二.5難謂適當,此為理由之二。
Kay731 板主之公告
#1INVyLEI (L_PTTAvenue)
作者: Kay731 (K少) 看板: CCRomance
標題: [公告] 板務立場
時間: Sat Sep 14 22:42:06 2013
hateOnas 連續兩篇明知故問 故意挑釁板規之
第一篇
#1IC_FTca (L_PTTAvenue)
作者: 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 站內: CCRomance
標題: [板務] 東南亞算CCR?
時間: Sat Sep 14 11:24:27 2013
第二篇
#1IINUB4w (L_PTTAvenue) 被判定之違規文
作者: 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 站內: CCRomance
標題: Re: [板務] 1.檢舉與申訴流程 2.「另可(並)判處」條文
時間: Sat Sep 14 18:40:40 2013
前板主 missface 之公告文
#1INVxV49 (L_PTTAvenue)
自此文發表之後,
若再有發文或推文聲稱或假設本板只接受特定國家戀情之文章者,
將依板規之挑釁論處,一律以水桶處份。(不溯及既往)
前板主 Rrn之公告文
#1INVxtPe (L_PTTAvenue)
本版為異國戀情版,主旨為提供有異國戀情者討論之看板
專版專用
本版不歡迎對異國戀情不友善或反對異國戀情之言論出現
自公告後,凡有對異國戀情不友善或反對之言論
依板規二.6 以挑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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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組長 cleanwind 其判決說明:第三個理由部份
舊板規
#1ICpVUse(CCRomance) 中對『冒充板主』一詞定義不精確 故再版後的板規已
修正為 1. 故意以板主言論做剪輯編排來斷章取義達誤導視聽者、或公幹本板全體板友
之發文。
此謂剛接手百廢待舉之看板 再重議新板規上不週延之處 但 仍無損於『冒充板主』之判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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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INWBEy (L_PTTAvenue)
三、鬧板定義
1. 冒充板主或以板主相似之ID達誤導視聽、或公幹本板全體板友或板名之發文。
以上違者刪文或劣退,並判處水桶三個月~六個月,累犯加倍水桶。
參佐
#1ICp_sxt (CCRomance) [公告] 開放板務討論文 之精神 本當判處劣退
在從輕考量後 予以判定處 水桶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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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冒充板主』?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C%AC%E8%AA%A4
邏輯學上,謬論(fallacy)是指推理方式不當的論證,通常是因為概念誤解誤用或論證
思
路於理不合。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BA%E8%BA%AB%E6%94%BB%E6%93%8A
廣義的人身攻擊(personal attack; name-calling)指在溝通對話時,攻擊、批評對方
個人因素相關之斷言或質疑;如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若進一步以此
作為論證之基礎,而作出與前提不相關的結論,則是訴諸人身的謬誤。
http://ppt.cc/mPiK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1. 冒充
注音一式 ㄇㄠˋ ㄔㄨㄥ
漢語拼音 m o ch n 注音二式 m u ch ng
相似詞 矇混﹑假借﹑假裝﹑假充﹑充作
至於小組長 cleanwind 所引述「故意以板主言論做剪輯編排來斷章取義」之於本案不相
關之解釋 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申論
申論一:
自懲處 hateOnas 後 本板再無此類「哪國是否為CCR」的言論出現 顯見對扼止不當板風
有著正面意義 請參考 L_PTTAvenue / CCRomance 板自此之後有無任何申訴或判決此類
便可得知
本人此判決沒有矯正板風嗎?
申論二:
一個正常使用者不該有慫恿本板板友至18禁網站之行為出現
就算ptt管理者允許 本人身為板主雖尊重但不能認同 亦有義務避免此類訊息出現
不容誤導或美化該網站於社會上普遍之評價
對於花魁成人網站推廣大使 hateOnas 非基於正當使用本板而有實質之惡意已不明可喻
申論三:
小組長cleanwind 應對事關申訴人 hateOnas 已身權利維護下應要求其自行盡可能提出
說明及證據
而非代其多次詰問板主 本當應視雙方之說法(證詞)做出公正之判決
本人基於上級單位小組長之回應義務已有多次說明 然 於最終判決之在程序部份並無違規
之處 或者說是 板主回應使用者申訴不服判決 最終還是要看判決是否有違規板規之處
才是重點
一再要求板主在此點上回應 疑有刻意苛刻板主
申論四:
本人另有一案是檢舉人不熟悉新板規引用法條錯誤 本人基於板主職權主動以他案判處水桶
被組務判決成立 顯見其判案風格另人難以捉摸 這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又有一案檢舉人未經溝通程序 竟也出現定案判決文一事 這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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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愛 無 國 界 Welcome to CCR enjoy more f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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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50.140.143
※ 編輯: rocfrank 來自: 118.150.140.143 (11/13 15:45)
※ 編輯: rocfrank 來自: 118.150.140.143 (11/13 16:42)
1F:推 hateOnas:那還有要請辭嘛? 11/13 16:18
2F:推 cutesakai:此案件應該是不能上訴到群組物板吧? 11/14 09:16
4F:推 cutesakai:感覺和站方的公告頗有衝突 11/14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