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sakai (More harder)
看板About_Life
標題Fw: [問題] 批踢踢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時間Tue Nov 13 22:54:53 2012
※ [本文轉錄自 L_PTTAvenue 看板 #1GebyND9 ]
作者: cutesakai (More harder) 看板: L_PTTAvenue
標題: Re: [問題] 批踢踢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時間: Tue Nov 13 22:54:12 2012
※ 引述《hateOnas (我還不夠好抱歉我不否認 )》之銘言:
: 代組長您好 請問依據
: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 量。
: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 此條是不是規定認定權人:板主需對於檢舉之內容公開回覆並說明理由?
您好:
剛剛重新再細讀站規: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量。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拙者犯的錯誤是
並未要求C板板主群對於檢舉案無罪者進行說明,
這點是拙者失職,將自請處分外,也寄信要求板主於該板進行說明。
謝謝您的提醒。
代理小組長 cutesak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45.161
這邊另回 revorea使用者之疑問:正在寫信要求板主進行說明
1F:推 revorea:謝謝代組長的回答:) 11/13 23:09
2F:→ TheCalmComes:其實這也算板主群無視站規失職了,應連坐處罰 11/14 09:16
拙者閱讀站規與群組規,對此違規並沒有載明罰則,以前歷任該組小組長也未對
此行為有編列至組規,故此次拙者並不會處分板主(群組長要加碼就沒話說)
板主的無罪者說明是發佈在隱板內,但是未符合站規條文之『公開』說明
拙者認為:不教而殺謂之虐,今天規則有漏洞,有人看見就是補起來。
3F:→ rocfrank:欲蓋彌彰 反曝其短 急於護短 反激民怨 師承hrs 一脈相傳 11/14 10:08
樓上可講明嗎?有啥好護短的?(笑)
(麻煩另開一篇說明可引用我的推文,我不習慣看文章下面
大量推文說明)
我不曉得今天我做錯事被檢舉王檢舉後,公開坦承並自請處分可以得到以下評語:
欲蓋彌彰 反曝其短 急於護短 反激民怨 師承hrs 一脈相傳
類似謠言的地方我直接略過....
上至站規、群組規沒有這條罰則是事實,我沒有要求板主公開說明也是事實,
所以向上自請處分是應該,之後再寫罰則納入組規且應不溯及既往。如果覺得
這個動作不是身為小組長所應當負責的話,則是否表示R大認為:
應放任組內板主不用回覆,上位者也不負責?
這是否也表示
若R大身為小組長可以不用擔負小組長應付之責任?(笑)
至於該條站規的質疑:
可見:
#1GIVvQ5q (About_Life),PttLawSug板也有相關討論,請自行翻閱
4F:→ bbbing:阿分化了 11/14 11:35
5F:→ TheCalmComes:bbb的意思好像是說有阿分(分身),他常在文章推阿分 11/14 13:33
原來是這個意思(筆記)
好笑了,您還真是自打嘴巴!(蓋章)
如果
欲蓋彌彰、不負責任,我還會回下篇
公開文章道歉並重審嗎?
還是有人故意視若無睹?
● 1534 m 11/04 cutesakai R: [建議] 請小組長重視審案品質
┌─────────────────────────────────────┐
│ 文章代碼(AID):
#1GbKFPqp (L_PTTAvenue) [ptt.cc] Re: [建議] 請小組長重視? │
如果只是
為反而反,我相信有眼睛的人看得很清楚了。
7F:→ rocfrank:若無急於護短之意 請解除往來證據信件將設權限為無法閱覽 11/14 13:59
我想,您沒有權利可以看以下文章(就是您所說往來證據信件)
1.supreme78317寄給板主的信
2.隱板討論文章→幫你補完 CCRBM
裡面只有這兩類文章
但是檢舉者公布於組務板上的往來信件一封可沒有少地可公開閱覽於
8F:→ rocfrank:審判書不給人看判決所依的證據 如何能服眾 就是反激民怨 11/14 14:01
私信本來就有權不公開,您要依何種身份要求?
補充:站規有說證據信件可不受限,但不表示一定要公開,另(舉例)若是您要求
不得公開,我亦尊重您的要求而不公開,亦表示我須得到您的同意才會公開
9F:→ rocfrank:師承hrs 一脈相傳 這個是個人觀感問題 但 說前小組長h是 11/14 14:02
個人觀感,OK阿,這個說法我接受。
10F:→ rocfrank:師承也不為過 組務cd真煩 本人不多說了 bye bye! 11/14 14:04
掰掰,不送~
11F:→ rocfrank:從來組務審案都是公開審理 書面證據文是指Rrn有無答辯 11/14 14:07
不好意思,您不是說掰掰了,那我就簡單回覆後就不回覆了:
1.敝人也是公開審理
2.已去信要求板主補公開說明
3.請不要亂說造成他人誤解:
CCRBM 板閣下怎麼會看的見?請不要自認自己為其一份子
4.節錄部分文章有斷章取義之嫌疑,請不要建議此方法 ^_^
麻煩一下,不要自動忽略組務公告文章,若您要自行忽略我也沒辦法(攤手)
後面不回,敝人也說了:不喜歡看大量推文(就降)
12F:→ rocfrank:隱板本人也看得 請小組長貼bm板文章代碼自清 11/14 14:09
13F:→ rocfrank:若是扯到小組板隱板 證據文亦可部分截錄 主管是小組長你 11/14 14:10
※ 編輯: cutesakai 來自: 218.32.60.1 (11/14 14:42)
14F:→ bbbing:這就是我贊成給他當板主的理由,過太爽 11/14 16:18
15F:推 ganbaday:阿芬表示: 有人師承於我了 11/14 19:16
16F:推 hrs113355:已備份 把我指名出來的人要就把話講清楚不然就法院見 11/15 00:22
17F:推 rocfrank:那就法院見吧! 11/15 00:29
18F:推 shuyu:樓上就這麼想來觀光? 他最近真的滿常跑法院的喔 11/15 01:35
19F:推 mydreamcome:( ′▽`)-o█ █o-( ̄▽ ̄")喝個茶退個火,下午蠻熱的 11/15 01:57
20F:→ mylife2001:這是能告什麼東西? 11/15 02:05
21F:推 mydreamcome:樓上 你們那邊下午熱嗎?台中熱啊,天氣又轉好了:) 11/15 02:07
22F:→ TheCalmComes:有人沒時間處理案件,但為了小事要告人又突然有空了 11/16 04:05
23F:推 SS327:有人平常上線裝死 現在又跑出來 11/17 04:37
24F:推 victoryss:可以做成簽名擋了 有ㄈㄈ尺案子就裝死 小事就提告XD 11/17 12:15
25F:推 Kay731:小彭你憑什麼跟人法院見! 11/28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