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minosa (芬多精)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申訴] VOT1077 惡意指導指揮板主如何栽贓板友
時間Sat Jul 28 20:25:14 2012
#1G23XNFG (HatePolitics)
1F:→ luminosa:我撤告了啊 沒看到哦?07/20 00:54
2F:→ lovebbcc:不過 SSNLEE已經提出檢舉了在你刪文前 這件事情不是你 07/20 00:55
3F:→ lovebbcc:現在發現情勢不對想閃人就閃了(燦笑 07/20 00:55
找到以上新事證,證明本人確實第一次改的標題為撤告,也用推文再次提醒,
板主明知卻拒從,隨便找理由搪塞(該文並非SSNLEE檢舉之標的而不可刪),
本人迫於無奈,只得在鎖文的情況下盡可能模擬刪除的效果,
這才真正為了免於誤導板友以為我堅訴纏訟,絕非為了愚弄板友!
你自己說了:「可用推文或刪改內文等『不違反版規』之方式」
本人已善盡推文告知之責,的確『不違反版規』,請立刻撤銷本人所受不當判決!
知錯能改近乎善,知恥能羞近乎勇,沒人會笑的,死不悔改的才會被笑。
※ 引述《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之銘言:
: 或許當版主的判決已經〝從輕處分〞
你明明說他「不當處分」了,現在又變成「從輕處分」?
講得好像他已經對我手下留情,我還得知足知恩?
前言不對後語的,你到底在幹什麼啊?
: 然您的申訴是要版主 嚴格依據版規處置時 那就會有這種情形
把「撤銷檢舉」狡辯成「愚弄板友」,叫作「嚴格」依據板規嗎?
: 既然全案是依照您的申訴內容說明並與以判定
我有說明我是為了愚弄板友才改標題嗎?莫名其妙!
: 那又何來惡意之有?? 還是您的申訴 就是〝惡意申訴〞??
你都判定是板主不當處分了,那當然是他惡意亂判,我怎可能是惡意申訴?
結果你也跟他一個樣,先射箭、再畫靶,硬要陷我於罪,才去翻查政黑法條,
然後找到一條可以沾上邊的就見獵心喜,還敢說沒有惡意?
: 〝配做小組長嗎?請用文明說服我。〞
: 等情緒性且非事實之 言論 對組方這裡有文字攻訐之情事
所以龍應台質疑胡錦濤配作國家領導人嗎?請用文明說服她。
你認為中共應該把膽敢攻訐權力者的龍應台關押黑牢沒錯吧?
: 其他人對於最後 判決內容 依然可以於原申訴文內 推文發表意見
: 縱使判決公告上鎖 您還是有地方可以表達您的想法
為何要這麼麻煩?有誰沒事還回過頭去翻舊文討論?
判決公告開放推文天會塌下來嗎?你會少塊肉嗎?有何滯礙難行之處?講清楚嘛!
: 然各項進行中的案件 也有推文管道可以給其他人推文發言
: 但為要求言論精簡的前提下 故有設定推文時間限制
: 就是希望每個人能夠用詞更謹慎且確實
推文設限耗費板友寶貴時間,跟用詞是否謹慎確實,
有何邏輯上的正相關?請詳加論證。
: 組務這裡 未有箝制各方言論的情形
技術性干擾言論的正常行進,也是箝制言論的一種!
: 尚請申訴人能謹慎發言
: 莫再用不實的言論 對本組攻訐 以上說明
何博文指責劉政鴻是狗官,都屬於言論自由而無罪了,
只不過質疑配不配做官,屬於意見表達評論的範疇,跟真不真實有什麼關係?
那所有提罷免案的前提都是認為不配做板主啊,全該水桶伺候了還開啥連署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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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25.99.25
4F:→ MrTexas:案件繫屬法院後,就得依照程序才能聲請撤回告訴 07/28 21:58
5F:→ lovebbcc:德州哥我吐槽你一下 他會說:政黑又不是法院不用照法律走 07/29 20:33
6F:→ lovebbcc:雖然前面他說了一堆說政黑判決要跟著法律走的前言XD 07/29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