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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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檢舉] PTTAvenue小組長違反站方公布規定
時間Tue Dec 13 01:27:54 2011
檢舉不是申訴,應該能回吧?
1.【得】"申請"取消,得字在法律上是說【可要可不要】,而不是【應】,
可以申請不等於可以消,只是從板主手上移轉到帳號部,
如果這樣一定消得掉,等於宣告鬧板只要把板主搞掉就能脫罪,怎可能讓這種事發生
2.這個是群組沒有規定,但只有判例的東西,不只瓜子小組,其他小組也有判例,
我懶得找但真的有,不過沒有用,除非是"同一個小組長",
因為不同小組長,本來就沒有必要遵照前朝規定,更何況其他小組的。
不過申訴案沒全部解決就讓板主跑掉,這怪怪的,有關是非對錯的部分不處理完,
難道要給它變羅生門嗎 囧 (大概就當作板主都不回答,僅做一造判決吧)
(我心中的優先權是這樣: 拔職 > 罷免 > 請辭 > 新增)
不過沒規定就是沒規定,既然程序上沒有任何錯,那就踩不到任何線
但我真的覺得,如果優先權不是 "拔職 > 罷免 > 請辭 > 新增"那就失去程序的意義了。
為什麼拔職要最高優先權? 因為事關違規檢舉,是非對錯賞罰優先。
為什麼新增板主優先權最低? 因為無論申訴/罷免,都不能讓板主有機會拉朋友上任阿...
(否則申訴中就給他帶朋友上去,結果檢舉案被拔或罷免,朋友卻都上去了orz)
那罷免又為什麼應該高於請辭? 這樣罷免程序才是有意義的阿...
不過沒規定就不算錯,沒犯錯就只能當立法的建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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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ateOnas:是啊 不同小組長有不同判例啊 來問也一定這樣回答 12/13 01:32
2F:推 MIKEmike07:判例,就是要讓小組長們參考引用的阿... 12/13 01:35
3F:推 mylife2001:感覺有好多模糊空間 12/13 01:36
4F:→ MIKEmike07:在法院,有好的判決才會成為判例,以供往後判決之參考 12/13 01:36
5F:→ MIKEmike07:及引用y 12/13 01:37
6F:推 lucard1129:推這篇 12/13 01:45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1.242.4.130 (12/13 02:49)
7F:推 indianers:基本上和我說的差不多完全命中 12/13 03:01
8F:推 indianers:放心吧,你們罷免不掉的,lxxx有人提供帳號用 12/13 03:04
9F:推 indianers:你們都沒注意到h當CCR板主後發生了哪些事 12/13 03:07
10F:推 mylife2001:發生了什麼事@@? 12/13 08:30
11F:推 rocfrank:lxxx是英國的ip,在ptt非常少見的,查ip也不需要多大技術 12/13 08:42
12F:→ hateOnas:那就幫忙查一下吧 12/13 08:45
14F:推 long20201:看來不爆料給蘋果日報是不行了,晚點整理資料然後投書 12/13 09:15
15F:→ long20201:亂劣文、官官相護、不鬧大這個事情是無法解決的 12/13 09:17
16F:→ long20201:事情還沒處理完就想跑,說不定那些人正想者如何河蟹呢 12/13 09:18
17F:→ long20201:這些事情不往上報上面的人永遠都不會去管 12/13 09:20
18F:→ long20201:"請辭獲准?"只是他們一種要保住luee的作法吧 12/13 09:20
19F:→ long20201:等風波停止後再給他復職,這種事看太多了 12/13 09:21
20F:→ long20201:我沒料錯的話應該還會給luee做,現在的請辭只是表面手段 12/13 09:22
21F:推 long20201:讓他委屈一下先退下來,然後再回去當萬年版主 12/13 09:24
22F:→ long20201:想這樣脫身的話,那麼後續還有得瞧 12/13 09:25
23F:推 a128a128:這篇中肯 12/13 10:14
24F:推 long20201:有人來信提醒我說 hrs113355 的人脈似乎很廣.... 12/13 14:27
25F:→ long20201:提醒我如果真要查的時候要小心.... 12/13 14:27
26F:推 a128a128:你想做什麼.... 12/13 14:38
27F:推 sediments:是台中扛霸子那種廣法嗎? 那真的要小心了 12/13 14:42
28F:推 mylife2001:有黑衣人嗎? 12/13 14:42
29F:推 philip1205:挖 好可怕嗚~~ 12/13 14:44
30F:推 sediments:意圖使人不當選要褫奪公權 那意圖使人不被罷免是?? 12/13 14:48
31F:→ ganbaday:長數字同學,你要先確定有腥羶色,否則記者沒興趣(汗 12/13 17:24
32F:→ ganbaday:以前更誇張的也沒上過新聞(砍光.清空看板) 12/13 17:25
33F:推 long20201:我相信光是把內幕挖出來記者就會喜歡了 12/13 17:25
34F:→ long20201:官官相護,小組長兼任版主是否濫權,這幾點就夠了 12/13 17:26
35F:→ ganbaday:上過新聞: 砍情敵信件/帶上酒店/鴿子性騷擾 12/13 17:27
36F:→ long20201:對了,還有族群歧視,這也可以加上一筆 12/13 17:28
37F:→ ganbaday:一個網站的施政怎樣,記者恐怕沒興趣,牽扯政黨試試看XD 12/13 17:29
38F:→ ganbaday:上新聞要件:聳動,連沒看PTT的人都想看新聞 12/13 17:29
39F:推 long20201:把族群歧視拉進來啊 12/13 17:31
40F:→ ganbaday:那更倒楣,別忘了記者是歧視宅男的那一方=_= 12/13 17:31
41F:推 long20201:歧視台灣男性還不夠?台灣也是有好的男人...CCR不用說了 12/13 17:33
42F:推 joh:...想拿就去阿 PTT的事情以為記者沒事幹嗎? 12/13 21:34
43F:推 MIKEmike07:應該是事情搞到現在真的很...無言啊! 只會搓湯圓... 12/13 22:59
44F:→ MIKEmike07:問一下,為什麼有人爆說hrs是花葵的板主,還是站長? 12/13 23:00
45F:→ MIKEmike07:人脈廣...說不定他連你個資都有了@@! 你在明,他在暗! 12/13 23:02
46F:→ MIKEmike07:就像之前刪帳號的事情...在批踢踢,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 12/13 23:03
47F:→ MIKEmike07:不是那麼呵護luee到底可以拿到什麼好處... 12/13 23:04
48F:推 MIKEmike07:有人會教她用跳板啦! 放心@@! 12/13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