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Tim5566 (五五六六得第一)
看板About_Life
標題[討論] luee不當水桶問題
時間Sat Dec 3 20:21:57 2011
推 ganbaday:11/24到現在才一周 急什麼... 12/03 18:56
今天12/3,我11/21被劣,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1, 2, 3 共計13天。
如果今天這個版主的不當判決不會影響我正常使用PTT,
那麼這種處理程序我也可以理解。
問題是這種劣文已經相當程度的影響了我在PTT上的正常發言權利,
這已經不是說法院起訴程序可以類比,
這似乎已經是把你關進看守所羈押,
限制你自由活動的程度了。
如果你活在戒嚴時代,那麼你要覺得沒甚麼,我同情你。
你可以被警察抓走管一個月,兩個月,然後找不到你有甚麼犯罪證據,就把你放了。
用官僚說法說,不好意思喔,這是行政程序。你有沒有損失,這不是我能決定的。
誰叫你看起來可疑呢?不然那麼多人不抓幹嘛抓你? 我活在50年前,我接受這個說法。
可惜我活在是個民主時代,對於子虛烏有的劣文造成我的正常使用權利受損,
然後還要我吞下去,我就是覺得沒有道理。這是標榜學術自由的PTT,這是架設在
以民主自由開放的台灣大學上的BBS站,使用者我認為不應該遭受這種無理對待。
板主日理萬機,我能接受;申訴程序繁複需要等待,我能接受。但是如果連一個良好的
回應都沒有,就要使用者慢慢等,這到底算甚麼?才一個星期?很抱歉,時間我已經標
明出來了,如果你硬要說這個時間不長,只能說並不是每個人和你的慢活時間觀念都相
同。現在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說板主應該多久回覆。這是站規漏洞,也是組規漏洞,
我認為這也是應該補起來的地方。
所以,請正視這個問題。
如果要有任何結論的話,我希望問:板主到底應該多久之內回覆才叫做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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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0.115.52
1F:推 MIKEmike07:我被劣不能在八卦檢舉,若勝訴可以請luee代勞兩週嗎? 12/04 02:23
2F:→ MIKEmike07:不能工作影響我的權益... 12/04 02:24
3F:推 compulsory:使用者跟高層拼 你有勝算嗎lol 12/04 02:33
4F:→ compulsory:嗯 一~兩個禮拜差不多是大部分板的水桶時間 12/04 02:40
5F:→ compulsory:然後申訴要超過兩個禮拜 12/04 02:40
6F:推 tonyhan:反正大多數人站在正義一方!CCR每天被鬧我就不信他能撐多久 12/04 17:30
7F:→ tonyhan:把事情鬧大!我看包庇他的小組長也遲早會出事 12/04 17:31
8F:→ tonyhan:挺他的人真的頭腦.....XD 12/04 17:32
9F:→ WeAntiTVBS:能不能請CCR版主考慮將板移出PTT1 12/04 22:31
10F:推 MIKEmike07:推樓上 12/04 23:24
11F:→ Iori2010:對啊,若是非我族群殺之者,應該把CCR板移出PTT1 12/04 23:29
12F:推 revorea:後台硬真好... 12/05 01:38
13F:推 AllenHuang:看板《L_PTTAvenue》一堆申訴文沒處理 12/05 20:55
14F:→ AllenHuang:處理CCR板主的靜板要求倒是超有效率的 12/05 20:56
15F:推 AllenHuang:剛剛發現小組長自己也是該板板主了 12/05 21:16
16F:→ AllenHuang:板主名單: sopsy/luee/oldswallow/hrs113355 12/05 21:16
17F:推 rocfrank:回顧一下luee板主當初申請隱板的理由,會覺得她完全在玩 12/05 21:51
18F:→ rocfrank:弄鄉民,有處理那個案件了嗎?不過利用時間去毀屍滅跡罷了 12/05 21:53
19F:→ rocfrank:把自己所有的發文內容都抹除了,這是種什麼心態呢? 12/05 21:55
20F:推 MIKEmike07:還有水桶人都附上證據讓人公評的...隱板=讓系統清屍體 12/05 22:19
21F:推 ganbaday:屍體在回收桶會放一個多月,除了系統站長,沒人藏得了... 12/06 01:04
22F:→ ganbaday:更何況各位信箱中都有備份,能清掉那些的只有root吧 12/06 01:05
23F:推 MIKEmike07:有備的都有備,但我要拍屍體圖拍不到! 12/06 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