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Tim5566 (五五六六得第一)
看板About_Life
标题[讨论] luee不当水桶问题
时间Sat Dec 3 20:21:57 2011
推 ganbaday:11/24到现在才一周 急什麽... 12/03 18:56
今天12/3,我11/21被劣,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1, 2, 3 共计13天。
如果今天这个版主的不当判决不会影响我正常使用PTT,
那麽这种处理程序我也可以理解。
问题是这种劣文已经相当程度的影响了我在PTT上的正常发言权利,
这已经不是说法院起诉程序可以类比,
这似乎已经是把你关进看守所羁押,
限制你自由活动的程度了。
如果你活在戒严时代,那麽你要觉得没甚麽,我同情你。
你可以被警察抓走管一个月,两个月,然後找不到你有甚麽犯罪证据,就把你放了。
用官僚说法说,不好意思喔,这是行政程序。你有没有损失,这不是我能决定的。
谁叫你看起来可疑呢?不然那麽多人不抓干嘛抓你? 我活在50年前,我接受这个说法。
可惜我活在是个民主时代,对於子虚乌有的劣文造成我的正常使用权利受损,
然後还要我吞下去,我就是觉得没有道理。这是标榜学术自由的PTT,这是架设在
以民主自由开放的台湾大学上的BBS站,使用者我认为不应该遭受这种无理对待。
板主日理万机,我能接受;申诉程序繁复需要等待,我能接受。但是如果连一个良好的
回应都没有,就要使用者慢慢等,这到底算甚麽?才一个星期?很抱歉,时间我已经标
明出来了,如果你硬要说这个时间不长,只能说并不是每个人和你的慢活时间观念都相
同。现在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说板主应该多久回覆。这是站规漏洞,也是组规漏洞,
我认为这也是应该补起来的地方。
所以,请正视这个问题。
如果要有任何结论的话,我希望问:板主到底应该多久之内回覆才叫做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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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0.115.52
1F:推 MIKEmike07:我被劣不能在八卦检举,若胜诉可以请luee代劳两周吗? 12/04 02:23
2F:→ MIKEmike07:不能工作影响我的权益... 12/04 02:24
3F:推 compulsory:使用者跟高层拼 你有胜算吗lol 12/04 02:33
4F:→ compulsory:嗯 一~两个礼拜差不多是大部分板的水桶时间 12/04 02:40
5F:→ compulsory:然後申诉要超过两个礼拜 12/04 02:40
6F:推 tonyhan:反正大多数人站在正义一方!CCR每天被闹我就不信他能撑多久 12/04 17:30
7F:→ tonyhan:把事情闹大!我看包庇他的小组长也迟早会出事 12/04 17:31
8F:→ tonyhan:挺他的人真的头脑.....XD 12/04 17:32
9F:→ WeAntiTVBS:能不能请CCR版主考虑将板移出PTT1 12/04 22:31
10F:推 MIKEmike07:推楼上 12/04 23:24
11F:→ Iori2010:对啊,若是非我族群杀之者,应该把CCR板移出PTT1 12/04 23:29
12F:推 revorea:後台硬真好... 12/05 01:38
13F:推 AllenHuang:看板《L_PTTAvenue》一堆申诉文没处理 12/05 20:55
14F:→ AllenHuang:处理CCR板主的静板要求倒是超有效率的 12/05 20:56
15F:推 AllenHuang:刚刚发现小组长自己也是该板板主了 12/05 21:16
16F:→ AllenHuang:板主名单: sopsy/luee/oldswallow/hrs113355 12/05 21:16
17F:推 rocfrank:回顾一下luee板主当初申请隐板的理由,会觉得她完全在玩 12/05 21:51
18F:→ rocfrank:弄乡民,有处理那个案件了吗?不过利用时间去毁屍灭迹罢了 12/05 21:53
19F:→ rocfrank:把自己所有的发文内容都抹除了,这是种什麽心态呢? 12/05 21:55
20F:推 MIKEmike07:还有水桶人都附上证据让人公评的...隐板=让系统清屍体 12/05 22:19
21F:推 ganbaday:屍体在回收桶会放一个多月,除了系统站长,没人藏得了... 12/06 01:04
22F:→ ganbaday:更何况各位信箱中都有备份,能清掉那些的只有root吧 12/06 01:05
23F:推 MIKEmike07:有备的都有备,但我要拍屍体图拍不到! 12/06 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