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d3986 (耶司唉嘟)
看板About_Life
標題[申訴] 不服L_TalkandCha組長GeminiMan判決
時間Fri Jun 25 19:27:53 2010
申訴人 dd3986
被申訴人 GeminiMan / L_TalkandCha
被申訴人GeminiMan的判決文
#1C8tnVnU (L_TalkandCha)
附件說明:
[附一] 事發原文
[附二] 內含證明我被BigCat私下檢舉的推文
[附三] 我被valater公告水桶
[附四] 我檢舉其他謾罵推文
[附五] valater判決那些被我檢舉的人
[附六] 我向valater申訴他標準不一-1
[附七] 我向valater申訴他標準不一-2
[附八] valater回信表示不會改判
[附九] 我在組務板申訴valater
[附十] 組務板GeminiMan板主宣判我的申訴
[附11] 我和GeminiMan板主溝通信-1
[附12] 我和GeminiMan板主溝通信-2
[附13] 我和GeminiMan板主溝通信-3
[附14] 我和GeminiMan板主溝通信-4
[附15] 我和GeminiMan板主溝通信-5
事由:
最初事發文章
#1C85cKNJ (Gossiping)-
[附一]
我(dd3986)遭到該篇文章的作者(BigCat)寄信給時任板主valater(已辭職)
告知該篇文章代碼並請valater去看我的推文
以下為證明(部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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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igCat:我的內容很簡單啊,打文章編號請板主自己去看你的推文而已06/22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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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1C88v7-R (GossipPicket)-
[附二]
之後
時任板主valater發了公告
#1C87Xi_Y (Gossiping)-
[附三]
(部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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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
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
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
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懲處解釋:原PO分享其自身經驗,使用者
dd3986不斷地質疑原PO
且推文內容版主認定
挑釁意味嚴重以及涉嫌
引戰
使用者
dd3986 水桶兩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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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到上面這篇我被水桶的公告之前
我在八卦檢舉版發了一篇檢舉文
#1C883tO9 (GossipPicket)-
[附四]
(後續還有很多謾罵,我還沒整理)
我當時檢舉的對象
是以推噓文內容及前後文意有針對我的人為主
其中有直接指明我的ID來謾罵,也有只寫出ID的一部份的
也有用諧音的,也有含糊指稱「某樓」「某些人」「他就是...」等等
無論方式為何,我是以前後文意去認定而提出檢舉
之後
時任板主valater再發公告
#1C8Ah7ai (Gossiping)-
[附五]
對於我所提的檢舉
只有以下2位判決確實犯版規成立且只有警告(然而我沒講髒字卻被水桶):
(部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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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overactive:我推斷dd3986是個肥胖矮窮醜宅而且非常自卑...而自大 06/22 15:06
噓 sd955071:紅的明顯 dd39x6不怕被人肉嗎? 擺明欠肛 06/22 15:08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
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
侮辱、挑釁、
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第十四條:[警告、水桶]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不嚴重、或犯規在模糊地帶、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得以
警告一次,警告二次者,處以水桶
兩週處分。
水桶到期之使用者,系統不會自動解除,
需以信件寄交任何板主予以解除,
除非有特殊情形,如水桶已達上限,板主才會解除水桶已到期之使用者。
overactive sd955071 警告一次
除
overactive sd955071 警告一次
其餘皆檢舉者自行對號入座
解釋:某d、
某dd、
低低並不能明確指出就是在說檢舉者
人肉一詞並非為
恐嚇之意,除非您能解釋人肉一詞為恐嚇之用意
宣導:在此版常會出現一些爭議文章以及推噓文
在此提醒版眾,就算再氣憤也切勿違反版規
違反版規事小,倘若因而走上法院那豈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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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公告後,
我發現時任板主valater判決
標準嚴重不一
之前水桶我的時候,他從推文內容文意去認定我是針對BigCat(原PO)
然而現在
對於我所檢舉的一大串謾罵推文,卻僅以有無明確指稱ID來認定是否有觸犯版規
,甚至以「其餘皆檢舉者自行對號入座」一詞了事
於是我隨即寫信向時任板主valater申訴-
[附六][附七]
然而只得到他不會改判的回信,要我找其他板主重判或上訴-
[附八]
因為看過組務板以前的案例
我知道如果找其他版主判
會造成其他版主為難
畢竟版主地位是平等的
找其他人判只會造成版主群嫌隙與板上判決不公的副作用(以後大家都挑喜歡的板主來審)
更何況我發現時任板主valater標準不一,嚴重不適任板主
所以,我還是決定向組務板申訴
#1C8YhKu_ (L_TalkandCha)-
[附九]
之後得到組務板板主GeminiMan這樣的判決
#1C8tnVnU (L_TalkandCha)-
[附十]
我看完後,認為GeminiMan板主並
沒有完全判完我的申訴要點
於是多次寄信溝通-
[附11][附12][附13][附14][附15]
信中不斷提醒他,我已經沒有要再向他抗議關於我到底算不算有挑釁BigCat的爭議問題了
只想請他處理我的申訴要點2及3
並不斷提醒他:時任板主valater與他本人都有標準不一的情形
標準不一:
對於之前水桶我的時候,他從推文內容文意去認定我是針對BigCat(原PO)
然而現在
對於我所檢舉的一大串謾罵推文,卻僅以有無明確指稱ID來認定是否有觸犯版規
,甚至以「其餘皆檢舉者自行對號入座」一詞了事
並且,我因為擔心板主認為不同文章有不同情境
所以還特別多次強調這些爭議推文都是發生在同一篇文章內
然而,最後GeminiMan板主
依然表示他認同時任板主valater的公告說明
且告知已結案,不可能在小組板作出改判
且信內與宣判文內均有提到可以再上訴至群組板
現在我的申訴要點:
對於在同一篇文章內的全部推文
時任八卦板板主valater與L_TalkandCha板板主GeminiMan均採用了雙重標準去審核
我再次解釋他們的雙重標準:
對於之前水桶我的時候,他從推文內容文意去認定我是針對BigCat(原PO)
然而現在
對於我所檢舉的一大串謾罵推文,卻僅以有無明確指稱ID來認定是否有觸犯版規
,甚至以「其餘皆檢舉者自行對號入座」一詞了事
那樣的雙重標準讓我覺得非常不服氣
我認為
事發原文內的所有推文,都應該被
重審(由那個板主來審都好)
標準要怎樣我都沒意見,只求必須
一致
另外,我擔心事發文的檢舉期限將至
是否我必須重新檢舉那些爭議推文(包括之前有檢舉過的名單)
以免在程序問題上錯失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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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hateOnas:已經檢舉過就沒有七天檢舉期限的限制 06/26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