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nenera (Lune Nera)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申訴] L_SecretGard 板主 FoxTz 水桶不公告
時間Tue Aug 15 00:15:27 2006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什麼時候真的進水桶 兩方都無法提出佐證
這已經不是重點了 即使是FoxTz指稱的8/11水桶 也不該被申訴後8/14才補公告
: 如因F小組長所述,則雖然週末繁忙,但仍希望可利用些許時間完成公告手續。
FoxTz一貫是先水桶事後再找時間公告 根本於法不合
現在是剛好斷線(如果真的有這回事的話),
先斬後補理由的程序才爆出來, 豈可以姑息?
: 本案,就此裁定,但下次除非是網路無法連上,否則仍請利用些許時間,發表一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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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裁定什麼? 既然已經發生了 就這麼定了?
群組長用了這麼大的篇幅委婉低調地暗示FoxTz行政違法有瑕疵,
卻沒有任何警告處罰?
這是公平原則?
: 公告亦可,但仍說明水桶人員、期限及理由。
: ※ 引述《FoxTz (滿夜紛飛的花絮)》之銘言:
: : 原本只是要回應申訴文的,
: : 但既然你這篇說的這麼荒唐,那我直接回這一篇。
: : 前兩天,我可是都沒有上站。
: : 所以請不要空口說白話的用抹黑來說我有上站卻不處理。
: : 事實的情況是,星期五跨星期六的那個凌晨,
: : 是我這幾天的最後一次上線,
: : 而在浸了該違規板友的水桶之後,正要發公告時,
: : 我的電腦就已經斷線,而且連不上,就算我撐到凌晨三點,也一樣連不上。
: : 若你要說我家網路爛,那請便。
: : 而接下來的週末,我有我自己的事情要做,
: : 就算我想,我也沒有時間再碰到電腦,更不可能有補發公告的動作。
: : 今天我上線了,我當然會補完公告這個動作。
: : 而水桶期限也是明訂的,當初浸下去就已明訂。
: : 所以也不用擔心我到時候會多關申訴者兩天這種事情。
: : 若你有Q過我,就會發現我沒上站。
: : 若你沒有Q過我,卻做這樣的抹黑,那是你的心態問題,我不予置評。
: : 另外,群組長有上站,但這個問題並不是他浸的水桶,
: : 而我也還沒有說明,請問你們是要他處理什麼?
: : 還是說今天任何人提出了申訴,
: : 在另一方都沒說明前,就該接受申訴人的說法,直接把案子辦了?
: : 麻煩請理性一點。
: : 以上,是我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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