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申訴] Wanted版 galoopilya未依版規行事
時間Sat Jul 1 11:00:37 2006
※ 引述《handsome5566 (非主流灰色女孩)》之銘言:
: ※ 引述《galoopilya (take me away)》之銘言:
: : 請不要隨便栽贓,公報私仇這點會不會太離譜?
: : "有人眼睛瞎了",這一句話不管是對誰說,本來就是很沒有禮貌且容易激怒人的話。
: : 且,有些版友也來信檢舉你的推文,這也不是第一次。
: : 不過單是針對這次水桶的推文,我認為已經不適合在Wanted版出現,
: : 不是講話直就可以什麼話都講,講話直,在現實社會中也有被判刑的案例。
: : 不管是任何場合,用詞都應該經過思考,更何況是公眾使用之場所。
: : 既然話已經說出,那就應該自行負責。
: : 用自己說話直這一點來當作免責的理由,是否不太恰當?
: 我說你公報私仇你就說我栽贓,那你說我惡意推文呢?
: 你憑什麼說我有惡意?說不定我跟原po認識在鬧著玩你說我惡意,我也要說你栽贓
: 有人眼睛瞎了,看到閃光不能瞎嗎?所以看到閃光文說瞎了也是挑釁?
: 講話直並沒有違法,而且我並沒有人身攻擊,是你自己心虛對號入座
: 我承認有時容易得罪人,但是並沒有拿來當免責的理由,只覺得你是針對此ID
版主判定並無問題
網路上使用文字本需小心謹慎
「你眼睛瞎嘍」 「你眼睛瞎嘍!!」 「你眼睛瞎嘍 ^^」
三種看似一樣,可是給人的感受就是會有所不同
故,除非能提出版主前後標準不一之事證之前,本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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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7.100
※ Michael132:轉錄至看板 joke 07/13 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