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申诉] Wanted版 galoopilya未依版规行事
时间Sat Jul 1 11:00:37 2006
※ 引述《handsome5566 (非主流灰色女孩)》之铭言:
: ※ 引述《galoopilya (take me away)》之铭言:
: : 请不要随便栽赃,公报私仇这点会不会太离谱?
: : "有人眼睛瞎了",这一句话不管是对谁说,本来就是很没有礼貌且容易激怒人的话。
: : 且,有些版友也来信检举你的推文,这也不是第一次。
: : 不过单是针对这次水桶的推文,我认为已经不适合在Wanted版出现,
: : 不是讲话直就可以什麽话都讲,讲话直,在现实社会中也有被判刑的案例。
: : 不管是任何场合,用词都应该经过思考,更何况是公众使用之场所。
: : 既然话已经说出,那就应该自行负责。
: : 用自己说话直这一点来当作免责的理由,是否不太恰当?
: 我说你公报私仇你就说我栽赃,那你说我恶意推文呢?
: 你凭什麽说我有恶意?说不定我跟原po认识在闹着玩你说我恶意,我也要说你栽赃
: 有人眼睛瞎了,看到闪光不能瞎吗?所以看到闪光文说瞎了也是挑衅?
: 讲话直并没有违法,而且我并没有人身攻击,是你自己心虚对号入座
: 我承认有时容易得罪人,但是并没有拿来当免责的理由,只觉得你是针对此ID
版主判定并无问题
网路上使用文字本需小心谨慎
「你眼睛瞎喽」 「你眼睛瞎喽!!」 「你眼睛瞎喽 ^^」
三种看似一样,可是给人的感受就是会有所不同
故,除非能提出版主前後标准不一之事证之前,本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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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227.100
※ Michael132:转录至看板 joke 07/13 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