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gerKick (大台灣合眾國及東南中國)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問題] 賭盤的規定
時間Sun Jun 25 16:45:18 2006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板主:claus】 人生規劃局組務版 看板《L_Life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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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1
: ● 21 m 2/07 claus □ [判決]need-student版
: ※ 引述《Markubase (天使夜)》之銘言:
: : 請問根據以往的判例,這些判例置於何處??
判例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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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aus (La Jolla) 看板: L_LifePlan
標題: [判決]need-student版
時間: Tue Feb 7 13:07:56 2006
※ [本文轉錄自 need_student 看板]
作者: claus (La Jolla) 看板: need_student
標題: [判決]need-student版
時間: Tue Feb 7 13:07:38 2006
climeyu版主經警告後仍舉行無關看板議題之賭盤,即日起予以免職。
生活娛樂館 群組長 claus 2006.02.07
p.s.
賭盤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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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兩個疑問:
第一: claus組長一個人先後判決兩個案例,
在沒有明文站規和組規支持的情況下,
把自己言簡意賅的前一個(一句話)判決,當作自己後一個的理由。 是否合理?
第二:舊判例發表于
生活娛樂館 生活, 娛樂, 心情 [claus]
Life_Service 組務 Σ生活娛樂館 → 組務處理中心 [claus]
L_Subop 小組 Σ小組組務版 [claus]
L_LifePlan 小組 ◎人生規劃局組務版 claus
而新判例發表在:
生活娛樂館 生活, 娛樂, 心情 [claus]
Life_Service 組務 Σ生活娛樂館 → 組務處理中心 [claus]
L_Subop 小組 Σ小組組務版 [claus]
L_SecretGard 小組 ◎心情小品集組務版 claus
L_LifePlan和L_SecretGard明顯是管轄不同的版面。
也許您覺得都是您管轄的一大片區域,
但跨區引用(非常難找的)一條短文, 是否對版工過于苛責?
有一句成語, 叫無以復加。
如果開一次賭盤引來您的不快, 就用最嚴重的處罰,
那麼用什麼來處罰許許多多更為嚴重的版工違規?
用槍斃來制止輕微犯罪, 並不是維持秩序的好辦法。
可否減輕處罰, 警告下不為例, 霹靂手段引而不發, 豈不是更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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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老虎乃真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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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27.55.28
※ 編輯: TigerKick 來自: 128.227.55.28 (06/25 16:55)
※ TigerKick: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6/25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