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aJones (Deep River Heart)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申訴] studyteacher板不當刪文
時間Sat Aug 6 19:11:41 2005
※ 引述《emptyace (安普提‧礙事)》之銘言:
: ※ 引述《TinaJones (Deep River Heart)》之銘言:
: : 我是實習老師版的版主 TinaJones :)
: : 對於本檢舉文 本人聲明如下:
: : 第一 emptyace版友的刪文事件 我已經道歉過了 私底下的信件 板上的公開文 皆有
: 針對道歉的部分 不管是信件或是公開文
: 本人覺得誠意都不太夠 尤其是信件內容並沒有正式道歉
: 在此我希望TinaJones同意我公開您有關道歉部分的信件內容
同意 請公佈 ^-^
: : 第二 對於在板上的道歉文後段 是希望藉由這件事情 讓所有版友了解
: : 違反版規之文章 我仍然是直接刪除 不會連同原文發還(一行文 注音文不需發還吧)
: : 而 emptyace版友的事件 往後有類似狀況 我也在板上道歉文說了 會特別處理
: 這點我也說過了 道歉文內容含有板規 如果使用者沒注意到該篇道歉文
: 該板主卻以「已經公告過」的理由執行板務 是否不太恰當?
感謝提醒 等等就再去發一篇公告 再次提醒大家
(我天真的以為 版主難得需要出面道歉 大家都會進來看的 :P )
: 另外 您在該文內容提到:
: 因此 以後若有違反版規的文章 我不會將原文連同砍文原因回信給作者
: (像 emptyace版友這次 往後類似個案 必定會另外特別處理)
: 請問 不尊重版規者 我小小弱女子 又何必尊重違反版規的文章?
: 我希望在看過TinaJones板主的解釋之前 麻煩組務請解讀一下這段話的意思
: 我認為文意並不是相當的清楚....
嗯嗯 請組務解讀看看囉 ^-^
: 再者 文末這段:「請問 不尊重版規者 我小小弱女子 又何必尊重違反版規的文章?」
: 似乎帶有強烈的暗示性?
暗示? 沒有啊 這是明示 :P
不尊重版規 = po了注音文等版規禁止發表文章 這與emptyace版友刪文一事 是兩回事 ^^
: : 第三 關於版規雙重標準 我堅決否認
: : 從 emptyace版友來信反應刪文一事不妥以來 我一直認為 這是個案
: : 而且 後來再回應 emptyace版友的那篇文章的另外一位版友的文章 我也刪了
: : 另外一位版友 並無對我的刪文有任何意見(我先刪他的文章)
: : 我也有去信解釋刪文原因--請他與 emptyace版友私下通信溝通 不要在板上傷和氣
: TinaJones板主寫信告知該板友刪文原因
: 卻沒有主動告知本人 這樣是否是一種雙重標準?
這我再次道歉 M(_ _)M
這不叫做雙重標準 這叫做見招拆招 因為過去從來沒人對我的刪文有意見的
emptyace版友來信提醒我處理有失妥當 所以我後來也寫信跟另一位版友說明了 :)
: 除了以上理由
: 本人提出的申訴尚有:
: (1)砍文標準不清:
: 同樣是有回應性質的文章,板主卻沒有一併處理,這我在上一篇也有提出證據。
哀哀 我的國文程度要再加強>"< 我再解釋一次喔 ^^
我是先刪了另一位版友的文章 因為他的文章是回應emptyace版友的文章
其中說道"難道這個版不能陳述事實嗎" 我認為這是兩位之間溝通的問題
為了公平起見 emptyace版友的文章 我也一併刪除 而請兩位私下溝通
: (2)該板主未解釋為何將本人要求其備份之文章,以公開形式張貼,
: 其弦外之音值得商榷。
這是兩件事情 道歉要有憑據 所以貼出來讓版友知道發生什麼事情 ^^
弦外之音 就是個人解讀了 如果說我是要讓大家來評理回應 這也無妨吧 :)
: (3)本人並無違反其公布之明確板規,如此刪文標準
: 似乎應該請TinaJones板主做出回應。
emptyace版友的刪文事件 我再次強調 這是"個案" 往後有類似狀況 我定會謹慎處理^^
: (4)該文標題為道歉文,內容卻涉及板規,那有關於板規的部分
: 是不是應該收到相關版規公告之?
嗯嗯 這篇文一開始我有說啦 我等等就再去發一篇公告喔 ^-^
: 針對此點該板主也未做出適當回應
: 請組務明察之 做出適當的裁決 謝謝!
嗯嗯 請組務多多指教 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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