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aJones (Deep River Heart)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申诉] studyteacher板不当删文
时间Sat Aug 6 19:11:41 2005
※ 引述《emptyace (安普提‧碍事)》之铭言:
: ※ 引述《TinaJones (Deep River Heart)》之铭言:
: : 我是实习老师版的版主 TinaJones :)
: : 对於本检举文 本人声明如下:
: : 第一 emptyace版友的删文事件 我已经道歉过了 私底下的信件 板上的公开文 皆有
: 针对道歉的部分 不管是信件或是公开文
: 本人觉得诚意都不太够 尤其是信件内容并没有正式道歉
: 在此我希望TinaJones同意我公开您有关道歉部分的信件内容
同意 请公布 ^-^
: : 第二 对於在板上的道歉文後段 是希望藉由这件事情 让所有版友了解
: : 违反版规之文章 我仍然是直接删除 不会连同原文发还(一行文 注音文不需发还吧)
: : 而 emptyace版友的事件 往後有类似状况 我也在板上道歉文说了 会特别处理
: 这点我也说过了 道歉文内容含有板规 如果使用者没注意到该篇道歉文
: 该板主却以「已经公告过」的理由执行板务 是否不太恰当?
感谢提醒 等等就再去发一篇公告 再次提醒大家
(我天真的以为 版主难得需要出面道歉 大家都会进来看的 :P )
: 另外 您在该文内容提到:
: 因此 以後若有违反版规的文章 我不会将原文连同砍文原因回信给作者
: (像 emptyace版友这次 往後类似个案 必定会另外特别处理)
: 请问 不尊重版规者 我小小弱女子 又何必尊重违反版规的文章?
: 我希望在看过TinaJones板主的解释之前 麻烦组务请解读一下这段话的意思
: 我认为文意并不是相当的清楚....
嗯嗯 请组务解读看看罗 ^-^
: 再者 文末这段:「请问 不尊重版规者 我小小弱女子 又何必尊重违反版规的文章?」
: 似乎带有强烈的暗示性?
暗示? 没有啊 这是明示 :P
不尊重版规 = po了注音文等版规禁止发表文章 这与emptyace版友删文一事 是两回事 ^^
: : 第三 关於版规双重标准 我坚决否认
: : 从 emptyace版友来信反应删文一事不妥以来 我一直认为 这是个案
: : 而且 後来再回应 emptyace版友的那篇文章的另外一位版友的文章 我也删了
: : 另外一位版友 并无对我的删文有任何意见(我先删他的文章)
: : 我也有去信解释删文原因--请他与 emptyace版友私下通信沟通 不要在板上伤和气
: TinaJones板主写信告知该板友删文原因
: 却没有主动告知本人 这样是否是一种双重标准?
这我再次道歉 M(_ _)M
这不叫做双重标准 这叫做见招拆招 因为过去从来没人对我的删文有意见的
emptyace版友来信提醒我处理有失妥当 所以我後来也写信跟另一位版友说明了 :)
: 除了以上理由
: 本人提出的申诉尚有:
: (1)砍文标准不清:
: 同样是有回应性质的文章,板主却没有一并处理,这我在上一篇也有提出证据。
哀哀 我的国文程度要再加强>"< 我再解释一次喔 ^^
我是先删了另一位版友的文章 因为他的文章是回应emptyace版友的文章
其中说道"难道这个版不能陈述事实吗" 我认为这是两位之间沟通的问题
为了公平起见 emptyace版友的文章 我也一并删除 而请两位私下沟通
: (2)该板主未解释为何将本人要求其备份之文章,以公开形式张贴,
: 其弦外之音值得商榷。
这是两件事情 道歉要有凭据 所以贴出来让版友知道发生什麽事情 ^^
弦外之音 就是个人解读了 如果说我是要让大家来评理回应 这也无妨吧 :)
: (3)本人并无违反其公布之明确板规,如此删文标准
: 似乎应该请TinaJones板主做出回应。
emptyace版友的删文事件 我再次强调 这是"个案" 往後有类似状况 我定会谨慎处理^^
: (4)该文标题为道歉文,内容却涉及板规,那有关於板规的部分
: 是不是应该收到相关版规公告之?
嗯嗯 这篇文一开始我有说啦 我等等就再去发一篇公告喔 ^-^
: 针对此点该板主也未做出适当回应
: 请组务明察之 做出适当的裁决 谢谢!
嗯嗯 请组务多多指教 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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