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KAKA ( 公堂之上提老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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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檢舉]Brethen版版主無故設我水桶,影響我的씠…
時間Tue Mar 2 18:14:31 2004
※ 引述《ginshop (閉關中,有事call我)》之銘言:
: ※ 引述《LUKAKA ( 公堂之上提老木 )》之銘言:
: : 除非是隱板
: : 否則實在難以限制使用者在任何討論區進行討論
: 請問難以限制與不可限制中間是否有別?
: 一個「一般站民團體」可不可以限制其成員?
: 倘若不行那何必訂定站民團體板呢
: 有團體難道沒有非團體中的人嗎?
除非隱板或註明非特定人不得閱讀及參與討論
: : 首先先檢視一個問題
: : 在非班上成員的使用者未有違規言論的前提下
: : 班板板主是否可以限制該使用者發言?
: : 答案是否定的
: : 無關板旨的文章可以大砍特砍 但仍不足以構成禁止發言的條件
: : (所以有個技巧叫做"沒收討論串" 整個討論串收砍除 免惹人閒話 好板主不要學唷)
: 請問依據在哪裡?
: 是因著小組長的裁示嗎?
: 您剛剛提到板規,那我想問組規中是否有提及此事?
: 我們小組到底有沒有組規?
: 根據小組長的權利義務相關規定
: 我想建議由小組長基於尊重板友的態度動對在下的罷免
: 或是交由站長處理
: 敝人不會解這個水桶
: 要的話請小組長自己來
這是依據站規
在不違反板規之前提下
使用者得在任何討論區進行討論
然而
各板板主有訂定板規之權限
: : 第二個問題就是板主對貴板"基督徒"的認定
: : 判斷使用者使用者是否為基督徒的根據
: : 不在於經典的熟習與否或是受洗與否
: : 而在於其信仰的程度
: : 縱使各人對教義的見解有所歧異
: : 但要依此否定或肯定他人的信仰程度
: : 卻又太過危險和武斷
: : 而這個問題閣下要再問問自己一次
: : 你是否這麼堅持?
: : 對於其他駕臨貴板的使用者是否有用同一標準檢視?
: : 閣下用以判斷的資訊是否足夠?
: 請問小組長又怎麼知道我對其於板友的判斷資訊不夠呢?
: 另外閣下提出「信仰程度」這個詞
: 很可見的閣下對於基督信仰還真的所知有限
: 關於蝴蝶先生以及其教會,我一直在追蹤
: 所花費時間可能遠高過你所想像
: 或許你會認為以信仰正確作為「站民團體」的標準是詭異的事情
: 但是我們有我們嚴格的地方,你不能因著別人的「不嚴格」就限制我們不能嚴格
我講了那麼多
是刻意用婉轉的語氣
說直接一點
貴板有板規在 蝴蝶的行為未構成禁止發言的條件卻被處以禁聲處分
實屬過當
說要限制成員 板規又無明確規範
如對此判決不滿 建議閣下修改板規 (當然 不能溯及既往)
: : 我無法斷定申訴人是否為該板成員
: : 因為我無法論斷butterflies是否為基督徒
: : 但即使他不是
: : 他還是可以在符合貴板板旨的範圍內進行討論
: : 正如貴板不會拒絕一個剛接觸基督信仰前往貴板尋求幫助的新夥伴發問
: : 也不會拒絕想接觸聖詩聖樂但對基督教義卻一無所知的發問者
: : 是一樣的道理
: 這是兩回事,因為butterflies在其他版面的發言夠多
: 所以可參考的資料也夠,所以對他個人的判定是可以直接的
: 因此既然butterflies的狀況是空前的
: 他被禁聲也有他被禁聲的理由
除非重大違反站規的行為
否則使用者在任何其他板面的行為
不可用以作為各該板主處理看板事務的依據
舉例來說:
人性討論板板主不能因為蝴蝶先生在他板發言支持沒人性的中國共產黨
就論斷該使用者沒人性而將其浸水桶
: : 如果說有人在貴板討論基督教信仰
: : 因為有更適合的板面可以進行討論 所以被要求移駕他版討論也是合情合理
: : 除非此人屢勸不聽不斷po文 板主才有禁止此使用者發言的正當性
: : 在貴板butterflies僅有的一篇文章
: : 僅是偏離板旨而已
: : 砍除文章可也
: : 但禁止發言則為過重的處分
: 請問一下小組長可否對movie板做處分?
: 當然不可,因為這個板不在你管理的小組之下
: 相同的butterflies既然不在我們版的服務範圍內
: 自然沒有處分過當的問題
: 另外,假如他是版面成員,其實他的發言一點都沒偏離板旨
: BBS本來就是一個分群的地方,站民團體板更該如此
: 您認為分享、代禱、見證應該開放與非基督徒嗎?
: 假若一個狀況,今天校隊討論寒訓的地點
: 是不是路人也可以插入參與討論?
不違反法規 為何不行?
如果朋友間的談話遭人亂入
可以婉言相勸 勸其另謀他地大展拳腳 勸不聽才再使用其他手段
而不能在人家只說了一句話的情形下便以強制手段逼其屈服
: 那校隊討論練習時間呢??
: 或許閒聊可以有旁人亂入
: 可是我們版成立也不是為了「閒聊」阿!
: 其實看小組長會這樣判決
: 我還真的很訝異,如此一來就是大大攪亂板面分際
: 因為一般站民團體本來就很沒有很嚴格的區分
: 若在成員又不能要求,那82個版和只有一個板友什麼分別?
: : <判決>
: : Brethen板板主對使用者butterflies禁止貼文之處分過當
: : 應於一日內解除其禁聲處分
: : (此判決書會寄送兩份副本予兩位板主,請板主讀畢後請即進行應有之處置)
: 很抱歉,恕難照辦
: 若小組長有意繼續就相關問題進行討論,我當然繼續奉陪
: 另一方面我也繼續對於butterflies的教會進行瞭解
: 但又假若小組長執意堅持你的決定,請依站規對我進行處置
: 就事論事,沒有絲毫不尊敬的意思
: 但個人一向堅持固執,請小組長見諒
我也很固執
更堅持對言論自由的保障
因為對變態的動物沒有好感
所以我很討厭蝴蝶先生
他被禁水桶我很開心
但現在事情發生於我轄下群組之內
基於職責不得不為此嚴厲之判決
公事公辦 望閣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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