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kc (冠元 大師)
看板AboutBoards
標題[申訴] Paulnewman(子玄)以隱版行違法廢版之實
時間Tue Feb 7 19:18:01 2017
申訴小組長: Paulnewman
申訴理由: 以違法隱版技術性等同廢版LIFE版
要求判決: 此人一而再,再而三無視版眾權益應給予免職
以下檢付申訴原件:
以下是 Paulnewman 把版眾當笨蛋的最新公告: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 看板 Magic_Center
標題 [公告] 2017年組務公告
時間 Mon Feb 6 20:54:5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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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組群目前在 PTT小眾族群,除了少數如心測版外,使用人數明顯比較少,
依據學術論壇的本質,本組群還是希望以學術討論為主,算命、解命為輔,希
望各位命理老師遵守規定,不要在本組群宣傳廣告,或利用本組群在外宣傳,
謹守使用規範的大方向。
雖然使用人數不多,但由於學術資料保存或討論仍然需要空間,因此有些版雖
然使用率低,還是保持其版面存在。如天書三式版,使用人數較少,但只有這
個版可討論,還是將其保留。但,一些重複性的看版,則會予以隱藏、保留,
如紫微斗數看版,就以PoleStar版為討論與論盤的重點,該看版版主群有為有
守,相信可以讓紫微斗數有良好的討論風氣。另一個Life版,一方面英文版名
設計本來就有問題,最主要還是重複了主題,因此隱版不做復版,如若有一日
,紫微斗數版眾真的多到爆滿,再行開立也可以。
本組群各版面雖然討論不見得多,但每樣學術有其留存的必要性,但重複的看
版,如塔羅版之前有兩個、占星版之前有兩個、紫斗版之前有三個,皆因當時
瀏覽和使用人數眾多的緣故開設,後來前組長將塔羅版刪除一個,占星版刪除
一個,紫斗版刪除一個,現,將紫斗版再回歸一個版面處理,希望大家慎加利
用,不要再讓投資取巧的人占據版面。
命理小組長 Paulnewman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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冂 ▲ ▋ 思 去
◤◥███◣ ◢█◣ ▊ 願作陳摶睡百日,思為李耳避世去。 ▏
◤ ◥███◣◢▇▇◣ █ 閑散逍遙自由過,枕流漱石遊太虛。
▕ ▲▕ 田 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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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6.44.22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agic_Center/M.1486385700.A.D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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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他之前2014年就用兩個紫微斗數版當理由,結果被群組長駁回。
另外~子玄小組長這篇公告有許多邏輯不通的地方:
1.斗數版面重複
搞清楚~紫微斗數版的歷史是先有紫微斗數版(LIFE版)才有PoleStar版。
要說重複當然也是PoleStar版重複,LIFE版才是原本的正宗本尊。再來,當初PoleStar版
的主軸就是純學術討論,拿來論命和PO命例是失焦。兩版的走向本來就不同。
加上當初北派斗數版廢版是因為(使用率過低)才申請廢版。
2.Paulnewman睜眼說瞎話
他說P版版主有為有守,事實上P版的版主過去曾好幾次引發版上大動亂,有興趣可以參考
P版版上的2011年3~4月的公告和2016年4~5月的公告。如果經營的好,為何人氣總是LIFE
版比較高??
而更讓人驚訝的是此人公然說謊,當初斗數版會有3個根本不是因為人數過多的關係,原
因在P版有文章說得很清楚:
141 m
4 8/03
frela □ ptt上的三個斗數板的歷史源由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oleStar/M.1091510194.A.C94.html
150 8 8/05 frela □ [討論] 我真正想批評YHOO的地方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oleStar/M.1091682745.A.1F2.html
3.Paulnewman(子玄)枉顧所有鄉民權益
事實上,從以前到現在LIFE版的平均使用人數都是命理小組前幾名,在版人數平均都可以
達到11人以上,反而PoleStar版人氣平均都在個位數而且通常是6以下,事實勝於雄辯從
兩版的文章數就一清二楚,同一時間區段內的文章,LIFE版的文章數要遠超PoleStar版太
多了。而現在檯面上紫微斗數相關版只剩PoleStar版,照理說P版的人氣應該要是原本的
LIFE版的人氣再加上P版原有的人氣,應該少說人氣隨便都該破18以上。
但為什麼少了LIFE版後,P版的人氣仍然依舊是個位數?? 沒有起色??
不就是P版根本不俱備取代LIFE版的條件???
而不敢開放LIFE版大家都知道是因為有人怕自己的違法判決被撻伐。
像這種以一己私心枉顧所有鄉民權益的人,難怪小組長自己當版主經營的版會在去年
因使用率過低,達到子玄自己定的廢版條件,被人提廢版。
但即使做得這麼爛~
也正是因為命理小組是小眾,才能讓這樣的獨裁者一直擔任小組長。
而只要沒有群組長制衡,勢必鄉民就只能忍受這麼爛的小組長凌虐。
(最關鍵的重點)
而最關鍵的重點在於,Paulnewman子玄本篇的隱版理由,就跟他2014年在群組版違法
技術性隱版提廢版的理由"""一模一樣""",當時他提出的理由已經被前群組長Zuyi駁回
。現在居然還敢用同樣理由故技重施,以公然違反群組方的裁定,以下是證據:
(1)當初2014年子玄隱版LIFE版並在群組版提廢版的理由(請問這次跟上次有何不同??)
9/24 Paulnewman 轉 [公告] Life版即日起隱版等待群組長判決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Magic_Center/M.1411522706.A.7E3.html
(2)結果理由違法,被判定駁回。
9/25 Zuyi □ [結案] Paulnewman小組長請取消Life之隱板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AboutBoards/M.1411652035.A.53A.html
請問群組長,這次他隱版的理由跟之前2014他群組長被駁回(判決取消隱版)所提出的理由
有何不同?? 現在直接隱版不就是明明被駁回還硬要違法??
此小組長的行為已具體違反:
3. 小組長之管理對該小組造成重大危害時,由群組長予以免職。
免職過程需滿足下列條件:
a. 小組長之不當管理行為已具體違反下列規範之一:
中華民國法律,本站站規,本群組群組規,或該小組之小組規。
請群組長將惡意違法的不適任小組長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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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9.10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Boards/M.1486466286.A.320.html
※ 編輯: gkc (36.229.19.102), 02/08/2017 00:40:34
1F:推 aki0530: 罵人下三濫的大師, 你好像都會刻意無別人的勝訴?? 02/08 03:09
2F:→ aki0530: 無視 02/08 03:09
很抱歉我是罵事喔。
還有比起劈腿、性騷擾爭議,基本上我公正太多了。
3F:→ malosing: 申訴案遲遲未過 只好又申訴一條新的 大師真辛苦 02/08 10:43
應該申訴就必須就事論事啊。
※ 編輯: gkc (36.229.11.90), 02/08/2017 13:14:31
5F:→ aki0530: 好像跟你的指控無關? 可能吵架吵到自己都忘了吧 02/08 18:40
6F:→ aki0530: 如果這邊能回文, 我真想狠狠回一篇打腫大師的臉 02/08 18:42
請啊~你的圖就已經證明我說的是對的,我內文說的是什麼??
我說的是"""我不會做背後放冷箭這種下三濫的事"""。
表示邏輯在於我評論(背後放冷箭)這件事是下三濫的事,而不是針對人。
也就是今天不管做這件事的(對象)是誰,我針對得是(行為),你如果沒有預謀或
做這樣的事,自然也不會被批評。 所以負面的行事給予負面的評論非常合理。
※ 編輯: gkc (36.229.11.90), 02/08/2017 21:37:22
7F:噓 aki0530: 就算有預謀, 請問我真的做了嗎? 等真的做了再罵也不遲吧 02/08 22:36
8F:→ aki0530: 別忘了「法不誅心」可是大師你獨創的專有名詞 02/08 22:36
我罵的是行為不是人,因為你提到你打算做這行為,我當然對於你所說的這個行為提出
客觀評論。另外法不誅心不是我獨創的,因為法治本來就沒有再以法誅心。
9F:→ aki0530: 如果你罵我下三濫合理, 那你被列為不受歡迎也只是剛好 02/08 22:37
10F:→ aki0530: 所以既然你罵我是對的, 別人桶你應該也沒有錯 XD 02/08 22:39
兩者似乎沒有邏輯關連喔。我罵的是(你所說的那件事),而我被列不受歡迎,明明就是
違法行政,八卦版和男版旁觀者的評論一清二楚。
11F:噓 aki0530: 再說, 你私底下要求版友刪除回饋, 算不算背後放冷箭? 02/08 23:07
當然不算,我請他們刪除的是違規占星文,違規的文章刪除是應該的。
況且我的文章底下本就有聲明,有人利用找我的文章廣告和鬧版,所以希望如要找我
就不要回饋蓋舞台給廣告和鬧版者。 講難聽一點,子玄口口聲聲說禁止營利和宣傳,
實則只是對於他看不順眼的人他才會抓,有關係的就縱容。
如果沒有子玄沒有縱容某人在版上簽名檔廣告,沒有縱容占星文鬧版者,我會需要這樣
要求來維持版的秩序??
※ 編輯: gkc (36.229.11.90), 02/09/2017 02:04:31
12F:噓 aki0530: 廣告打最大的是你自己, 在D網也不斷在文章中要人指名你 02/09 02:35
13F:→ aki0530: 你先對你的法不誅心雙重標準做些解釋吧 02/09 02:36
請問我在版上打了什麼廣告?? 歡迎你舉證出來啊??
我可沒在簽名檔規定實施之後,大辣辣的在簽名檔廣告公司產品喔。
事實我並沒有在PTT犯任何一個廣告違規,至於你說外部網站宣傳,外部網站本就不屬
PTT管轄範圍,就像台灣政府不會管到美國去一樣,而且外部網站我也是先參考過其他
版主的做法才跟進,如果連版主都沒問題,版友當然也沒問題。
而你說在D網不斷要人指名,那你能不能舉出一下,我在D網發文少說幾百篇,能不能給
個數據,有要人指名的文章?? 有幾篇?? 跟你的(不斷)指控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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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給你看個好東西~以下是之前在八卦版爆出有關前群組長MRZ的料:
推 aarzbrv: 在參考過 http://imgur.com/Cr0hHvx 與 11/18 01:23
推 aarzbrv: http://imgur.com/D5HlVTT 後,看得出有批踢踢板主頭銜後 11/18 01:24
推 aarzbrv: ,會有什麼宣傳價值吧? 11/18 01:25
MRZ前群組長自己在外部網站都以PTT當成自己的宣傳,其中一個還是自己的書的介紹
,直接拉抬這本書的銷售業績。結果MRZ不但身兼多個版主還幹到群組長~!!
請問如果連群組長這樣作都合規定,表示如果版主跟版友反而叫違規(而且小組長還明寫
這是依據"""國研組規定"""),這就叫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也表
示並沒有"""沒寫不表示不包含這件事"""。因為如果國研組的規定是包含外部網站。
那我這案件判決的時間點是在MRZ當群組長的任內,那何以MRZ自己就在外部網站寫PTT
宣傳和銷售書籍營利?? 他自己就是國研群組長,他自己會不知道規定??
可見~過去這件事根本是合乎規定。
你想說MRZ被免職是嗎?? 問題是MRZ被免職的罪名根本就不是因為他在外部網站寫PTT當
佐證,而是因為他違法行政,如果這樣的情事有問題或違法,何以當初sitos會把群組長
的位置交接給他??難道sitos會認同一個違法的人接替群組長這麼高階的位置??顯然sitos
自己當初也認為MRZ合格才會交接給他。
※ 編輯: gkc (36.229.11.78), 02/09/2017 11:50:41
14F:→ souldragon: 因為sitos的風格是放牛吃草型的 極度寬鬆幾乎不管事.. 02/09 15:16
15F:→ souldragon: sitos當板主很好 不會亂浸人水桶限制言論自由 其它就 02/09 15:19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17:23:48
依據群組規2~刪除所有非當事人、版主、小組長、群組長的推文。
2. [申訴] 類文章請附上相關證據後一規定提出
非當事人、板主或組長請勿回應此類文章,
否則將予以刪除,發劣文或水桶群組長依情事自行判定。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17:26:08
無所謂~不過你一樣屬於非相關人士。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17:43:20
16F:→ NohohonZoku: 你刪推文我也無所謂,收集到想要的東西了XD 02/10 17:50
隨便你啊~我是不知道你想要啥。不過對我來說本人完全合法合理沒什麼好讓你說嘴的。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17:52:01
17F:→ NohohonZoku: 那就好XD 02/10 18:10
18F:推 malosing: 刪推文應該是由群組長來處理吧 有點好奇發文者可以 以 02/10 19:31
19F:→ malosing: 組規2自行刪推文嗎? 02/10 19:31
20F:噓 whenever7963: 噓回來。 02/27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