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kc (冠元 大师)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申诉] Paulnewman(子玄)以隐版行违法废版之实
时间Tue Feb 7 19:18:01 2017
申诉小组长: Paulnewman
申诉理由: 以违法隐版技术性等同废版LIFE版
要求判决: 此人一而再,再而三无视版众权益应给予免职
以下检付申诉原件:
以下是 Paulnewman 把版众当笨蛋的最新公告: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 看板 Magic_Center
标题 [公告] 2017年组务公告
时间 Mon Feb 6 20:54:5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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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组群目前在 PTT小众族群,除了少数如心测版外,使用人数明显比较少,
依据学术论坛的本质,本组群还是希望以学术讨论为主,算命、解命为辅,希
望各位命理老师遵守规定,不要在本组群宣传广告,或利用本组群在外宣传,
谨守使用规范的大方向。
虽然使用人数不多,但由於学术资料保存或讨论仍然需要空间,因此有些版虽
然使用率低,还是保持其版面存在。如天书三式版,使用人数较少,但只有这
个版可讨论,还是将其保留。但,一些重复性的看版,则会予以隐藏、保留,
如紫微斗数看版,就以PoleStar版为讨论与论盘的重点,该看版版主群有为有
守,相信可以让紫微斗数有良好的讨论风气。另一个Life版,一方面英文版名
设计本来就有问题,最主要还是重复了主题,因此隐版不做复版,如若有一日
,紫微斗数版众真的多到爆满,再行开立也可以。
本组群各版面虽然讨论不见得多,但每样学术有其留存的必要性,但重复的看
版,如塔罗版之前有两个、占星版之前有两个、紫斗版之前有三个,皆因当时
浏览和使用人数众多的缘故开设,後来前组长将塔罗版删除一个,占星版删除
一个,紫斗版删除一个,现,将紫斗版再回归一个版面处理,希望大家慎加利
用,不要再让投资取巧的人占据版面。
命理小组长 Paulnewman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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冂 ▲ ▋ 思 去
◤◥███◣ ◢█◣ ▊ 愿作陈抟睡百日,思为李耳避世去。 ▏
◤ ◥███◣◢▇▇◣ █ 闲散逍遥自由过,枕流漱石游太虚。
▕ ▲▕ 田 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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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agic_Center/M.1486385700.A.D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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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他之前2014年就用两个紫微斗数版当理由,结果被群组长驳回。
另外~子玄小组长这篇公告有许多逻辑不通的地方:
1.斗数版面重复
搞清楚~紫微斗数版的历史是先有紫微斗数版(LIFE版)才有PoleStar版。
要说重复当然也是PoleStar版重复,LIFE版才是原本的正宗本尊。再来,当初PoleStar版
的主轴就是纯学术讨论,拿来论命和PO命例是失焦。两版的走向本来就不同。
加上当初北派斗数版废版是因为(使用率过低)才申请废版。
2.Paulnewman睁眼说瞎话
他说P版版主有为有守,事实上P版的版主过去曾好几次引发版上大动乱,有兴趣可以参考
P版版上的2011年3~4月的公告和2016年4~5月的公告。如果经营的好,为何人气总是LIFE
版比较高??
而更让人惊讶的是此人公然说谎,当初斗数版会有3个根本不是因为人数过多的关系,原
因在P版有文章说得很清楚:
141 m
4 8/03
frela □ ptt上的三个斗数板的历史源由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oleStar/M.1091510194.A.C94.html
150 8 8/05 frela □ [讨论] 我真正想批评YHOO的地方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oleStar/M.1091682745.A.1F2.html
3.Paulnewman(子玄)枉顾所有乡民权益
事实上,从以前到现在LIFE版的平均使用人数都是命理小组前几名,在版人数平均都可以
达到11人以上,反而PoleStar版人气平均都在个位数而且通常是6以下,事实胜於雄辩从
两版的文章数就一清二楚,同一时间区段内的文章,LIFE版的文章数要远超PoleStar版太
多了。而现在台面上紫微斗数相关版只剩PoleStar版,照理说P版的人气应该要是原本的
LIFE版的人气再加上P版原有的人气,应该少说人气随便都该破18以上。
但为什麽少了LIFE版後,P版的人气仍然依旧是个位数?? 没有起色??
不就是P版根本不俱备取代LIFE版的条件???
而不敢开放LIFE版大家都知道是因为有人怕自己的违法判决被挞伐。
像这种以一己私心枉顾所有乡民权益的人,难怪小组长自己当版主经营的版会在去年
因使用率过低,达到子玄自己定的废版条件,被人提废版。
但即使做得这麽烂~
也正是因为命理小组是小众,才能让这样的独裁者一直担任小组长。
而只要没有群组长制衡,势必乡民就只能忍受这麽烂的小组长凌虐。
(最关键的重点)
而最关键的重点在於,Paulnewman子玄本篇的隐版理由,就跟他2014年在群组版违法
技术性隐版提废版的理由"""一模一样""",当时他提出的理由已经被前群组长Zuyi驳回
。现在居然还敢用同样理由故技重施,以公然违反群组方的裁定,以下是证据:
(1)当初2014年子玄隐版LIFE版并在群组版提废版的理由(请问这次跟上次有何不同??)
9/24 Paulnewman 转 [公告] Life版即日起隐版等待群组长判决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Magic_Center/M.1411522706.A.7E3.html
(2)结果理由违法,被判定驳回。
9/25 Zuyi □ [结案] Paulnewman小组长请取消Life之隐板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AboutBoards/M.1411652035.A.53A.html
请问群组长,这次他隐版的理由跟之前2014他群组长被驳回(判决取消隐版)所提出的理由
有何不同?? 现在直接隐版不就是明明被驳回还硬要违法??
此小组长的行为已具体违反:
3. 小组长之管理对该小组造成重大危害时,由群组长予以免职。
免职过程需满足下列条件:
a. 小组长之不当管理行为已具体违反下列规范之一:
中华民国法律,本站站规,本群组群组规,或该小组之小组规。
请群组长将恶意违法的不适任小组长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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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9.19.10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boutBoards/M.1486466286.A.320.html
※ 编辑: gkc (36.229.19.102), 02/08/2017 00:40:34
1F:推 aki0530: 骂人下三滥的大师, 你好像都会刻意无别人的胜诉?? 02/08 03:09
2F:→ aki0530: 无视 02/08 03:09
很抱歉我是骂事喔。
还有比起劈腿、性骚扰争议,基本上我公正太多了。
3F:→ malosing: 申诉案迟迟未过 只好又申诉一条新的 大师真辛苦 02/08 10:43
应该申诉就必须就事论事啊。
※ 编辑: gkc (36.229.11.90), 02/08/2017 13:14:31
5F:→ aki0530: 好像跟你的指控无关? 可能吵架吵到自己都忘了吧 02/08 18:40
6F:→ aki0530: 如果这边能回文, 我真想狠狠回一篇打肿大师的脸 02/08 18:42
请啊~你的图就已经证明我说的是对的,我内文说的是什麽??
我说的是"""我不会做背後放冷箭这种下三滥的事"""。
表示逻辑在於我评论(背後放冷箭)这件事是下三滥的事,而不是针对人。
也就是今天不管做这件事的(对象)是谁,我针对得是(行为),你如果没有预谋或
做这样的事,自然也不会被批评。 所以负面的行事给予负面的评论非常合理。
※ 编辑: gkc (36.229.11.90), 02/08/2017 21:37:22
7F:嘘 aki0530: 就算有预谋, 请问我真的做了吗? 等真的做了再骂也不迟吧 02/08 22:36
8F:→ aki0530: 别忘了「法不诛心」可是大师你独创的专有名词 02/08 22:36
我骂的是行为不是人,因为你提到你打算做这行为,我当然对於你所说的这个行为提出
客观评论。另外法不诛心不是我独创的,因为法治本来就没有再以法诛心。
9F:→ aki0530: 如果你骂我下三滥合理, 那你被列为不受欢迎也只是刚好 02/08 22:37
10F:→ aki0530: 所以既然你骂我是对的, 别人桶你应该也没有错 XD 02/08 22:39
两者似乎没有逻辑关连喔。我骂的是(你所说的那件事),而我被列不受欢迎,明明就是
违法行政,八卦版和男版旁观者的评论一清二楚。
11F:嘘 aki0530: 再说, 你私底下要求版友删除回馈, 算不算背後放冷箭? 02/08 23:07
当然不算,我请他们删除的是违规占星文,违规的文章删除是应该的。
况且我的文章底下本就有声明,有人利用找我的文章广告和闹版,所以希望如要找我
就不要回馈盖舞台给广告和闹版者。 讲难听一点,子玄口口声声说禁止营利和宣传,
实则只是对於他看不顺眼的人他才会抓,有关系的就纵容。
如果没有子玄没有纵容某人在版上签名档广告,没有纵容占星文闹版者,我会需要这样
要求来维持版的秩序??
※ 编辑: gkc (36.229.11.90), 02/09/2017 02:04:31
12F:嘘 aki0530: 广告打最大的是你自己, 在D网也不断在文章中要人指名你 02/09 02:35
13F:→ aki0530: 你先对你的法不诛心双重标准做些解释吧 02/09 02:36
请问我在版上打了什麽广告?? 欢迎你举证出来啊??
我可没在签名档规定实施之後,大辣辣的在签名档广告公司产品喔。
事实我并没有在PTT犯任何一个广告违规,至於你说外部网站宣传,外部网站本就不属
PTT管辖范围,就像台湾政府不会管到美国去一样,而且外部网站我也是先参考过其他
版主的做法才跟进,如果连版主都没问题,版友当然也没问题。
而你说在D网不断要人指名,那你能不能举出一下,我在D网发文少说几百篇,能不能给
个数据,有要人指名的文章?? 有几篇?? 跟你的(不断)指控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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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给你看个好东西~以下是之前在八卦版爆出有关前群组长MRZ的料:
推 aarzbrv: 在参考过 http://imgur.com/Cr0hHvx 与 11/18 01:23
推 aarzbrv: http://imgur.com/D5HlVTT 後,看得出有批踢踢板主头衔後 11/18 01:24
推 aarzbrv: ,会有什麽宣传价值吧? 11/18 01:25
MRZ前群组长自己在外部网站都以PTT当成自己的宣传,其中一个还是自己的书的介绍
,直接拉抬这本书的销售业绩。结果MRZ不但身兼多个版主还干到群组长~!!
请问如果连群组长这样作都合规定,表示如果版主跟版友反而叫违规(而且小组长还明写
这是依据"""国研组规定"""),这就叫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也表
示并没有"""没写不表示不包含这件事"""。因为如果国研组的规定是包含外部网站。
那我这案件判决的时间点是在MRZ当群组长的任内,那何以MRZ自己就在外部网站写PTT
宣传和销售书籍营利?? 他自己就是国研群组长,他自己会不知道规定??
可见~过去这件事根本是合乎规定。
你想说MRZ被免职是吗?? 问题是MRZ被免职的罪名根本就不是因为他在外部网站写PTT当
佐证,而是因为他违法行政,如果这样的情事有问题或违法,何以当初sitos会把群组长
的位置交接给他??难道sitos会认同一个违法的人接替群组长这麽高阶的位置??显然sitos
自己当初也认为MRZ合格才会交接给他。
※ 编辑: gkc (36.229.11.78), 02/09/2017 11:50:41
14F:→ souldragon: 因为sitos的风格是放牛吃草型的 极度宽松几乎不管事.. 02/09 15:16
15F:→ souldragon: sitos当板主很好 不会乱浸人水桶限制言论自由 其它就 02/09 15:19
※ 编辑: gkc (36.229.12.3), 02/10/2017 17:23:48
依据群组规2~删除所有非当事人、版主、小组长、群组长的推文。
2. [申诉] 类文章请附上相关证据後一规定提出
非当事人、板主或组长请勿回应此类文章,
否则将予以删除,发劣文或水桶群组长依情事自行判定。
※ 编辑: gkc (36.229.12.3), 02/10/2017 17:26:08
无所谓~不过你一样属於非相关人士。
※ 编辑: gkc (36.229.12.3), 02/10/2017 17:43:20
16F:→ NohohonZoku: 你删推文我也无所谓,收集到想要的东西了XD 02/10 17:50
随便你啊~我是不知道你想要啥。不过对我来说本人完全合法合理没什麽好让你说嘴的。
※ 编辑: gkc (36.229.12.3), 02/10/2017 17:52:01
17F:→ NohohonZoku: 那就好XD 02/10 18:10
18F:推 malosing: 删推文应该是由群组长来处理吧 有点好奇发文者可以 以 02/10 19:31
19F:→ malosing: 组规2自行删推文吗? 02/10 19:31
20F:嘘 whenever7963: 嘘回来。 02/27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