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mpteD (D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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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ROCBLUE之申請新版一案已經達到連署門檻
時間Wed Jan 4 18:58:05 2006
※ 引述《rayray12 (吃了你)》之銘言:
: ※ 引述《Kinra (金六)》之銘言:
: : 針對同一篇文章回三篇文就是洗版。
: : 不管你回文的內容是什麼、動機是什麼,你所造成的就是洗版。
: : 張爸也是針對同一個他認為未解決的問題,但他Cross-post事實未變。
: 那你是怎麼樣啦
: 就講的很清楚了
: 扁版版主不公正+小組長包庇
: 你聽懂沒有
: 對於你的行為我也覺得很厭煩
: : 不管你是不願提出證據或無法提出證據,
: : 在你依然不提出證據的狀況下,你所造成的就是誹謗。
: : 即使你講一百次「根本就是」,也無法作為證據。
: 我誹謗他???????????????
: 串通叫做誹謗喔
: 真是可怕喔
根據以上兩段落內容 我只想說句法諺 舉證之所怠 敗訴之所在
口口聲聲說人串通 口口聲聲說人包庇
請提出證據 無評無據的這樣說 本來就是誹謗
: : 我如果繼續針對這一點辯論下去,將形成兩人的筆戰,
: : 而我並非來筆戰的,因此這一點留給其他人。
: : (不過就語法的角度看來,「對於某種行為感到無恥」是不合邏輯的。
: : 無恥是指缺乏羞恥心。)
: 合不合邏輯是你說的嗎
: 那你邏輯這麼好
: 先去教教扁版版主怎麼建立好的邏輯思維
: 這可是我跟他學習的思考方式呢
: : 狀況即三:洗版、誹謗、人身攻擊。而你並沒有成功辯清前兩項。
: : 因此至少就前兩項而言,你並沒有立場指稱我未搞清楚狀況就發言。
: : (第三項留待其他人判斷。)
: 我為什麼沒有立場
: 少在那邊給別人隨便扣罪名
: 你事實上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 我不想再跟你有任何討論
: : 我沒有理由為此感到有趣。
: : 這裡是講理的地方,我看得出你講理的部分,而那些部分我無權回答;
: : 但是我無法接受你不講理的部分。
: : 我對你的以上意見可能不夠有建設性,不能算是建議,
: : 但以下建議我想應該夠積極:
: : 樓上的JamesSoong君發言比你更為理性,可以作為參考。
: : 重複貼的文章可以用修文功能集成一篇(再把多餘的刪除),
: : 不理性的用語也可以及時刪除。
: 希望扁版版主跟小組長理性之餘別忘了要有公道
: 做太多沒公道的事情
: 唉唷!天理昭彰呢
: 我可不多說了免的有人說我不理性....
另外 我也覺得你不適合開設任何的一個版面
從各大連署板都可以看到您不管是罷免或是其他議題的連署文
這樣是否真的公正不偏頗? 蠻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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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愛的 額板板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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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 ▽ ︿ 伯爵習慣都包個 50 元的小紅包唷(睡前50稅前也50)
伯﹀ 財 ﹀爵
﹀ 〉 〈 ﹀ 禮輕情意重,請笑納......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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