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hoboth (火流星!復活!)
看板AboutBoards
標題Re: [申訴] rehoboth不當連續設他人水桶
時間Tue Nov 29 17:26:21 2005
※ 引述《amateratha (大天使長路西法)》之銘言:
: 這篇是幫他人申訴的,起因是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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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odasu只不過出來調解本人與rehoboth的紛爭,rehoboth給他的居然是這個!
: 作者 rehoboth (火流星!復活!) 看板 Christianity
: 標題 [公告] 使用者kaodasu水桶一週
: 時間 Mon Nov 28 22:32:0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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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刪除文章參考原則Ⅰ.蓄意持偏激或歧視立場,或不實污衊
: 使用者kaodasu屢犯不改,故從重判定,予以水桶處分
: 期限自11/28/2005至12/05/2005,暫定於12/06/2005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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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扯的事還在下面:
: 作者 rehoboth (火流星!復活!) 看板 Christianity
: 標題 [公告] 延長使用者kaodasu水桶一個月
: 時間 Tue Nov 29 08:13:3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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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kaodasu經判定水桶處分,仍使用其分身ID kaobubu發言
: 意圖以不實污衊製造板面紛爭
: 故加重懲處,延長水桶處分至12/28/2005,其分身ID處分亦同
: 版面上完全看不到kaobubu(所謂的kaodasu分身)到底發了什麼言,
你沒看置底公告嗎?
就是你最愛用來控告我的板規
清楚寫著
本板板主於板面刪除之文章,暫收錄於「待刪區」至少一個月
若逾期未於板面公開表達異議,視為該文作者同意板主對該文之處理
被刪除文章
如被判定符合以上刪除文章之參考原則Ⅰ或Ⅱ項,不僅該文被刪除,並予以劣文處分
: 污衊了什麼事實。
: 別人用分身上來發言犯了啥法?!
: 怎麼這回連「證明」都不見半個字?!
你在亂鬧,證據都安放得好好的
我不需要多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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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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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