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NEDA (=.=)
看板AboutBoards
標題Re: 請問一下
時間Sat Nov 29 03:13:48 2003
※ 引述《ChaosCreator (在米)》之銘言:
: ※ 引述《KANEDA (=.=)》之銘言:
: : 原來你為人這麼不苟、這麼誠實阿?
: : 原來你父母、你老師從小到大灌輸你的道理就只有誠實?
: : 沒教過你其他做人處世的道理?
: : 「誠實」不是拿來用來攻擊別人的工具。
: : 更何況你的不叫「誠實」,只能說那是你的觀點罷了。
: : 再說,你程度又多好了?
: : 一個管理者難道只要有程度?(更何況程度這種東西不是自己說了就算。)
: : 你自覺你當小組長的EQ夠嗎?
: : 充其量不過只是出了一張嘴罷了。
: =>>最後一次回應,我只對這個看板的使用者跟catcookie道歉,
: 我的言論招致一堆沒意義的討論,是不應該的。
: 但是對於shanvic個人的看法,我不會是牆頭草兩面倒的人,
: 我必須誠實的說,短期間不會改變。
: 但是未來是不是要在組務版發表這種看法,我會做更深的考量。
: 對於這次發表意見導致組務討論失焦,個人表示歉意。
既然你一開始就認定是無效的連署,
就應該告知shanvic,
你當然可以連署上反對,寫上原因「因為本板試閱」。
不然也可以在上面發表文章告知其他網友,
甚至回信給shanvic說明連署無效的問題,好幾種方法呢。
這些你都沒做,只光在連署上反對,
寫上「shanvic管版能力跟自制力不足不適任」。
你的反對當然是你的自由,但這是重點嗎?重點在於連署有沒有效!
你認定小太陽能力不足,並不代表小太陽此次的連署無效,不是嗎?
網友們頂多只是認為你反對罷了,但不代表此次的連署就無效了。
現在好了,連署完,把文章貼到AboutNew板要求你開板了,
你才說連署無效!?
任何一個申請人看到你這種答覆都不會爽快的,
主觀的認定就是你是因為你認定他程度不好,不足適任才無法當板主的
(由你的反對文來看)而不是「它是試閱的問題」。
今天換成你是申請者,難道你不會有這種想法?
你不會認為對方是針對你,而不是因為本身規定的問題!?
我無意抹殺小組長過去對國家群組看板的付出,
但這次我覺得小組長的行為真的說不過去,非常粗糙的做法。
希望你針對我上面的論述說明,謝謝。
KANE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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